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错了吗?
gxtr01
gxtr01 Lv.12
2006年08月09日 10:07:24
来自于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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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成玉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早已被戴上“剥削阶级世界观”帽子的话,当代人虽耳熟能详,但起先究竟出自何人之口?哪部典籍?恐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笔者学识有限,虽然看过“四书五经”,但至今在“四书五经”中尚未看到这句话。有人說是杨朱最先说的,其实,这是想当然而已。杨朱虽然说过“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但却并没有直接说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也许因为这句话太“反动了”,所以《辞海》没有收录。《辞源》虽收有“天诛”,但却没收“地灭”、“天诛地灭”,当然更没有收“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于成玉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早已被戴上“剥削阶级世界观”帽子的话,当代人虽耳熟能详,但起先究竟出自何人之口?哪部典籍?恐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笔者学识有限,虽然看过“四书五经”,但至今在“四书五经”中尚未看到这句话。有人說是杨朱最先说的,其实,这是想当然而已。杨朱虽然说过“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但却并没有直接说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也许因为这句话太“反动了”,所以《辞海》没有收录。《辞源》虽收有“天诛”,但却没收“地灭”、“天诛地灭”,当然更没有收“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笔者最早是在刘少奇所著《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刘少奇一九三九年七月在延安马列学院的讲演稿)中看到这句话的。刘少奇在批判党内个人主义者时說:“相信这样的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是自私自利的动物‘,’世界上不会有真正大公无私的人,如果有,那也是蠢才和傻瓜‘。他甚至用这一大套剥削阶级的话,来为他的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辩护。在我们党内是有这种人的。“大概从刘少奇给这句话做了定性后,在中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便成为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代名词了。待到”文革“时期,在上演的现代京剧《红灯记》里,日本鬼子鸠山劝李玉和背叛祖国时又说了这句话,这句话就更加倒霉了。所以,商务印书馆于”文革“期间再版的《汉语成语小词典》在例释”天诛地灭“时则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剥削阶级反动腐朽的世界观,必须彻底批判。“直到现在,人们也不敢在台面上说它的正确性。那么这句话真的就是错话吗?笔者想就此谈点看法。


  为了说清楚问题,不妨先从“誅”和“灭”两个词的含义说起。在《现代汉语词典》里,“诛”是杀(有罪的人)、谴责处罚的意思。引伸作“没有”或“无”讲。因为人死了就“没有”了,也就“无”了。“灭”是熄灭、淹没、消灭、使之完全不存在的意思。所以,用“天诛地灭”來充当“人不为己”的谓語,就铁定了“人”都是“为己”的,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其含义顺理成章也就应当理解为:人倘若不为自己打算、着想、谋利益,那不啻就要为天地所不容,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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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tr01
2006年08月09日 10:07:37
2楼
 温习历史,直面现实,仔细想想,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含义,这样來理解并不错。诚然,中国古代孟子强调“人之初性本善”(《孟子·告子上》)荀子则主张“人之初性本恶”(《荀子··性恶》)但在笔者看來,“人之初”,其“性”既不“本善”,也不“本恶”,而是“本己”,即“为己”而已。婴儿一落草谁也没教他,就知道张嘴要吃奶,正如作家魏金枝在《奶妈》中所描述的:“这小东西,他一生下来,就没有奶吃,他就毫不客气地直着喉咙哭了。他哭得多凶啊,张开没有牙齿的红嘴巴,皱眉头,一径哭着,将小脸挤得象一团凝结了的血块似的,不时地在妻的手里一挣一挣地振动他的身体,似乎在喊‘要奶!要奶!’”而这“要奶!要奶!”的喊叫声,不正是“人之初”即“本已”的佐证吗?而自古至今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司马迁语)者如过江之鯽屡见不鲜和“天下为公”(《礼记·礼运》)者、“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毛泽东语)者的凤毛麟角寥若晨星,也再好不过的印证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所言非虚。


  是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诚哉斯言。人的一生,特别是在从“冠礼”、“婚礼”再到“葬礼”的几十年中,几乎是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意识和行为结伴而行的。从呱呱坠地到能言能語;从上学读书到成家立业;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从赡养老人到抚育后代;从走亲访友到对簿公堂……几乎有操劳不完的“为己”的事情,谁能时时处处事事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谁能敢于站出来拍着胸脯宣称自己是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恐怕连提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也未必能躬行,遑论广大芸芸众生。诚如龚自珍所言:即使“圣帝哲后”,所愿“亦不过曰:庇我子孙,保我国家而已,何以不爱他人之国家,而爱其国家?何以不庇他人之子孙,而庇其子孙?”“忠臣何以不忠他人之君,而忠其君?孝子何以不慈他人之亲,而慈其亲?寡妻贞妇何以不公此身于都市,乃私自贞私自葆也。”(《论私》)很显然,在龚自珍看来,“为己”乃是人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基点,在公认的美德中,爱国并非爱他人之国,忠君也不是忠他人之君,乃至人们孝其父母,爱其子女,贞于其夫,无不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表现,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是根本不存在的。


  这就是說,古今中外,无论是伟人名人,还是凡夫俗子,概莫能外,皆有“为己”的“打算、着想、谋利益”的本性。只不过其所具有的程度,表现的方式和内容不同而已。比如趋利避害,只要他(她)大脑发育正常,没有不想为自己获取更大利益(当然包括精神利益)而远避祸害的;比如热爱生命,只要他(她)还有一线能够生存下去的希望,他(她)就决不会放弃生命,自投坟墓。正如俗语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没有谁不期望自己“寿比南山,福似东海”;没有谁不期望自己的儿女成龙成凤光宗耀祖……凡此种种,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由此看來,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专利权拱手让给资产阶级,并进行口誅笔伐,实在是有悖于事实而不合时宜的。古诗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对于“窈窕淑女”,倘若资产阶级“好逑”,难道无产阶级就天生不“好逑”吗?孔子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魚馁而肉败,不食。”倘若资产阶级如此,难道无产阶级就天生例外吗?……可见,把“人不为己,天誅地灭”视为“资产阶级反动腐朽的世界观”并进行“彻底批判”,宛如当年唐·吉诃德大战风车,是非常幼稚可笑而不自量力的。


  其实,“人不为己,天誅地灭”不仅不是“剥削阶级反动腐朽的世界观”,还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呢!熟悉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经济学理论无论有多复杂,其实都是建立在“人不为己,天誅地灭”人的本性基础之上的。倘若“人不为己”,就无法研究效率问题。而“为己”正是市场经济的由来和发展的源头活水。因为,社会生活的核心是经济活动,而经济活动最基本的形式便是分工、合作和交换。通过分工、合作和交换,各得其所,从而使人们的生活水平持续不断提高,社会文明持续不断发展,以致有了今天的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就是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去驱动“人不为己,天誅地灭”创获物质财富的活动,通过价值规律的刺激,使参与市场竞争的“人不为己,天誅地灭”的主体的利益趋于最大化。而且惟有此,人类社会经济生活才有原动力,市场各竞争主体的首创精神和主动性才会始终如一。


  对此,亚当- 斯密曾做过最精辟的论述。他说:“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5页)又说:“由于每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已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终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限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情况下更有意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同上书,第27页)亚当- 斯密的论述表明,正是人的为己意识即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欲望,造就了市场经济的源头活水。否则,如要人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无异于掏干了市场经济的源头活水,以致使它枯萎死亡。


  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视为“资产阶级反动腐朽世界观”论者的一个主要根据,就是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乃是“万恶之源”。不错,社会之不美好,人世间的许多罪恶的发生,确实都与人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有关。但决不能因此就去否认或去消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正像水火对人无情而人不能去消灭水火一样。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有时正是由“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所导致的“恶”才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对此,恩格斯在批判费尔巴哈时曾以赞赏的口吻转述黑格尔的“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的观点:“人们以为,当他们说人的本性是善的这句话时,他们就说出了一种很伟大的思想;但是他们忘记了,当人们说人的本性是恶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更伟大得多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3页)恩格斯从两方面来理解这一观点:“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同上)很显然,在恩格斯看来,如果没有人的“恶劣的情欲”作原动力,社会是很难发展的。


  人类发展史显示,人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之本性的生命力是相当顽强的,它可以适应不同的社会制度,即使社会制度发生“天翻地覆”,它依然精神抖擞,气概不凡。恩格斯曾经说过:“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雨果说,当人成为野兽时,他比野兽更可怕 .这就是說,“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时候可以成为“天使”,有时候可以成为“野兽”。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所居于的社会制度。如在美国,寒冬腊月,大雪初停,人们开门第一件事就是立即把自家门前人行道上的积雪打扫干净。此举绝不是美国人批判“人不为己,天誅地灭”的结果,而是怕有人在其家门前的几米长的人行道上滑倒跌伤,被告到法庭而要负法律责任。(2005年11月4日《报刊文摘》)反观中国,在批判“人不为己,天誅地灭”长达几十年后的今天,人们的道德水准不仅没有多少提高,反而江河日下。别说“管他家瓦上霜”,就是“自扫门前雪”都懒得做,而且相沿成习,见怪不怪了。


  如果一个社会,在制度安排方面确实能保障大多数平民百姓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时,凭着自己所播种的“真善美”,去收获应得的快乐和幸福,笔者想,这时候人便大部份会成为“天使”。否则,反其道而行之,必然会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野兽”。记得在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们一方面在口诛笔伐“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方面在行动上却处处按“人不为己,天誅地灭”八个字去办。于是,为了有效保护自己,以免被千人所批,万人所诛的“批斗”之灾落到自己头上,便相互揭发所谓的“反动言行”,结果弄得夫妻离异、父子反目、朋友成仇的悲剧屡屡发生,几乎遍布神州大地。一时间,口诛笔伐“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歇斯底里,将人们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中的“兽性”统统释放出来,暴露无遗。成为揶揄嘲讽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口誅笔伐的真实写照。更发人深思的是,最先批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刘少奇,后來从某种视角來看,居然倒死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手里”,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唏嘘不已。


  理性直面地对待“人不为己,天誅地灭”,不仅有利于我们从头脑中清除大救星的思想观念,加强法治建设,而且有利于从政治系统中清除培养接班人选择接班人的制度安排,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更为重要的是,凡是想要设计好的社会游戏规则,必须立足于直面“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之本性之基础之上。唯有如此,设计出来的社会游戏规则才能激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分娩出“天使”,并能有效地抑制居于其中的“兽性”的迭出。从而使人人向善,使社会和谐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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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sh
2006年08月09日 11:30:55
3楼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好自为之这些话中的“己”“自”包涵的内容是看这个“自己”的欲望是什么,善者则行善,恶者则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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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_72
2006年08月09日 11:39:26
4楼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之本性....
---------
人的本性都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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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z-00
2006年08月09日 13:23:19
5楼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保证自己活好的前提下,才能有能力帮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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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_00
2006年08月09日 13:27:40
6楼
兽(人)之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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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方
2006年08月10日 08:42:59
7楼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本省没有错对,要看如何解释。剥削阶级很喜欢这句话,以为可以掩盖自己的残暴,就像今天的许多房地产开发商、ZF、老板那样。如果把“人”看作是一个群体乃至人类,并从地域的广度和时间的深度来理解,意义就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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