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一高层房屋,上部结构被一道抗震缝分开为两个部分;现在在判断地下室顶板是否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端的时候,小弟有个小小的问题:我们在判断上部结构的嵌固端得时候,通过刚度比作为其前提条件然后《抗规》、《高规》都有个相关范围的说法,就是将地下室相关范围部分的竖向构件计入地下室刚度来与上部的刚度比较,满足要求即视为可以作为上部的嵌固端;问题是:是否可以在判断嵌固端得时候,将上部两个部分分开判断,即从缝处断开 分开建模,然后单独判断刚度比
现在在判断地下室顶板是否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端的时候,小弟有个小小的问题:
我们在判断上部结构的嵌固端得时候,通过刚度比作为其前提条件
然后《抗规》、《高规》都有个相关范围的说法,就是将地下室相关范围部分的竖向构件计入地下室刚度来与上部的
刚度比较,满足要求即视为可以作为上部的嵌固端;
问题是:是否可以在判断嵌固端得时候,将上部两个部分分开判断,即从缝处断开 分开建模,然后单独判断刚度比
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由于两部分靠得很近,其各自的相关范围有一部分是重叠的,这样做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