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根据规范某卫生间应设局部等电位连接,(设有洗浴设施),而实际上卫生间内没有可以连接的金属物,例如给排水都是PPR管,没有金属的浴盆、脸盆,没有电气设备....并且也不可能装修增加可导电的金属体。(比如学生宿舍自带的卫生间)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是怎么做的????1,取消LEB板,不做局部等电位连接。2,保留LEB板,不连任何东西。对1,好像违规。2,形同虚设,浪费材料。不知大家会怎么做?
如果根据规范某卫生间应设局部等电位连接,(设有洗浴设施),而实际上卫生间内没有可以连接的金属物,例如给排水都是PPR管,没有金属的浴盆、脸盆,没有电气设备....并且也不可能装修增加可导电的金属体。(比如学生宿舍自带的卫生间)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是怎么做的????
1,取消LEB板,不做局部等电位连接。
2,保留LEB板,不连任何东西。
对1,好像违规。2,形同虚设,浪费材料。
不知大家会怎么做?
12楼
等电位连接实际操作起来,效果不大,也就是对于设备外客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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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我也遇上了这样的问题,我主导的是精装式住宅楼,不管主卫还是次卫和保姆卫生间都作了LEB等电位联结合,面盆是木柜托的,浴缸是电动的,冷热水是PPR管的,淋浴器是金属的,我也不知道淋浴器连不连,图集上上说凡孤立之物可以不作联结,但对金属淋浴头是否也作等电位联结,我和监理及甲方都有不同的意见,是连是不连,请教各位,是与否最好有个文字的依据。我的个人意见是连结,因为PPR管式流水的,水可以导电,不能算是一个孤立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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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今天看了一套甲级设计院的图纸,他们的设计图纸上没有做LEB,而是在总说明中提到一句适当部位增设LEB,觉得有点纳闷,楼主不防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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