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酝酿重大变数 笑了好几年 开发商终于哭了
abbsmm
abbsmm Lv.11
2006年06月09日 17:59:14
来自于闲聊茶吧
只看楼主

国务院新政15条,别的还罢了,其中一条最要命,看到相关实施细则后,据说有开发商在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门口当场就哭了。  这条新政就是,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对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国务院新政15条,别的还罢了,其中一条最要命,看到相关实施细则后,据说有开发商在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门口当场就哭了。

  这条新政就是,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对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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喋血东京
2006年06月11日 16:26:05
12楼
哭了?
心里还在偷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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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qf@co163
2006年06月12日 12:51:12
13楼

其他开发商的毛坯房成本才1500~2500之间,他们卖到7000~10000,已经是暴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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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smm
2006年06月15日 10:27:04
14楼
5月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5.8% 上海跌6.2%
  5月份,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8%,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14日发布调查结果显示,5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1%,涨幅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

  经济适用房和高档住房销售价格分别同比上涨4.8%和6.9%,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1和1.1个百分点;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5.7%,涨幅比上月提高0.2个百分点。

  在70个城市中,同比涨幅较大的城市有:大连15.2%、深圳13.7%、呼和浩特11.4%、福州10.3%和北京9.0%;下降的城市有上海和锦州,降幅分别为6.2%和0.8%。

  调查显示,5月份,中国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7%,涨幅比上月提高0.9个百分点;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4.4%,涨幅比上月提高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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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smm
2006年06月15日 10:27:56
15楼
经济观察:警惕有人在里应外合抵制“国六条”
  “国八条”未达调控目的,乃是一些开发商、地方政府等既得利益者合谋的结果。如今,“国六条”又面临着同样的危险:

  针对“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要占开发总面积的70%”的规定,6月13日,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指出,根据一般的测算,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这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同时,沈建忠说,70%的比例是一个地区的总量概念,具体到各个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区的实施细则。

  这一迄今为止最为明确的诠释,直接就将“十五条”细则中最具杀伤力的两个规定置于了“悬空”状态:

  90平方米在事实上变成了100到105平方米,彻底颠覆了七部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定位;将70%的比例视为“一个地区的总量概念”,又在事实上将已经套在开发商头上的70%的“紧箍咒”给彻底解除。因为,所谓的总量70%一旦置于整个城市大背景下,是很难计算和掌控的。再加上70%的规定是针对“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的,新旧共存的局面,将为各地提供充分的能够自由发挥的空间,70%的规定将变得毫无意义。

  “套型建筑面积”是如何被巧妙地变大的,我们暂且不管。如果沈建忠的诠释已经被认可,那么,基本可以断定,“国六条”及其细则“十五条”的威力,将被废掉大半。此次房地产调控,很可能以“英雄未战身先死”的结局草草收场。

  凡是与房地产市场联系紧密的既得利益者,无不希望“国六条”重蹈“国八条”的覆辙,他们一直在伺机而动,但没想到一出手就如此之重。事实上,在“十五条”细则出台后,开发商已经靠自己长期投机积累的经验,找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比如,针对90平方米和70%的这两个限制,有开发商就提出,以建设房中房的办法予以化解,即把表面看起来是两套的房屋连通成一个整体,打掉隔离墙即变成一大套房。还有的开发商提出,设计商品房的时候,上下两层预留好“接口”,梯子一架,两小套房立马就成“复式”楼。这两招即可将90平方米和70%的限制同时化解。

  前有开发商的见招拆招,今有沈建忠的化招于无形,两者里应外合、遥相呼应,“国六条”及其“十五条”细则遭遇到了比“国八条”更危险的威胁。与沈建忠对概念的阐述相比,开发商的智慧只能算是小伎俩,费时费工不说,一旦遇上检查,“销赃灭迹”的难度很大,很容易暴露出来。沈建忠对90平方米和70%的这两个至关重要的概念的全新诠释,瞬间就将开发商的难言之隐一洗了之,不知道开发商们将是如何地感激涕零。

  目前,许多地方的调控细则尚未出台。由于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界涉水太深,面对细则的制定,他们左右为难、一筹莫展,而沈建忠对90平方米和70%这两个概念的诠释,无疑为各地悟性超群的地方政府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

  假如沈建忠所言确凿无误,且不仅仅代表其个人观点,那么,他举起的这根硕大无比的稻草,有可能成为压垮“国六条”及其“十五条”细则的最致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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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smm
2006年06月15日 10:28:27
16楼
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70%比例”是地区总量概念
  专家称,“国六条”细则需要进一步明确

  针对“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70%比例”的说法,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表示,70%的比例是一个地区的总量概念,即各地区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在开发建设面积总量上必须达到70%.而所谓“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实际建筑面积则可能大于100平方米。

  上个月,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由于这句话没有说清楚,所以外界一直都有很多说法。但是,建设部从来没有明确说明70%的概念是针对具体项目。”建设部政策研究室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记者昨日通过中国房地产协会确认,在该协会13日主办的2006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报告会上,沈建中强调,各地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在开发建设面积总量上必须达到70%要求,具体到各个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区的实施细则。

  “目前针对‘70%’的解释虽然以每个楼盘达到标准为基础,但是依然以一个地区总量概念来定义”。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开发处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每个地区小户型所占比例的具体政策将由地方主管部门制定。

  上海一家开发公司高层对本报记者透露,他们原本认为70%的概念是针对每个开发项目,为此他们对容积率又进行了重新的核定。目前细则又有了新的说法,让他们只能等待政策明确再作决定。

  此外,针对“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这一规定,沈建忠在13日的会议强调,根据测算,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15平方米,也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 100~105 平方米。

  昨天,建设部有关负责人特别表示,近期部分媒体报道的“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大约相当于100到10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说法不正确。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此项政策的解释权不仅不能够释放给地方政府或房地产开发商,而且必须对‘国六条’细则基本内容可能出现歧义的地方做出新的解释与界定,以利于把‘国六条’细则实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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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smm
2006年06月15日 10:29:03
17楼
建设部:套型建筑面积参照国标 此前解释不正确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近期部分媒体报道的“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大约相当于100到10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说法不正确。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关于套型建筑面积,1999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并入质检总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中有明确定义。

  “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是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规范对不计入套内使用面积或套型建筑面积的部分也有明确规定,如规定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是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2月22日发布并于当年8月1日实施的《房屋测量规范》(GB/T 17986)中的相关规定来计算的,与《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套型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不相同,不能简单对比。如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除了分摊本幢楼的公摊共用部位的建筑面积外,还要分摊本幢楼之外、本小区的公摊面积,如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等。因此,部分媒体报道的“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大约相当于100到105平方米建筑面积”说法并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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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ishy
2010年09月02日 08:34:01
18楼
看看现在的房价 楼主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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