影响世界的100人
yangcan_80
yangcan_80 Lv.10
2006年09月03日 13:59:33
来自于闲聊茶吧
只看楼主

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名人繁多,在众若繁星的历史长河里,评出100位对世界有影响力的人,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好则,有专家已经评出,就让我们欣赏一下吧,看看我们中国人能有几人入选!

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名人繁多,在众若繁星的历史长河里,评出100位对世界有影响力的人,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好则,有专家已经评出,就让我们欣赏一下吧,看看我们中国人能有几人入选!
免费打赏
yangcan_80
2006年09月03日 16:55:29
72楼

66.弗朗西斯科·皮扎诺
约公元1475~公元1541

弗朗西斯科·皮扎诺约于1475年出生在西班牙特鲁希略市,这个目不识丁的冒险家,征服了在秘鲁的印加帝国。同荷南多·科尔特斯一样,皮扎诺来新大陆也是为了追名逐利,两个人的生涯有许多相似之处。从1502年到1509年,皮扎诺生活在加勒比岛屿中的希斯盘纽拉岛,海地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现在就位于该岛上。1513年他当上了以瓦索·努聂兹·德·贝尔波尔为领队的探险队的队员,该探险队发现了太平洋。1519年他来到巴拿马定居。1522年他从一位西班牙探险家巴斯库阿尔·德·安达哥瓦雅那里获悉印加帝国的存在,巴斯库阿尔·德,安达哥瓦雅在此之前访问过印加帝国。皮扎诺无疑是受了荷兰多·科尔特斯前不久成功地征服了墨西哥的启发,下定决心要征服印加帝国。他在1524年到1525年的初步尝试中没有成功,他的两艘船还没有来得及到达秘鲁就被迫返航。在1526年到1528年的第二次尝试中,他成功地登上了秘鲁海岸,满载着黄金、异叶番荔叶和印地安人而归。

1528年他返回西班牙,翌年西班牙皇帝查尔斯五世授权他代表西班牙征服秘鲁,并且为他提供经费组建一支远征队。皮扎诺回到巴拿马,组建了远征队。该远征队于1531年从巴拿马启航,其时皮扎诺年已五十六岁。他所组建的远征队不足两百人,而他出发去征服的帝国却有六百多万人口。

1532年皮扎诺登上秘鲁海岸。他只带领177人和62匹马向内陆进军。皮扎诺率领他的小支部队深入安第斯山脉,进入卡哈卡马城。印加君主阿塔华尔帕正住在该城,身边有一支由四万五千勇士组成的军队,皮扎诺的部队于1532年11月5日进入卡哈卡马,第二天阿塔华尔帕根据皮扎诺的请求,留下他的大部队,只是在大约五千名手无寸铁的侍从的陪同下,来和皮扎诺谈判。

根据阿塔华尔帕肯定能够掌握的情况来分析,他的举动真叫人难以捉摸。西班牙人从登岸的第一天起就已经明显地暴露出他们的罪恶目的和极度的残忍。因此难以理解为什么阿塔华尔帕让皮扎诺的军队畅通无阻地接近卡哈马卡城。要是印第安人在狭隘的山路处袭击皮扎诺,就会不费吹灰之力把西班牙部队一网打尽。因为在狭隘山路上他的马几乎毫无用武之地。在皮扎诺进入卡哈马卡城之后,阿塔华尔帕的举动更加令人莫名其妙,他自己赤手空拳去接触敌人的军队。伏击是印加人惯用的一种战术,这一事实只能使人进一步感到阿塔华尔帕迂腐之极。

皮扎诺没有坐失良机,他命令部队向阿塔华尔帕及其手无寸铁的护卫队进攻。这场战斗──更确切地说是一场大屠杀──只进行了大约半个小时。没有一个西班牙士兵被杀死,唯一受伤的是皮扎诺本人,他在活捉阿塔华尔帕时受了一处轻伤。

皮扎诺的战略无比正确。印加帝国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所有的权力都来自印加皇帝,他有点儿被人们神圣化了。皇帝被囚禁,印第安人就不能对西班牙入侵作任何反应。为了使自己获得自由,阿塔华尔帕付给皮扎诺大量赎身的黄金和白银,价值大概有两千八百多万美元。但是几个月之内,皮扎诺就把他处决了。在活捉阿塔华尔帕一年后的1533年11月,皮加诺的部队开进印加首都库斯科,未发生任何战斗。在首都皮扎诺任命一个新印加皇帝作为他的傀儡。1535年他创立了利马市,该市成为秘鲁的新都。

但是1536年印加傀儡逃走了,领导了一场反对西班牙人的印地安人暴动,一时把西班牙人围困在利马和库斯科。翌年西班牙人又控制住了该国的大部分地区。但是直到1572年暴动才被最终平息。那时皮扎诺本人已见上帝去了。

皮扎诺的垮台是因为西班牙人内部发生了冲突。1537年皮扎诺的一个最亲密的同事迪戈·德·阿尔玛格罗发动叛乱,声称皮扎诺分给他的战利品不合理。虽然阿尔玛格罗被捉获并处以死刑,但是问题并未真正得到解决。1541年在皮扎诺胜利开进库斯克的第八年,阿尔玛格罗的一伙追随者闯入皮扎诺在利马的邸宅,暗杀了这位六十六岁的领袖。

弗朗西斯科·皮扎诺勇敢机智、坚定敏捷。据他自己讲,他是个宗教信徒。据报道,他在临死时,用自己的血在地上划了一个十字,他说出的最后两个字是“耶稣”。但是他贪婪无厌、残酷无情、野心勃勃、奸诈狡猾,已经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他也许是最野蛮的征服者。

但是皮扎诺残忍的性格不应该影响我们看到他的伟大的军事功绩。1967年,以色列虽然在数目上和军事装备上都远远不如阿拉伯国家,但是却出乎众人所料,取得了戏剧性的胜利。这是一场令人难忘的胜利。但是,在军事史上以少胜多的例子却比比皆是。拿破仑和亚历山大大帝曾多次取得以寡敌众的军事胜利。中国的人口至少是蒙古的三十倍,然而在成吉思汗继承人的统帅下,蒙古人却征服了中国。

但是皮扎诺仅以一百八十人的军事力量成功地征服了一个拥有六百多万人口的帝国,这在历史上是最惊人的军事功绩。从敌对双方的比例来看,他所征服的数目大大超过了科尔特斯的对手,科尔特斯以一个六百人的军事力量侵占了一个大约拥有五百万人口的帝国。难道亚历山大大帝或成吉思汗可以和皮扎诺的成就相媲美吗?我认为不可以,因为敌对双方在数量上如此悬殊的情况下,他们俩都不敢如此冒然地去夺取胜利。

但是人们可能要问:西班牙的火器不是使他们占有绝对的战术优势吗?决非如此。火绳枪──当时的一种原始武器,射程短小,装药费时。虽然这种火器的响声可怕,但实际上还不如好弓好箭。皮扎诺进入卡哈马卡时,无论如何只是三人有火绳枪,不到二十人有石弓。大多数印地安人都是被常规武器如短刀和长矛刺死的。尽管西班牙人拥有不多的战马和火绳枪,但还是可以显然看出他们进入冲突时在军事上处于绝对的劣势。西班牙取得胜利的主要因素是指挥和决心,而不是武器。当然皮扎诺还碰上了好运气,但是常言说好运与勇夫有不解之缘。

在一些作家的笔下,弗朗西斯科·皮扎诺被斥之为亡命之徒。但是即使如此,也很少有几个亡命之徒对历史的影响有他那样大。他推翻的帝国曾统治过今日秘鲁和厄瓜多尔的大部分地区,还有智利的北半部和玻利维亚的部分地区。它的人口远远大于南美其余地区的总和。由于皮扎诺征服的胜利,整个地区都强行西班牙宗教和文化。而且在印加帝国崩溃后,南美洲也没有任何其他地区有任何机会取得反抗欧洲征服的胜利。数百万印第安人仍然居住在南美洲。但是在南美大陆的大部分地区,印第安人从未再得到政权,欧洲的语言、宗教和文化一直保持着统治地位。

科尔特斯和皮扎诺每个人都率领一支小部队,以相当快的速度成功地推翻了阿兹台克帝国和印加帝国。这使很多人认为欧洲人对墨西哥和秘鲁的征服是不可避免的。实际上,阿兹台克帝国看来确实没有真正的机会来保持独立。它位于墨西哥湾附近,距离古巴的海路也比较近,易受到西班牙的武力进攻。即使阿兹台克成功地打败了科尔特斯的小部队,更多的西班牙部队也肯定会随之而来。

但是印加帝国面临的局势就好多了,有利于防御外敌。它滨临唯一的海洋是太平洋,比起大西洋来更不利于西班牙船只靠岸。印加人拥有大量的军队,他们的帝国人口众多,组织有素,而且秘鲁的地势山多土少,道路崎岖不平,欧洲殖民强国在世界许多地方都感到征服山区很困难。即使在十九世纪末期──欧洲的武器比十六世纪先进得多的时期,意大利对埃塞俄比亚的一切征服都归于失败。同样,英国人在征服印度多山的北部边疆的部落时,几乎历尽了无数的艰难困苦。欧洲人从未能把尼泊尔、阿富汗和伊朗这样的多山国家变成自己的殖民地。假如皮扎诺的入侵没有成功,假如印第安人因此有机会对欧洲的武器和战术有一定的了解,他们在此后就很可能会以自多敌寡赶走欧洲侵略军。事实上西班牙人花了三十六年的功夫才把1536年印第安人的暴乱平息下来,虽然印第安人武器很少而且所召集起来的部队只是他们在皮扎诺征服以前就能组建的军队的一小点分。即使没有皮扎诺,西班牙人也可能会征服印加帝国,但是这个结论看来还很不能确定。

因此皮扎诺的名次在本册中比科尔特斯略高一点,科尔特斯只是加速了历史的进程,而皮扎诺则改变了历史的进程。



回复
yangcan_80
2006年09月03日 16:57:26
73楼
67.荷南多·科尔特斯

[美]迈克尔·H·哈特 著 苏世军 周宇 译


公元1485~公元1547

墨西哥征服者荷南多·科尔特斯于1485年出生在西班牙麦德林。他父亲是一个小贵族,他年青时在萨拉曼卡大学攻读法律。到了十九岁他离开西班牙到新发现的西半球去碰运气。1504年他到达希斯盘纽拉岛,在那里的几年时间里,他作为一个乡绅,不劳而获,放荡不羁,虚掷光阴。1511年他参加了西班牙征服古巴的战斗,历经过这场冒险之后,他与古巴总督迪戈·维拉斯凯的妻妹结为伉俪,并被任命为圣地亚哥市长。

1518年维拉斯凯任命他为向墨西哥进军的远征队队长。这位总督由于担心科尔特斯有野心,很快便取缔了对他的任命。但为时已晚,没能控制住科尔特斯。科尔特斯于1519年2月带上11条船只,110个水手,553个士兵(只有13个士兵有火枪,32个士兵有石弓),10门重炮,4门轻炮和16匹马。探险队于耶稣受难日在现今的韦拉克鲁斯市登陆。科尔特斯在海岸附近停留了一段时间,收集有关墨西哥形势的情报。他获悉统治墨西哥的阿兹特克①人在内陆有一大笔资金,有大量的贵重金属,而且被征服的其他印地安部落有许多人都对他们有切齿之恨。

科尔斯特一心要进行征服,即决定向内陆进军,侵占阿兹特克领土。他的一些士兵因寡众悬殊而感到心惊胆颤。于是科尔特斯在进军前,毁坏了探险队的船只,使得他的手下将士要么就跟他夺取胜利,要么就被印地安人斩首杀头,别无它路可走。

在向内陆进军中,西班牙人遇到了一个独立的印地安部落──特拉斯卡拉人的激烈抵抗。经过一番苦战,他们的大部队被西班牙人打败后,则决定同科尔特斯会师来打击他们所仇恨的阿兹特克人。科尔特斯随后向乔卢拉进军;阿兹特克的首领蒙特珠玛二世计划对西班牙人发动一场突然袭击。但是科尔特斯事先获得了印地安人去向的情报,首先发起进攻,在乔卢拉屠杀了数以千计的印地安人。随即向首都特诺奇蒂特兰(现在的墨西哥城)进军,1519年9月8日他一枪未发就进入了该城。他立即将蒙特珠玛关押起来,使其成为自己的傀儡,看来征战几乎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但是这时又有一支西班牙部队登上海岸,他们在潘菲罗·纳瓦埃兹的率领下奉命来逮捕科尔特斯。科尔特斯把一部分军队留守在特诺奇蒂特兰,率领余部匆匆赶回海岸,在那里打败了纳瓦埃兹的部队,说服其残部加入了他的队伍。但是当他可以返回特诺奇蒂兰时,阿兹特克人对他的留守部队忍无可忍,奋起反抗。1520年6月30日,特诺奇蒂特兰爆发了一场起义,西班牙部队伤亡惨重,只好退回特拉斯卡拉。但是科尔特斯又重新充实了部队,翌年五月卷土重来,包围了特诺奇蒂特兰,于8月13日攻陷该城。此后,西班牙人对墨西哥的控制是相当稳固的,虽然科尔特斯需费些时间来巩固对边远地区的征服成果。特诺奇蒂特兰市得以重建,改名为墨西哥城,成为新西班牙殖民地的首都。

从科尔特斯起程时所率的小部队的人数来看,他征服了一个拥有五百万人口的帝国,这确实是一个杰出的军事功勋。历史上以极少数征服极多数人的唯一例子是弗朗西斯·皮扎诺征服了秘鲁的印加部落。人们自然会对科尔特斯成功的原因和过程感到好奇。无疑他拥有战马和火器是一个因素,但是这些在数目上非常小的战马和火器远远不能补偿他在人数上所处的巨大劣势(值得注意的是以前有两个到墨西哥海岸的远征队都未能建成殖民地,也未能取得任何永久性的征服胜利)。科尔特斯所表现出的领导才华、勇气和决心无疑是他成功的主要因素。一个同样重要的因素是他有非凡的外交才能,他不仅免使印地安人联合起来反对他,反而还成功地劝服了许多印地安人加入了他的队伍来打击阿兹特克人。

科尔特斯还得益于阿兹特克人的有关天堂大丽鹃神②的传说。根据印地安传说,这个神教授印地安人农业、冶金和政治;他身材高大,皮肤白皙,长髯飘荡。他许诺重访印地安人后就飘过“东海”,即墨西哥海湾。在蒙特珠玛看来,科尔特斯很可能是正在返回的神,这种恐惧感象是明显地左右着他的行为。无疑蒙特珠玛对西班牙人入侵的反应是迟钝的,抵抗是软弱的。

西班牙人成功的最后一个因素是他们的宗教热情。当然在我们看来,科尔特斯的入侵似乎是一种不可饶恕的侵略行为。但是科尔特斯相信他的入侵在道德上是正义的。他能够而且确实是十分真诚地告诉他的手下人胜利定会来到,因为他们的事业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战斗在基督的旗帜下。科尔特斯对宗教用心十分真诚:他不止一次铤而走险去劝说他的印地安盟友改信基督教,才使他的探险队终获全胜。

虽然在与印地安人打交道中,科尔特斯堪称为一位出色的外交家,但是在同西班牙对手的政治斗争中却稍有逊色。西班牙国王赐予他以许多土地,封之为侯爵,但是却撤掉了他的墨西哥总督的职务。1504年科尔特斯返回西班牙,不惜花尽一生的最后七个春秋来请求国王恢复他在新西班牙的职权,但却丝毫没有奏效。1547年当科尔特斯在西班牙塞维尔附近去世之前,他纵有万贯家产,也难解心中的忿忿不平。他在墨西哥的大批财产都由他的儿子继承下来了。

科尔特斯贪得无厌,野心勃勃。一位熟悉和崇拜科尔特斯的人形容他残酷、傲慢、狡诈、暴躁。但是科尔特斯也有许多令人羡慕的品质,他有勇气,有决心,有智慧。他的性情算是开朗活泼。他虽然是一位坚定的军事领袖,但却不是无度的残忍。与受到普遍仇视的皮扎诺不同,科尔特斯与许多印地安人相处甚密,不对他们施行苛政。顺便提一下,科尔特斯外貌英俊,富有魅力,经常和许多女人一起寻欢作乐。

科尔特斯在遗嘱中声明他不能肯定占有印地安奴隶在道义上是否正确。这使他局促不安,他要求儿子对此加以认真的考虑。从他的时代来讲,这种态度是罕见的,人们难以想象出弗朗西斯克·皮扎诺(或克里斯托弗·哥仑布)会为这样的一个问题而有所烦忧。总之在人们的心目中,科尔特斯在所有西班牙的征服者当中是最正直的人。

科尔特斯和皮扎诺两人的出生地相距不到十五英里,出生日期相隔也只有十年左右。两人(似乎是亲戚)取得的成就明显相似。他们俩征服的地区合起来相当于一个大陆,并都强硬地推行征服者的语言、宗教和文化。从那时起在征服的大部分地区里,政权一直掌握在欧洲血统人之手。

乍看起来,科尔特斯的名次应比皮扎诺高些,因为他的征服早些,进而激励了皮扎诺的征服欲。而且在皮扎诺死时印地安人的反抗尚未完结,科尔特斯实质上已完成了对墨西哥的征服。但是我认为这些看法未免有点儿失之过偏,因为还有另一个因素值得考虑。西班牙人征服的热情以及武器上占据的优势显然构成了对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的一种严重威胁。秘鲁受到天然屏障──众多崇山峻岭的保护,有维持其独立的某种可能性,因而皮扎诺大胆、成功的进军可能在实际上改变了历史的进程。

但是阿兹特克的地势却不象秘鲁那样多山,而且墨西哥(与秘鲁不同)的边界与大西洋的一部分接壤,因此较容易受到西班牙军队的进攻。由此看来,西班牙对墨西哥的征服实际上是不可避免的。科尔特斯英勇无畏的精神和别具才华的领导是加速这一进程的主要因素。

注释:

①阿兹特克:1100年在墨西哥发现的一个印地安部落,1324年于现在的墨西哥城附近设立首都,15世纪后在蒙特请马一世领导下势力渐渐扩张。

②天堂大丽鹃神:阿兹特克神话中被视为是人类艺术文明之授予者而为人们礼拜的神,以一条羽毛蛇为特征,蛇的鳞片为天堂大丽鹃的羽毛所取代。


回复
yangcan_80
2006年09月03日 16:58:36
74楼
68. 伊莎贝拉一世
公元1451~公元1504

今天大多数人们只知道伊莎贝拉一世是资助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横渡大西洋的女皇,实际上她是个精力充沛、才干非凡的君主。她做出过一套完整的关键性决策,这些决策在好几个世纪中都对西班牙和拉丁美洲有着深刻的影响,至今对更多的人仍有着间接的影响。

她的丈夫是亚拉冈的裴迪南,他机智敏锐,才干与她不相上下。她的大多数决策都是通过与他商议后才做出的,而且是通过与他的密切合作才得到贯彻执行。因此在本书中把他们俩编入同一篇章似乎不无道理。但是本章的标题是伊莎贝拉的名字而不是两者的名字,因为他们的大多数重要决策通常是根据她的建议而做出的。

伊莎贝拉于1451年出生于卡斯提尔王国(现在是西班牙的一部分)的牧歌镇。她小时候受过严格的宗教训练,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天主教教徒。她的同父异母长兄亨利四世从1454年到1474年死去时一直就任卡斯提尔国王。那时候还没有西班牙王国,而西班牙现在的领土分为四个王国:卡斯提尔、亚拉冈、格拉那达和那瓦尔。卡斯提尔的面积最大,亚拉同位于今日西班牙东北部,格拉那达位于南部,那瓦尔在北方。

十五世纪六十年代末期,伊莎贝拉是继承卡斯提尔王位的候选人,又是欧洲最富有的女子,因此许多王子都向她求爱。她的同父异母兄长亨利四世希望她嫁给葡萄牙国王。但是1469年年满十八岁的伊莎贝拉逃出家门,不顾亨利国王的反对,与亚拉冈王位的继承人裴迪南结了婚。伊莎贝拉这一违命举动激怒了亨利,他于是便指定他的女儿胡安娜为他的继承人。但是1474年当亨利死去时,伊莎贝拉宣布登坐卡斯提尔王位,这遭到胡安娜支持者的反对,于是爆发了一场内战。1479年2月,伊莎贝拉的武装力量取得了胜利。同年亚拉冈国王约翰二世死去,裴迪南成为亚拉冈国王。从此裴迪南和伊莎贝拉共同统治西班牙的大片江山。

从表面上来看,亚拉冈和卡斯提尔两个王国仍是各自独立,两国的大多行政机构也仍然各自保持独立。但是实际上裴迪南和伊莎贝拉所有的决策都是俩人共同制定的,夫妻俩皆尽全力,默契配合,共当西班牙君主。在他俩共同统治的二十五年中,其基本政策是要创建一个统一的西班牙王国,这个王国由一个强大的君主政体统治。他俩的首要目标之一是征服格拉那达──伊伯利亚半岛上仍受伊斯兰教统治的唯一地区。征服战于1481年开始,到1492年2月结束,裴迪南和伊莎贝拉取得了彻底胜利。征服了格拉那达,西班牙占据的领土就几乎和它今日的领土一样多。纳瓦尔小王国在伊莎贝拉死后,于1521年被裴迪南吞并。

裴迪南和伊莎贝拉在其统治初期创建了西班牙宗教法庭。该法庭融法官、陪审团、起诉律师和警方调查人的权力为一体,以其刑罚手段凶暴残忍和审理程序粗糙不平而臭名远扬。嫌疑犯很少有机会或者根本没有机会反驳对自己的控告。他们无法知道控告自己的全部证据,甚至连原告人的名字也无法知道。嫌疑犯若否认对自己的指控常常要遭到酷刑拷打,直到承认为止。根据一项保守的估计,至少有两千人被烧死在火柱刑上,受到刑罚比这轻的人数要比这个数目多许多倍。

西班牙宗教法庭的头目是一个极端狂热的僧侣托马斯·汤戈马达,他是伊莎贝拉的私人仟悔神父。宗教法庭虽然得到了教皇的认可,但是实际上是在西班牙国王的控制之下,宗教法庭一是用来建立宗教统一,二是用来镇压国王的政敌。在英国,封建领主总是保持足够的势力以限制国王的权力。西班牙的封建主也曾经有权有势;但是西班牙国王现在可以利用宗教法庭为武器来镇压公然反抗的封建主,由此来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专制君主国,也可以利用它来进一步控制西班牙牧师。

但是宗教法庭的主要对象是在宗教上有离经叛道行径的嫌疑分子,特别是一些犹太教徒和伊斯兰教徒,他们名义上已经改信天主教,但在暗地里却在继续奉行自己先前的宗教。

起初宗教法庭并没有把矛头指向那些把自己的信仰公开出来的犹太教徒,但是1492年在狂热的汤戈马达的极力主张下,裴迪南和伊莎贝拉签署了一项布告,命令所有西班牙的犹太教徒如果不改信基督教,就在四个月内离开西班牙,并且不允许携带财产出境。这道驱逐令对大约二十万犹太教徒是一个大灾难,许多人未来得及找到一个安全的避难之所便横遭杀身之祸。西班牙国中很大一部分最勤劳、最精明的商人和手艺人流离失所,因此西班牙在经济上遭受了一次严重的打击。

当拉格纳达投降时,双方签订的和平协议规定居住在西班牙的伊斯兰教徒可以继续奉行自己的宗教。但是在事实上,西班牙政府不久便践踏了这项协议。因此摩尔人奋起反抗,但却遭致失败。1502年所有住在西班牙的伊斯兰教徒都被迫做出选择,不是改信基督教就是流亡国外,同样的选择在十年前就摆在了犹太教徒面前。

伊莎贝拉虽然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但是却从来不允许让她的正统观念干扰她的西班牙民族主义。为了确保西班牙天主教在西班牙君主制而不是教皇的控制之下,她和裴迪南努力斗争,取得了成功。这就是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在西班牙未取得任何进展的理由之一。

当然,在伊莎贝拉统治期间最著名的事件是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这个事件也发生在极不平凡的1492年。哥伦布探险是由卡斯提尔王国资助的,但是有关伊莎贝拉不得不典当她的珠宝来资助这次探险的说法是不真实的。

伊莎贝拉于1504年去世。她一生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儿子胡安于1479年早夭。她的四个女儿中最著名的是胡安娜。裴迪南和伊莎贝拉把胡安娜许配给菲利普一世(美男子),他是奥地利哈布斯堡皇帝之子,也是勃艮地王国的王位继承人。这两位不寻常的王朝联姻,使得伊莎贝拉的外孙查尔斯五世皇帝继承了欧洲历史上最大帝国之一的帝位,他还被当选为圣罗马皇帝,是当时财富最多、势力最大的欧洲帝王。他在名义上或实际上统治过的领土包括西班牙、德国、荷兰、比利时、奥地利、瑞士、大部分意大利、部分法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和南斯拉夫,此外还有西半球的一个很大地区。查尔斯五世和菲利普二世都是狂热的天主教徒,他们在长年的统治期间,靠掠夺大陆的财富来资助反对北欧新教国家的战争。因此由裴迪南和伊莎贝拉一年安排的王朝联姻几乎在她俩死后一百年当中都对欧洲的历史产生着影响。

现在我们来概括一下裴迪南和伊莎贝拉的成就和影响。他俩经过共同努力,成功地创建了一个统一的西班牙王国,其当时的边界和西班牙在过去五个世纪中所保持的边界基本上相同;他们在西班牙创建了一个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政体;驱逐摩尔人和犹太人对被驱逐者及西班牙本身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俩持有的宗教偏见和创立的宗教法庭对西班牙整个未来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上述最后一点应该加以讨论。人们可能会十分简单地认为宗教法庭给西班牙穿上了一件文化紧身夹克。在1492年以后的几个世纪里,大多数西欧国家出现了文化和科学技术高度繁荣昌盛的局面,但是西班牙却并非如此。在一发表离经叛道思想就会遭到宗教法庭逮捕之险的社会里,缺乏开拓和创造精神是不足为奇的;在其它欧洲国家中允许发表某些不同的言论。在西班牙,宗教只允许一种完全正统的天主教存在。1700年和西欧其它国家相比,西班牙在思想文化方面是一潭死水,毫无生气。虽然自从裴迪南和伊莎贝拉初建西班牙宗教法庭至今几乎已有五个世纪了,虽然自从它被彻底消灭之日起至今也已有一百四十多年了,但是西班牙还没有从它的影响下真正恢复过来。

进而言之,伊莎贝拉资助哥伦布探险,又使南美和中美大部分地区成了西班牙的殖民地。这意味着在西半球的一个广大地区建立起来了西班牙的文化及其机构──包括宗教法庭。因此,如同西班牙在思想文化方面和多数西欧国家相比是落后的一样,西班牙在南美的殖民地在思想文化方面也比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落后,这不足为奇。

给伊莎贝拉在本册中排名次,要考虑一个因素,那就是假如没有她是否也会大体上出现同样的事件。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从伊斯兰教徒手中收复伊伯利亚半岛的长达七百年的斗争,西班牙已经有了很强的十字军精神。但是当这场斗争在1492年胜利结束时,西班牙要朝着哪个方面发展有了一个选择的机会。是裴迪南和伊莎贝拉──特别是伊莎贝拉──把西班牙引向了毫无妥协的宗教正统的方向。没有她的影响,西班牙象是完全有可能一直都是一个通常有多宗教信仰的社会。

也许人们自然会把伊莎贝拉和更著名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相比较。至少伊丽莎白的才干可以和伊莎贝拉相媲美;而且由于她的政策比较有仁爱和宽容精神,她似乎是一个更加令人羡慕的君主。但是她比伊莎贝拉缺乏开拓精神,她的事迹中没有哪一个的影响有伊莎贝拉创建宗教法庭那样深刻。虽然伊莎贝拉有些政策令人深恶痛绝,但是历史上没有几个帝王的影响能象她那样深远。


回复
yangcan_80
2006年09月03日 16:59:54
75楼
69.威廉大帝
约公元1027~公元1087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数千人,穿过英吉利海峡,试图搞夺英国王冠。他的果敢尝试获得了成功──外族侵略英国所获得的最后一次成功。诺曼底人的征服远不止是仅为威廉及其继承人摘下了英国王冠,它深刻地影响了随后整个英国的历史──在有些方面和某种程度上几乎是威廉本人未曾料想到的。

威廉大约于1027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的一个城镇法雷兹。他是诺曼底公爵罗伯特一世的私生子,又是独生子。罗伯特于1035年在去耶路撒冷朝圣的归途中丧生。他在行前就已经委任威廉为他的继位人。因此威廉八岁时就当上了诺曼底的公爵。

威廉继位后远不能稳定享用财富和权力的地位,使他处于一个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况之中。他虽然只是个小孩子,但却是成年封建男爵的大封主。可想而知男爵的志向要比其主子的大。随后就出现了一个严重的混乱时期,在此期间威廉有三个卫兵横遭暴死,他的私人教师遇刺身亡。他只是在他的名义上的君主──法国国王亨利一世的帮助下,才幸运地度过了早期的难关。

1042年当威廉十五岁的时候被封为爵士。此后他在政治事件中发挥了个人的作用。在与诺曼底的封建诸侯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以后,威廉才终于牢固控制住了他的公爵领地(顺便说一句,他的私生子身份在政治上是一个明显的不利因素,他的对手常常叫他“杂种”)。1063年他成功地征服了邻省缅因,1064年还被认为是邻省不列塔尼的大封主。

从1024年到1066年,英国的国王是爱德华坚信者。由于爱德华无后,便策划出了许多争夺王位继承权的计谋。从血缘的观点来看,威廉提出要继承爱德华王位的根据是不充分的:爱德华的母亲是威廉祖父的妹妹。但是1064年,爱德华可能是受威廉的杰出才能的影响,把继承权许给了威廉。

1064年,英国最有势力的诸侯、爱德华坚信者的亲密朋友和内弟哈罗德·哥德文落入了威廉之手。威廉表面热情款待哈罗德,实际上是把他软禁起来了,直到哈罗德发誓支持威廉继承英国王位的要求为止。许多人认为这样强索的许诺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无约束力,哈罗德·哥德文当然也认为如此。当1066年爱德华去世时。哈罗德·哥德文自己要求得到英国王位的继承权。咨议院(一个经常参加决定王位继承权的英国诸侯委员会)选他为新国王。由于威廉志在扩大他的势力范围,且为哈罗德不信守誓言而感到愤怒,决定通过武装入侵英国来强行实现他继承王位的愿望。

威廉在法国境内组建了一支海军舰队和一支陆军部队,1066年8月初他就作好了启航的准备。但是由于呼啸的北风使出征日期推迟了几个星期。与此同时,挪威国王哈拉尔德·哈德雷德横过北海对英国发动了一次单独的入侵。哈罗德·哥德文一直把他的军队布署在英国的南部,准备对付威廉的入侵。现在他不得不挥师北上,对付挪威的进攻。9月25日在斯坦福大桥之战中,挪威国王被杀,他的部队被赶了出去。

就在两天之后,英吉利海峡上的风向发生了变化,威廉迅即把他的部队输送到英国。也许哈罗德应该让威廉向他进军,或至少应该让他的部队出击之前得到充分地休息,但是他却迅即挥师南下抗击威廉。1066年10月4日两军在著名的哈斯丁斯大桥之战中展开了交锋。当天傍晚,威廉的骑兵和射手成功地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部队,临近深夜,哈罗德国王自己首身相离,他的两个兄弟在这场交战之期被杀。剩下来的英国领袖中没有哪一位有能力招募新军或者与威廉争夺王位。当年的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登极。

在随后的五年多中,出现了一系列零兵散将的反抗,但都被威廉镇压下去了。威廉把这些反抗作为没收所有英国的土地并宣布其为自己个人财产的借口。后来他把其中的大片土地发配给了他的诺曼底追随者,他们作为他的诸侯,依封建保有权来占有所发配的土地。结果整个盎格鲁撒克逊贵族阶级实际上被诺曼底人剥夺了财产并被取而代之(如此般的戏剧性变化,却只有几千人直接参与了这场权力的移交斗争,对耕田的农民来说只是大封主易人而已)。

威廉一直认为他自己是合法的英国国王。他在世期间,英国多半的体制都保留下来了。由于威廉对收集他的新领地的情报感兴趣,所以他下令对英国的人口和财产作一次详尽的调查,所得的结果被纪录在大部头的《末日裁判书》中,这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历史资料源泉。

威廉结过婚,有四个儿子和五个女儿。1087年他在法国北方鲁昂瞑目而逝。自那时以来英国的每一个国王都是他的直系后代子孙。耐人寻味的是虽然威廉大帝可能在所有的英国国王中最为重要,但是他自己却不是英国人而是法国人。他生在法国,死在法国,一生几乎都是在法国度过的。他只会讲法语(还说一句,他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

在估价威廉对历史的影响时,要记住的最重要的事情是,没有他就不会出现诺曼底对英国的征服。威廉不是英国王位理所当然的继承人,除了他个人的志向和才能外,找不出诺曼底入侵的历史原因和必然性。英国自从一千年前罗马的征服以来没有被法国征服过,而且在自从威廉时期的九个世纪以来一直未遭到法国(或任何其他国家)的成功入侵。

那么问题就在于诺曼底征服的影响究竟有多大?诺曼底侵略者虽然在数目上比较小,但却对英国历史有着巨大的影响。在诺曼底征服以前的五、六个世纪中,英国不断地遭受盎格鲁撒克逊族和斯堪的纳维亚各族的侵略。它的文化基本上是条顿族文化。诺曼底族本身就是北欧海盗的后裔,其语言和文化属于法国。因此诺曼底的征服起到了使英国文化和法国文化密切交往的作用(今天这看来可能是一件自然的事,但是在威廉大帝以前的世纪里,英国的文化往来大多是与北欧进行的)。结果在英国产生了一种法国与盎格鲁撒克逊水乳相溶的文化──一种否则就不会出现的混合文化。

威廉给英国引进了一种先进的封建体制。因此诺曼底国王同他们的盎格鲁撒克逊先辈不同,掌管着一支由数千名武装爵士组成的军队──按中世纪的标准来看是一支强大的军队。诺曼底统治者是有才能的行政官,英国政府已成为欧洲最强大、最有能力的政府之一。

诺曼底征服所带来的另一个有趣的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由于诺曼底的征服,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事实上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盎格鲁撒克逊派生出来的词要多些。而且在紧接着诺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诺曼底的征服,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要不是由于单独一个人的生涯,一种主要的语言完全不会以现在的形式存在,这是已知唯一的一个例子。

人们可能会谈到诺曼底的征服对法国的影响。大约在此后的四个世纪里,英国国王(由于他们是诺曼底血统,在法国拥有大量的土地)和法国国王之间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这些战争可以直接追溯到诺曼底的征服。在1066年以前,英法之间没有发生过任何战争。

英国在许多方面与所有的大陆欧洲国家有着实质的区别。由于英国获取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和建立了民主政体这两方面的因素,因此它对世界的其余地区有过深刻的影响,这与它自己的面积完全不相称。不列颠政治史的这些方面在多大程度上是威廉活动的结果呢?

现代民主政体究竟为什么起源于英国而不可能是德国,历史学家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英国的文化和制度是盎格鲁撒克逊和诺曼底的文化和制度的一种混合的文化和制度,这是诺曼底征服带来的结果。但是我认为没有理由把以后英国民主政体发展的功劳过多地归于暴君威廉。在诺曼底征服以后的那个世纪里,英国肯定是极少有民主政体。

从不列颠帝国的形势来看,威廉的影响似乎更加显而易见。在1066年以前,英国总是接受被侵略的苦果,但是1066年以后,它就扮演了相反的角色。由于威廉建立的、他的后继人所保持的强大中央政府,由于这个政府所掌管的军事力量,英国从未再遭侵略。相反,它还不断地在海外进行军事行动。因此,当欧洲势力在海外扩张时,英国最终比任何其它欧洲国家所获得的殖民地都多。

当然人们不能把英国历史后来所有的发展成就都归于威廉大帝,但是诺曼底征服对后来发生的许多事件无疑是一个间接因素,因此威廉的长期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回复
yangcan_80
2006年09月03日 17:03:08
76楼
70.托马斯·杰佛逊
公元1743~公元1826

美利坚合众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佛逊于1743年出生在弗吉尼亚的沙德威尔。他的父亲是位检察官,同时也是一位成功的种植园主,临终时给儿子留下了万贯家产。杰佛逊就读于威廉──玛丽学院,两年后辍学,未获得学位。后来他学过几年法律,1767年在弗吉尼亚法院谋到职位。在随后的七年中,杰佛逊是一位见习律师和一位种植园主。他还成为弗吉尼亚议会──弗吉尼亚立法机关的下议院的议员。

杰佛逊的第一篇重要论文《不列颠美洲殖民地权力概论》写于1774年。翌年他被选为弗吉尼亚第二次大陆会议代表,1776年起草了《独立宣言》,当年晚些时候又返回弗吉尼亚立法机关,为实行几项重大改革发挥了主导作用。他的重要提案中有两项是“弗吉尼亚宗教自由章程”和“关于进一步普及知识的法案”,两者都是有关公共教育的。

杰佛逊有关教育的提案包括:完全普及公共初等教育,创办一所使较有才能的人都能受到高等教育的州立大学,建立一种奖学金制度。他的教育方案当时被弗吉尼亚州采纳,虽然类似的方案后来实际上在所有各州中都实现了。

有关宗教自由的章程值得注意,因为它提出了完全的宗教自由,教会与政府完全相脱离(以前英国国教是佛吉尼亚的州教)。杰佛逊的这项提案受到了很大的阻挠,但最终被弗吉尼亚立法机关通过(1786年)。同样的思想主张不久就被其他州的人权法案所采用,后来又为《美国宪法》所采用。

杰佛逊在1779年到1781年担任弗吉尼亚州州长,随后从政坛上“隐退”。在隐退期间他写出了他唯一的一本书《弗吉尼亚札记》,书中清楚地表明了杰佛逊反对奴隶制的立场,还包括有其他方面的记述。1782年杰佛逊的妻子去世(他们结婚整十年,有六个孩子)。他虽然十分年青,但从未再娶。

不久杰佛逊东山再起,他加入了国会。在国会上,他的一项为实行十进位货币制的提案被通过,但是他的另一项为实行十进位度量制的提案却未被通过。他还递交了一份在所有的新州中禁止实行奴隶制的提案,但因一票之差而未被通过。

1784年,杰佛逊前往法国执行外交使命,不久便接替本杰明·富兰克林担任美国大使。在法国他一住就是七年,因此在《美国宪法》起草和通过的整个期间他都不在美国。杰佛逊拥护《宪法》的通过,虽然他与许多其他人一样坚信一项人权法案应该包括在内。

杰佛逊1789年返回美国,不久就被任命为美国第一任国务卿。在内阁中杰佛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不久就发生了一场冲突。汉密尔顿是财政部长,他的政治观点与杰佛逊完全不同。在美国汉米尔顿政策的支持者最终聚集在一起成立了联邦党,杰佛逊政策的支持者联合起来成立了民主共和党,该党最终以民主党而著称于世。

1796年,杰佛逊成为总统候选人,他的选票仅次于约翰·亚当斯。根据当时的宪法规定,他当上了副总统。1800年他再度参加总统竞选,这次他击败了亚当斯。

作为总统,杰佛逊对他从前的对手采取稳健调和的态度,因此给美国开创了一个极有价值的先例。从长久的影响方面来看,在他任职期间,政府所采取的最大行动是购买路易斯安那领地,使美国的面积大体上增加了一倍。购买路易斯安那也许是有史记录以来最大的和平移交领土,是美国成为大国的一个因素,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事件。如果我认为托马斯·杰佛逊是购买路易斯安那的主要负责人的话,他在本册中的名次将会提高很多。但是我认为法国领袖拿破仑·波拿巴对这次土地移交负有主要责任,是他做了把土地出售给美国这一关健性的决定。如果说有哪个美国人对购买路易斯安那立下了特殊功勋的话,这个人不是杰佛逊,他从未想到要购买这么一大片宽广的土地,而是美国驻巴黎的外交官罗伯特·利文斯顿和詹姆斯·门罗,当他们看准有机会能做成一笔极其划得来的生意时,就超越自己的外交权限,为获得广阔的领土而展开谈判(值得注意的是杰佛逊为他自己写的墓志铭中并没有把购买路易斯安那作为他的主要成就之一包括进去)。

杰佛逊于1804年再次当选为总统,但是1808年他决定不再参加第三次竞选,因此为乔治·华盛顿树立的先例增添了光彩。杰佛逊于1809年隐退,随后从事过的唯一的政治活动是创立弗吉尼亚大学(于1819年获得审批)。所以他看到了四十三年前他向弗吉尼亚立法机关提出的教育方案的一部分终于被付诸实践。杰佛逊于1826年7月4日在《独立宣言》发表五十周年纪念日之际溘然长逝,结束了他那八十三年多的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

杰佛逊除了有显著的政治才能外,还有许多其他才能。他懂得六门外语,对自然科学和数学感兴趣,他从事科学种田,是位成功的种植园主。他还是一位制造商、小发明家,一位娴熟的建筑师。

由于杰佛逊个性完美、才华超群,人们容易过高地估计他对历史的影响。在估价他的实际影响时,我们也许应该从《独立宣言》开始加以考虑,因为起草《独立宣言》通常被认为是他的杰出成就。首先应注意的是,《独立宣言》并不是美国主要法律的一部分,它的主要意义是表述了美国人的理想,而且它所表达的思想并不是杰佛逊的创造,其中有许多是来自约翰·洛克的著作。《宣言》不是一种新哲学,其用意也并不在于此,而在于简洁地表述了许多美国人已有的信念。

在《宣言》中,杰佛逊的措词虽感人肺腑,但对美国作出宣布独立的决定并没有起到作用。革命战争实际上是在1775年4月(比《独立宣言》早一年)以列克星顿和康科德的战斗开始的。在这两场战斗随后的日月里,美国殖民地面临着一种重大的抉择。是直接了当地要求独立还是寻求与英国政府达成一项和解呢?1776年春天,大陆会议群情激奋,强烈地倾向于前一种抉择。不是杰佛逊而是弗吉尼亚的理查德·亨利·李在6月17日正式提议美国殖民地应该宣布独立于大不列颠。会议决定把对李的提议投票表决推迟几个星期,并且指定一个以杰佛逊为首的委员会在此期间准备一项公开声明,陈述宣布独立的理由(其他委员都明智地让杰佛逊起草这项声明,几乎由他一人起草)。会议于7月1日开始讨论李的提议,翌日进行投票表决,结果获得一致通过。正是7月2日的投票表决才作出了支持独立的重大抉择。直到这次投票表决以后才开始对杰佛逊的草案内容进行讨论。1776年7月4日草案作了一些修改后被通过。

即使《独立宣言》并不真正象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样重要,那么杰佛逊的其他成就不能使他在本册中占有一个较高的名次吗?杰佛逊在他的墓志铭中提到了他最希望人们记住的两项成就:其一,他作为弗吉尼亚大学创始人所起的作用,这当然非常值得称颂,但是不足以重要到影响他在本册中基本名次的位置。其二,他是弗吉尼亚《宗教自由章程》的作者,这确实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成就。当然宗教自由的基本思想早在杰佛逊之前就由几位杰出的哲学家提了出来,其中包括约翰·洛克和伏尔泰。但是杰佛逊的章程比洛克所提倡的方针大大地前进了一步,而且杰佛逊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成功地把他的提案颁布成法律,而且其他州在起草人权宣言时也受到了杰佛逊提案的影响。

这就引起了另一个问题:托马斯·杰佛逊对通过“联邦人权法案”究竟起了多大作用呢?杰佛逊肯定代表着主张有一项人权法案这类人的利益,实际上他是这类人明智的领袖人物之一,但是由于杰佛逊从1784年到1789年在国外,因此在制宪代表大会之后的重大时期内不能直接领导争取人权议案的斗争。是詹姆斯·麦迪逊在使国会真正通过修正案中起了主导作用(国会在杰佛逊返回美国之前的1789年9日25日就通过了修正案)。

人们可能认为不是杰佛逊的政治活动而是他的思想对美国影响很深,但是很难说杰佛逊的思想实际在多大程度上为美国人所接受。许多人一提起托马斯·杰佛逊的名字就感到光荣,但是却支持与他的观点完全相对立的方针。例如,杰佛逊对我们今天所谓的“小型政府”抱以深切的希望。有一句他的名言(引自他的就职演说)就是:“一个英明的廉洁的政府必须要防止人们相互伤害,除此之外还必须让他们自由地追求自己的事业和进步……。”杰佛逊的观点可能正确,但是过去四十年的选举表明他的话不能使大多数美国人信服。再举一个例子,杰佛逊坚决反对把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作为最高的权威性解释,因为如果那样的话,那么即使国会通过了一项法律,最高法院也可以宣布其为违宪。这是他坚决反对的一种观点,他认为这种观点违反民主政治的原则。

也许上述各段听起来好象是杰佛逊的影响小得很,根本不应列入此册之中。但是过多地注重细节有时会使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假如我们回过头来,纵观杰佛逊的整个生涯,就不难看出他为什么被称为“人类自由的杰出代言人”。

托马斯·杰佛逊应该排在华盛顿之前还是之后呢?美国独立和民主政体是思想家和实干家共同努力创造的结果。虽然两者缺一不可,但我认为从总体来看思想的贡献更为重要。从行政方面来看,华盛顿显然起了主要作用。而思想方面的贡献应归于许多人,其中包括如杰佛逊和詹姆斯·麦迪逊这样的美国人,还包括象约翰·洛克、伏尔泰这样的欧洲人以及许多其他人。就是由于托马斯·杰佛逊在本册中的名次才要实实在在地低于华盛顿,尽管他有卓绝的才赋和盖世的声望。


回复
yangcan_80
2006年09月03日 17:04:32
77楼
71.让·雅克·卢梭
公元1712~公元1778

著名的哲学家让·雅克·卢梭于1712年出生于瑞士的日内瓦。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卢梭十岁时,父亲被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儿子。1728年卢梭十六岁时,只身离开日内瓦。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他有过几起罗曼趣事,其中包括与泰雷兹·勒瓦瑟的风流韵事,他俩有五个孩子,他把所有这五个孩子都送进了一家育婴堂(他最终到了五十六岁时才与勒瓦瑟结婚)。

1750年卢梭在三十岁时一举成名。第戎科学院开展了一次有奖征文活动,题目是《论科学与艺术是否败坏或增进道德》。卢梭的论文论证了科学和艺术进展的最后结果无益于人类,获得头等奖,使他顿时成为一代名人。随后他又写出了许多其它著作,其中包括《论不平等的起源》(1755),《埃罗伊兹的故事》(1761),《爱弥尔》(1762),《社会契约论》(1762)和《忏悔录》,所有这些著作都提高了他的声望。此外卢梭对音乐有浓厚的兴趣,写了两部歌剧:《爱情之歌》和《村里的预言家》。

虽然起初法国启蒙运动的自由主义作家有几位是卢梭的朋友,其中包括德·尼·狄德罗和让·达朗贝尔,但是他的思想不久就开始与其他人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卢梭反对伏尔泰在日内瓦建立一家剧院的计划,指出剧院是所伤风败俗的学校,结果他同伏尔泰反目,成了终生的仇敌。此外卢梭基本上属于情感主义,与伏尔泰及百科全书派成员的理性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从1762年起,卢梭由于写政论文章,与当局发生了严重的纠纷。他的一些同事开始疏远他,大约就在这个时期,他患了明显的偏执狂症。虽然有些人对他表示友好,但他却采取怀疑和敌视的态度,同他们每个人都争吵过。他一生的最后二十年基本上是在悲惨痛苦中度过的,1778年他在法国埃及迈农维尔去世。

有人说卢梭的著作对社会主义、民族主义、浪漫主义、极权主义和反理性主义的崛起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还为法国革命扫清了道路,为现代民主和平等的理想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他享有对教育理论有重大影响的盛名。有人认为,人类几乎完全是其环境的产物(因此完全可以改变)的学说,是来自他的著作。现代技术危害人类,现代社会腐败不堪,因而需要“高尚野蛮人”的理想,这种观念无疑与他有关。如果所有这些观念确实都是他创立的话,那么他在本册中的名次就会大为提高。但是在我看来,这些说法有许多不是失之正确就是过于夸大。

例如让我们来看看“高尚野蛮人”这个概念。首先,卢梭从未使用过这个词语,也不羡慕南海岛上的土著居民或美国印第安人。况且有关“高尚野蛮人”的概念早在卢梭时代之前就很流行,著名的英国诗人约翰·德莱顿在卢梭诞生一个多世纪以前就一字不差地使用过这个词语。卢梭也没有“社会必然腐坏”这个观点,恰恰相反,他总认为社会是人类必不可少的。

卢梭创立了“社会契约”学说的这种提法是完全不真实的。约翰·洛克对这一学说做过详尽的论述,他的著作早在卢梭诞生之前就发表了。事实上,著名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甚至早在洛克之前就论述过社会契约论的学说。

卢梭反对技术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十分显然,自从卢梭去世的两个世纪以来技术有了空前的增长,他反对技术所做的努力显然是徒劳而已。况且今天存在的反对技术的偏见并不源自卢梭的著作,而恰恰是对上个世纪中无限制地应用技术所带来的不良效果的一种反应。

许多其他思想家提出过环境因素对人的性格的形成具有绝对的重要性,我认为没有理由把这个相当一般的学说归于卢梭。同样民族主义早在这位法国哲学家问世很久以前就是一股重要的力量,他对它的崛起没有什么影响。

卢梭的著作为法国革命扫清了道路吗?毫无疑问,他的著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且也许比狄德罗或达朗贝尔所起的作用要大。但是就此而论,伏尔泰的影响远在卢梭之上,因为他的著作比卢梭的问世早,内容多,思想明确。

卢梭具有反理性主义的气质,特别是与当时其他著名的法国作家相对立,这是相当真实的。但是,反理性主义并不是新货色:我们的政治和社会信仰通常是建立在情感和偏见的基础之上的,虽然我们经常寻找表面看来是合乎理性的论据来为我们的信仰申辩。

但是即使说卢梭的影响不象他的羡慕者(或反对者)所宣称的那么大,它也是不可低估的。可以完全肯定他对于文学中浪漫主义的崛起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他对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影响甚至还要重要些。卢梭轻视在儿童教育中学习书本知识的意义,提倡对儿童的情感培养应先于理智培养,强调儿童通过体验来学习的意义(顺便提一句,卢梭是一位宣传母乳喂养具有优越性的先驱)。一个抛弃了自己孩子的人却有胆量给别人上怎样哺育孩子的课,这听起来也许未免使人感到离奇,但是毫无疑问卢梭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当代的教育理论。

卢梭的政治著作中有许多思想独特新颖,引人入胜。但是总体说来就是一种追求平等的强烈欲望和一种同样强烈的感受: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已经达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人生下来本来是自由的,但是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戴上枷锁)。卢梭自己可能并不喜欢暴力行为,但是他无疑激励了其他人实行暴力革命,逐步改革社会制度。

卢梭对私有财产的观点(以及对许多其它问题的观点),常常自相矛盾。一次他曾把财产形容为“公民一切权力中最神圣的权力”,但是似乎可以有把握地说,他对私有财产的攻击比称赞在他的读者心目中影响更大。卢梭是早期认真攻击私有制的现代重要的作家之一,因此可以认为他是现代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先驱之一。

最后人们决不能忽视卢梭的宪政学说。《社会契约论》的中心思想用卢梭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把每个伙伴及其一切权力完全交给整个社会。”这样的话没有给公民自由和人权法留有余地。卢梭自己是一位权势的叛逆者,但是他这本书的一个主要作用是为后来的极权主义政权开拓了辩词。

有人批评卢梭是一个极其神经质(而不说偏执狂)的人,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是一个思想不切实际的、糊涂的思想家,这样的批评大体上是正确的。但是远比他的缺点更重要的是他的洞察力和杰出的创造精神所闪现出来的思想火花,两个多世纪以来,不断地影响着现代思想。


回复
yangcan_80
2006年09月03日 17:05:44
78楼
72.爱德华·詹纳

公元1749~公元1832

英国内科专家爱德华·詹纳发明和普及了一种预防可怕的天花病的方法──接种疫苗法。

今天,应该感谢詹纳,天花在地球上真正被消除殆尽了。此时我们容易忘却它在早期世纪里造成了蚕食鲸吞人生那着实可怕的情景。天花的传染性如此之大,以致大多数的欧洲居民在一生的某个时候确实都要染上此病;它具有的毒性如此之大,以致足以使百分之一、二十的患者丧生。纵有幸存者,其中仍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的人终生留有严重的症根。当然天花不只限于欧洲,它还在北美、印度、中国和世界许多其它地区肆意猖獗,在每个地区儿童都是最常见的受害者。

人们为找出预防天花的可靠方法进行过多年的努力。在很长一个时期里,人们知道患天花病的幸存者从此具有了免疫力,不会再患第二次天花病。在东方,这种观察的结果导致出一种接种方法,即用从患有轻度天花症的人体内取出病毒给健康人接种,其目的是为了让接过种的人只染上轻微的天花症,待恢复后获得免疫力。

这种方法在八世纪初期由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女士引入英国,并且在詹纳许多年以前就在英国得以普遍使用。事实上詹纳自己在八岁的时候就接种过天花痘。但是这种直率的预防方法有一种严重的缺陷:有相当数量的接过天花痘的人没能患上轻微的天花病,而是患上了恶性天花病,给自己留下了累累的痘根。实际上就是在接种期的约百分之二的时间里会出现天花的致命性发作。因此,寻求一种更好的预防方法显然是迫在眉睫。

詹纳于1749年出生在英国格洛斯特郡伯克利小镇上。十二岁时他跟一位内科医生学徒,后来在一家医院里边学解剖边工作。1792年在圣·安德鲁大学获得医学学位。他四十五、六岁时已成为格洛郡内的一位有名的内科和外科医生。

詹纳熟悉他所在地区的奶场女工和农民当中的一种公认的说法:牛症是牛患的一种轻度病,但也可以传染给人,人若传染上牛痘,就再也不会得天花病(牛痘本身对人来说没有危险,虽然其症状与极轻度的天花病有点相似)。詹纳认识到如果农民的说法是正确的话,那么给人种牛痘就是使之获得天花免疫的一种安全的方法。他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仔细的调查研究,1796年他相信农民的说法确实正确,因此他决定直接对它加以检验。

1796年5月,詹纳用从一个奶场女工手上的牛痘脓胞中取出来的物质给一个八岁的男孩詹姆斯·菲普斯注射。如事先所料,这孩子患了牛痘,但很快就得以恢复。詹纳又给他种天花痘,果不出所料,孩子没有出现天花病症。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后,詹纳在一本薄书《天花疫苗因果之调查》里公布了他的结果,他于1798年非正式地发表了这本书。就是这本书是接种方法被迅速采用的主要原因。随后詹纳又发表了另外五篇论接种的文章。他为人们接受接种而长年旰衣宵食,四处宣传。

接种法迅速在英国传开了,不久就在不列颠陆军和海军中强制实行。最终它被全世界大部分地区所采用。

詹纳无私地把他的接种方法奉献给世界,无意从中取利。但是1802年英国议会为了对詹纳表示感谢,授予他一笔一万英镑的奖金,几年后又追加一笔两万英镑的奖金。他成了世界名人,得到许多荣誉和奖赏。詹纳结过婚,有三个孩子。他于1823年初在他的家乡伯克利逝世,终年七十三岁。

我们看到,詹纳并没有发明患牛瘟病会带来天花免疫的思想,他是从别人那里听到的。事实上在詹纳成功之前,有几个人就曾被有意识地接种过牛痘。

虽然詹纳不是一位有惊天动地的创新思想的科学家,但是为人类利益做出这样杰出贡献的人确是绝无仅有。他通过调查、实验和写作,把一种医学界忽视的民间说法转变成了拯救无数人生命的标准方法。虽然詹纳的方法只用于对一种疾病的预防,但此病是危害人类的一种强敌,非同小可。他的同代人和后来的每一代人所给予他的荣誉,他完全受之无愧。


回复
yangcan_80
2006年09月03日 17:07:41
79楼
73.威廉·康拉德·伦琴
公元1845~公元1923


X射线的发现者威廉·康拉德·伦琴于1845年出生在德国尼普镇。他于1869年从苏黎世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在随后的十九年间,伦琴在一些不同的大学工作,逐步地赢得了优秀科学家的声誉。1888年他被任命为维尔茨堡大学物理所物理学教授兼所长。1895年伦琴在这里发现了X射线。


1895年9月8日这一天,伦琴正在做阴极射线实验。阴极射线是由一束电子流组成的。当位于几乎完全真空的封闭玻璃管两端的电极之间有高电压时,就有电子流产生。阴极射线并没有特别强的穿透力,连几厘米厚的空气都难以穿过。这一次伦琴用厚黑纸完全覆盖住阴极射线,这样即使有电流通过,也不会看到来自玻璃管的光。可是当伦琴接通阴极射线管的电路时,他惊奇地发现在附近一条长凳上的一个荧光屏(镀有一种荧光物质氰亚铂酸钡)上开始发光,恰好象受一盏灯的感应激发出来似的。他断开阴极射线管的电流,荧光屏即停止发光。由于阴极射线管完全被覆盖,伦琴很快就认识到当电流接通时,一定有某种不可见的辐射线自阴极发出。由于这种辐射线的神密性质,他称之为“X射线”——X在数学上通常用来代表一个未知数。


这一偶然发现使伦琴感到兴奋,他把其它的研究工作搁置下来,专心致志地研究X射线的性质。经过几周的紧张工作,他发现了下例事实。(1)X射线除了能引起氰亚铂酸钡发荧光外,还能引起许多其它化学制品发荧光。(2)X射线能穿透许多普通光所不能穿透的物质;特别是能直接穿过肌肉但却不能透过骨胳,伦琴把手放在阴极射线管和荧光屏之间,就能在荧光屏上看到他的手骨。(3)X射线沿直线运行,与带电粒子不同,X射线不会因磁场的作用而发生偏移。


1895年12月伦琴写出了他的第一篇X射线的论文,发表后立即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和振奋。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有数以百计的科学家在研究X射线,在一年之内发表的有关论文大约就有一千篇!在伦琴发明的直接感召下而进行研究的科学家当中有一位是安托万·亨利·贝克雷尔。贝克雷尔虽然是有意在做X射线的研究,但是却偶然发现了甚至更为重要的放射现象。


在一般情况下,每当用高能电子轰击一个物体时,就会有X射线产生。X射线本身并不是由电子而是由电磁波构成的。因此这种射线与可见辐射线(即光波)基本上相似,不过其波长要短得多。


当然X射线的最著名的应用还是在医疗(包括口腔)诊断中。其另一种应用是放射性治疗,在这种治疗当中X射线被用来消灭恶性肿瘤或抑制其生长。X射线在工业上也有很多应用,例如,可以用来测量某些物质的厚度或勘测潜在的缺陷。X射线还应用于许多科研领域,从生物到天文,特别是为科学家提供了大量有关原子和分子结构的信息。


发现X射线的全部功劳都应归于伦琴。他独自研究,他的发现是前所未料的,他对其进行了极佳的追踪研究,而且他的发现对贝克雷尔及其他研究人员都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然而人们不要过高地估计伦琴的重要性。X射线的应用当然很有益处,但是不能认为它如同法拉第电磁感应的发现一样,改变了我们的整个技术;也不能认为X射线的发明在科学理论中有其真正重大的意义。人们知道紫外线(波长要比可见光短)已近一个世纪了,X射线与紫外线相类似,但是它的波长比紫外线还要短,它的存在与经典物理学的观点完全相符。总之,我认为完全有理由把伦琴远排在贝克雷尔之后,因为贝克雷尔的发现具有更重大的意义。


伦琴目己没有孩子,但他和妻子抱养了一个女儿。1901年伦琴获得诺贝尔物理奖,是获得该项奖的头一个人。他于1923年在德国慕尼黑与世长辞。




回复
yangcan_80
2006年09月03日 17:09:30
80楼
74.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
公元1685~公元1750

伟大的作曲家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是成功地把西欧不同民族的音乐风格浑然溶为一体的开山大师。他萃集意大利、法国和德国传统音乐中的精华,曲尽其妙,珠联璧合,天衣无缝。巴赫自己在一生中并未享有盛名,而且在死后五十年中就已被世人遗忘。但是在近来一个半世纪中他的名气却在不断地增长,今天一般认为他是超乎时空的最伟大的两三位作曲家之一,而且有些人认为他是其中最伟大的作曲家。

巴赫于1685年出生在德国爱森纳赫。天赐良机,他生在一个音乐天赋受到重视、音乐成就受到鼓励的环境里,他的家庭早在他来世前许多年就已经在音乐界赫赫有名了。他父亲是一位优秀的小提琴手,祖父的兄弟中有两位是具有天赋的作曲家,叔伯兄弟姐妹中有几位是颇受尊敬的音乐家。

巴赫九岁丧母,十岁成了孤儿。由于他嗓音美妙,经济拮据,少年时期靠奖学金进了在吕讷堡的圣·米歇尔学校。1702年他从圣·米歇尔学校毕业,翌年在一家室内乐队当一名小提琴手。在随后的二十年中,他干过许多行当。巴赫在一生中主要是以一位卓越的风琴家而闻名,虽然他还是一位作曲家、教师以及乐队指挥。1723年巴赫三十八岁时开始在莱比锡的圣·托马斯教堂任歌咏班领唱,他在余生的二十七年中一直担任此角,1750年,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巴赫从未居过高位,不过总能养家糊口,他在有生之年远不如莫扎特和贝多芬(甚至不如弗朗兹·李斯特和弗雷德里克·萧邦)那样驰名。并不是巴赫所有的雇主都能赏识他的才能。莱比锡教会希望能聘到一位“第一流音乐家”,只是他们未能雇上最初认定的两位人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让巴赫担任歌咏班领唱一职!但在几年以前,他要辞去魏玛公爵庭中的风琴手和首席小提琴手的职务,另谋新职,公爵对此耿耿于怀,结果将他投入狱中。巴赫度过了三个多星期的铁窗生活,公爵终于慈悲大发,将他释放。

巴赫二十一岁时同他的叔伯二妹结为伉俪,他们一共生了七个孩子,但是当巴赫三十五岁时妻子不幸夭折。翌年他鸾凤再续,可是他的第二个妻子非但不能帮助抚养头七个孩子,反而又给他生了十三个。巴赫死后只留下九个儿女,其中有四个成为真正著名的音乐家。这的确是一个音乐天才之家!

巴赫是一位多产的作曲家。他的作品包括有将近300首的大合唱曲;组成《平均律钢琴曲集》的一套48首赋格曲和前奏曲;至少还有140首其它前奏曲;100多首其它大键琴乐曲;23首小协奏曲;4首序曲;33首奏鸣曲;5首弥撒曲;3首圣乐曲及许多其它乐曲。总计起来,巴赫谱写出800多首严肃乐曲。

巴赫笃信宗教,是个路德教徒。他希望他的乐曲为教会服务,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是宗教音乐。在音乐形式上他无意创新,而是把现有的形式推上顶峰。

在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去世后的半个世纪里,他的音乐大体上无人问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那个时代的最伟大的音乐家──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极为欣赏巴赫的天赋)。新的音乐风格在发展,巴赫的“旧式”乐曲一时声消音灭。但是1800年以后,人们对巴赫乐曲重新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从那时起,他的声誉和名望与日俱增。在今天这个非宗教的时代里,巴赫远比他在世期间的名望更高。一位两百年前在风格和主题方面都被认为是旧式的作曲家,今天却受到了广泛的颂扬,这确是一件怪事,其原因何在呢?

第一,一般认为巴赫是所有著名作曲家中水平最高的艺术家。他谙熟他的时代的所有音乐形式,并对其中任何一种都能运用自如,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例如他对旋律组合法(同时演奏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曲调的方法)在艺术上的精通程度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此外,他的管弦乐作品逻辑性强,变幻多样,主题贴切感人,旋律丰富多姿,因此他愈加倍受赞颂。

大多数严肃的音乐学生感到,巴赫作品结构的深刻性和复杂性比大多数其他作曲家那些更易理解的作品具有更加无穷的魅力。许多偶尔对音乐感兴趣的人认为他是阳春白雪,但是应该指出他的追随者并非少数几个音乐名流,他的唱片可能比除贝多芬以外的任何其他古典作曲家的都要畅销。从长远观点来看,巴赫或贝多芬的作品远比一位风靡一时的“流行”作曲家的作品拥有更多的听众,因为“流行”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倏忽即逝。

巴赫在本册应排在何处呢?显然他应排在贝多芬之下:贝多芬的作品不仅备受欢迎,而且他还是一位大胆的革新者,对音乐史的进程比巴赫影响要大。同样看来也应该把巴赫排在直觉艺术的主要人物米开朗基罗之后,远排在最伟大的文学巨匠莎士比亚之后。但是从巴赫音乐流传的持久性及其对后来作曲家的巨大影响来看,似乎应该把他排在任何其他艺术或文学人物之前。


回复
yangcan_80
2006年09月03日 17:17:49
81楼
75.老 子
(2002-11-27 12:36:16) 最享盛誉的在公元前四世纪 在卷帙浩繁的中国书海当中,有一卷薄而又薄可能在国外拥有最多的译者和读者,这本书名叫《老子》或《道德经》。《道德经》是解释道教哲学的主要经文。 这是一本微妙费解的书,文笔极其隐晦,可有许多不同的解释。“道”这个主要概念通常被译为“方法”或“道路”。但是这个概念有点儿含糊其辞,因为《道德经》本身一开始就说:“‘道’,说得出的,它就不是永恒不变的‘道’;‘名’,叫得出的,它就不是永恒不变的‘名’。”①但是我们可以说,道的大体意思是“自然”或“自然法则”。 道教认为,人不应该与道作斗争,而应该服从道,按照道来办事。积极追求得到权力或积极寻求行使权力,与其说是不道德的倒不如说是愚昧无知和徒劳无益的。道是不可消灭的,人们在生活中应力求顺道而行。一个道教徒可能会指出水是无限柔软的,它驯眼地流向最低点,甚至对最弱的力也不加抵制,但是它却是不可毁灭的;而最硬的岩石是最终会被磨掉的。 对个人来说,通常应提倡纯朴和自然;应避免使用暴力,如同避免一切追名逐利的行为一样。人们不应该寻求改造世界,而应该尊敬世界。对政府来说,稍有消极的政策通常也是最英明的政策。规章繁冗,通过更多的法律或严厉施行旧法律通常会使事情弄得更糟。高税赋,雄心勃勃的政府计划和发动战争,这一切都是与道教哲学的精神背道而驰的。 按照中国的传说,《道德经》的作者是一位名叫老子的人。据说他是孔子的同时代人,但比孔子年长。孔子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从《道德经》的内容和风格上来看,没有几个现代学者认为它是这么早期的作品;有关该书的实际创作日期问题,存在着许多争论(《道德经》本身未提到一个具体的人物、地点、日期或历史事件)。但是公元前320年是一个靠得住的估计——与实际日期的误差在八十年以内——也许比这个误差范围还要小得多。 这个问题引起了对有关老子其人的生卒年及甚至对有关其人的真伪的许多争论。有些权威相信老子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这个传说,因而断定他没有写《道德经》。其他学者指出他只不过是传说中的人物。我个人的观点仅为少数学者所接受,我认为:(1)老子实有其人,是《道德经》的作者;(2)他生活在公元前四世纪;(3)老子是孔子较年长的同时代人的传说纯属虚构,是后来的道教哲学家为给老子及其著作涂脂抹粉而编造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早期的中国作家当中,孔子(前551—479)、墨翟(前5世纪)和孟子(前371—289)既没有提到老子,也没有提过《道德经》;但是庄子——一位公元前三世纪誉满全国的。道教哲学家却反复地提到过老子。 由于甚至对老子的存在都有争论,我们对他的生平详情就应该持怀疑的态度。但是下列的说法有很多的出处:老子诞生和生活在中国的北方;他在一个时期里很可能在国都洛阳当过历史学家或在朝中任守藏室的史官;老子不是他的原名而是一个尊称,大体意思是“大师”;他结过婚,有个儿子,叫聪;聪后来成为魏国的将领。 虽然道教开始时基本上是一种非宗教哲学,但是却最终由此掀起了一场宗教运动。然而虽然做为一种哲学的道教继续以《道德经》中所表达的思想为基础,但是道教不久就被芸芸众生的迷信信念和习惯所囊括,这些信念和习惯相对说来同老子的说教没有什么关系。 假定老子实际上是《道德经》的作者,那么他的影响确实很大。这部书虽然很薄(不到六千中文字,因此足以用一张报纸登载),但却包含着许多精神食粮。整个系列的道教哲学家都用此书来做为他们自己思想的起点。 在西方,《道德经》远比孔子或任何儒家的作品流行。事实上,该书至少出版过四十种不同的英文译本,除了《圣经》之外远远多于任何其它书籍的版本。 在中国,儒教大体上是占统治地位的哲学。当老子和孔子的思想之间出现鲜明的对立时,中国人大都遵从后者。但是老子大体上深受儒家弟子的尊敬。况且在许多情况下,道教思想直接被儒教思想所吸收,因此对数以百万计的自称非道教徒的人都有影响。同样,道教对于佛教哲学,特别是对禅宗佛教的发展有着显著的影响。虽然今天没有几个人自称是道教徒,但是除了孔子以外,再没有哪一位中国哲学家对人类思想的影响象老子那样广泛和持久。 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经·一章》)[/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