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高层住宅底下一二层均为不超30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网点,是否需设水喷淋,个人认为不用设,审图的偏要设,请各位评评理,该不该设?
一类高层住宅底下一二层均为不超30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网点,是否需设水喷淋,个人认为不用设,审图的偏要设,请各位评评理,该不该设?
32楼
应该设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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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按高规要求,需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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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首先高层建筑是以自救为原则。1类高层建筑,19层以上,如果你的商业网点是设置在20多层,那就算多小也必须设,为什么?因为这个网点以后就不能扩大了?你能保证这个网点用到这个建筑拆除为止?为什么说网点可以看做普通住宅,因为普通住宅是固定的,没有多少可燃的东西。所以啊,这些商业网点不能仅看现在多大,要看得更远一些,难道以后扩大了再来弄喷淋?再在停满车的地下车库挖个消防水池?
所以啊,我认为高层的东西,除了固定面积的普通住宅外,设喷淋都是情理之中,虽然有的东西很弹性,但是可以有的我认为就应该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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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如果两层加起来超过300平,是需要设的;如果中间用防火墙隔开,且面积小于300平不需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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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受教。
没遇到过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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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要设,必须的要设,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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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规范中有一些琢磨不清,安全起见,宜严不宜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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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这里注意普通住宅不是指整个楼的住宅区域,而是整个楼的概念
错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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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这个需要设,一类高层按规范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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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必须设,没有商量余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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