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水电站枢纽工程挡水坝砼原标号为C15F200W4,现变为C15F200W6,是重新做价,还是不予调整砼单价,或者说还有别的办法.
一个水电站枢纽工程挡水坝砼原标号为C15F200W4,现变为C15F200W6,是重新做价,还是不予调整砼单价,或者说还有别的办法.
12楼
投标单位一般做标都会提供砼级配,一般来说施工单位对砼的级配比较有经验,做出来的级配都比定额低,指标也可以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但如果业主对砼的技术指标做了变更,索赔时是按定额计算还是按实际施工配合比+3%的损耗系数算是一个一直争议的问题,但不管按哪一个算,除了补砼材料费价差外,相应的税金还是要补给承包单位的.不管是搞渗还是搞冻指标的变化,都会引起水泥用量的变化,十一楼所说的只是抗冻标号变化的话,一般是不调整单价,我个人认为不妥,因为标号不变的情况下,搞冻指标指高,水灰比就变化,在满中坍落度不变的情况下,就要增加水泥用量,当搞渗搞冻指标较高时,搞压强度不是已不量控制指标了,水泥用量已不是用标号来控制了.砼级配与骨料和水泥的技术指标关系很密切,实际上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不可能完全了解这些材料的技术指标,只是根据经验做,往往与现场实际关比较大,所以现在有的大型工程为了避免砼级配在合同执行过程的的矛盾,索性由业主统一给出出一个级配,中标后再按监理批准的配合比进行补差.我认为这种方法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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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楼上的说得很对。不过我说的那个意思,是业主供应主材的情况。有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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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如果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已经明确了混凝土的标号、抗渗和抗冻的指标,那么在施工图中抗冻指标发生变化,应该属于变更中的混凝土标号变更,其单价不作调整,仅计取水泥用量差额费用及相应税金(福建的水电站工程一般都是这样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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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12楼提出的"所以现在有的大型工程为了避免砼级配在合同执行过程的的矛盾,索性由业主统一给出出一个级配,中标后再按监理批准的配合比进行补差.我认为这种方法很好."我认为这样的想法业主肯定不会接受,因为执行过程中施工单位提交的混凝土配合比,他故意提高胶凝材料的用量,在施工时而减少用量,这种情况谁都不敢排除,如果要做到对混凝土配合比的全部监控到位,办到的难度很大,我想业主都会妥善起建,把这个风险给承包商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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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原标号为C15F200W4,现变为C15F200W6,是不能调整单价的,原标号C15F200W4控制指标是以F200为基础的水灰比来控制,在F200的条件下,相对应于的水灰比的搞渗等级应达到W12,而变更的砼级配的掺渗等级才W6,所以变更后的级配不会增加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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