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很久了,什么时候开始执业(强制盖章)呢?哪位消息比较灵通,有没有什么内幕消息呢?
注册很久了,什么时候开始执业(强制盖章)呢?
哪位消息比较灵通,有没有什么内幕消息呢?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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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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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盖章,怕怕的吧?现在的设计质量,还有很多单位卖图章,顺便也将个人的章也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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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还是不要强制盖章吧,这样很好啊,既拿实惠,又风险不是很大!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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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三年二十六七万”是指什么专业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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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15楼吓死个人~不过也是给大家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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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其实很多单位包括规模挺大的单位长期都对设备专业(包括给排水)不重视,都是临时抱佛脚。现在还只不过是升级,增项需要考核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数量,以后实行盖章制度以后,还有很多单位急需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毕竟单位高级职称的人没有章子啊。所以需要注册工程师的高峰还没有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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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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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原帖由
ioipete 于 2011-7-4 13:53 发表
住建部是要求2013年6月30日以后,强制要求盖章。
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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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四)2012年6月以后对注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2民用建筑工程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由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担任。
3甲、乙级资质单位给排水专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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