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2011年度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组织机构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现代设计集团中评委”),负责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二、申报评审范围 在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筑、结构、暖通与动力、电气、给排水设计、岩土工程及建筑技术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现代设计集团中评委”),负责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范围
在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筑、结构、暖通与动力、电气、给排水设计、岩土工程及建筑技术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中的任职条件;
(二)学历和资历要求:
以下学历均需理工类相关专业学历。任职资历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年度到达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
事业单位人员需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2、对原不具备规定学历,被聘为助理工程师后,又通过学历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少于一年。
3、对于毕业后就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而无初级职称时,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即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大专毕业七年以上可以直接申报。
4、对于破资历的申报者,如确有真才实学,必须是近三年考核优秀者,并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过国家或省市级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3位);
(2)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论文一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进行专业答辩。
5、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能通过的,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以受理:
(1)在专业领域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政府奖项,具有个人证书;
(2)申报当年在公开发行的相关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发表独立撰写的论文一篇以上。
6、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且在上海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对于户籍和档案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应的业绩材料时,需由人才服务机构提供诚信档案的证明材料;
7、已被评聘为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并在工程系列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申报转评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四、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要求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通过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持有相应的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195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技术人员,还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五、继续教育要求
凡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须完成本市组织的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根据市人保局、市科委《关于开展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沪人社专【2011】399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申报者还需通过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申报中级资格人员需参加基础培训初级班,培训1天,获得2学分。
六、论文要求
申报人至少需报送聘任助理工程师以后与评审专业密切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包括学术交流材料、技术报告、技术总结)一篇及以上,主送论文需独立撰写。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评审报送论文。
七、申报评审程序
(一)材料审核和受理
1、现代设计集团中评委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和组织评审工作。
2、现代设计集团中评委将依据申报人员申报的专业学科,分别组织召开各学科组评审会和中评委评审会,评审对象获中评委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为评审通过。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对申报者的要求:
申报者根据规定要求,如实准备相关材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申报或者论文有抄袭现象将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二份;
《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资格)综合报告》一式二份;
《个人专业工作小结》原件一份;
主送论文原件一式二份、其他它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资料原件一式二份;
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请按序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后当场退回):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初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3)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一份;
6)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创新知识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外省市在沪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9)在外单位工作过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该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证明原件一份(需加盖原单位公章);
有申报人签字的承诺书原件一份;
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壹张,背面写好本人单位、姓名,并装入空信封;
(2)电子材料:
综合报告、工作小结、主送论文及其他反映本人技术水平资料的电子文件,刻入在一张光盘中,具体要求如下:
光盘正面写上申报人单位、姓名;
每位申报人对应一个目录,目录的命名格式为“申报专业-姓名-单位名称”,比如:建筑-王明华-上海明华建筑设计公司。综合报告、工作小结、论文等文件的电子文件存放于该目录中;
电子文件为Word文件(word 2003版格式),文件的命名格式分别为“综合报告.doc;工作小结.doc;主送论文-论文名称.doc;其他论文1-论文名称.doc;其他论文2-论文名称.doc”;以此类推。
所有申报材料请装入A4档案袋,请将“附件二:报送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粘贴在档案袋封面,并注明评审专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号)。
2、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对象提交的材料予以认真核实。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中第8页“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核实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章,同时在“盖骑缝章”处和“单位核实表存根”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单位核实表存根”之“档案所在地”处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单位核实的材料,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并在档案袋封面目录中注明材料验收人及验收日期,由单位汇总后统一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单位申报对象汇总名册》的A3打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章)和电子文件;
(3)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申报时间、地点、费用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1年7月1日-1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16:00(双休日除外);
(二)申报材料受理地点:石门二路258号22楼人力资源(组织)部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52524567*62232,62464282
(三)评审费用: 600元/人,上报材料时交齐。
特此通知。
附件:1、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资格)综合报告
2、报送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
3、承诺书
4、单位申报对象汇总名册(excel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