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通知 [ 作者:河南省建设厅 点击数:459 ] 豫建规园〔2006〕15号 各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豫建规园〔2006〕1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作者:河南省建设厅 点击数:459 ]
豫建规园〔2006〕15号
各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意见》(豫建规园〔2006〕1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均属考核的范围。
二、考核的内容
对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考核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两部分内容。安全生产知识考核主要考核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了解,掌握情况;管理能力考核主要考核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及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效果和业绩情况。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考核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受省厅委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凡参加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由省建设厅直接颁发《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能力考核采用逐级考核的办法进行。首先由被考核人员对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自我鉴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考核人员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工作业绩填写能力评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及抽查情况对抽查人作出评价考核后,统一上报至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作出能力评价结论。被考核人在知识和能力两项均合格者,其考核结果为合格,由省厅颁发考核合格证书。
四、考核报名
此次安全生产证考核报名截至时间为2006年3月31日。
五、考核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河南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何 雄 (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郭凤春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处处长)
姜桂兰 (省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主任、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马耀辉 (省建设厅人事处副处长)
牛福增 (省建设安全监督站站长)
成 员:肖家连 张 琰 秦立强 张秀琳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姜桂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考核申报资料
1.《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一式二份;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3.考核人员技术职称及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4.安全生产管理业绩证明资料;
5.单位介绍信一份。
七、考核合格证的颁发
1.考核人员申请表由各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厅考核领导小组;
2.考核合格证由省建设厅统一颁发,各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八、考核时间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拟在2006年4月底前完成,5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
安全知识考试将在每期培训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省厅统一下文确定。
九、要求
1.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是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重要保障,是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各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安排、抓紧组织,配合省厅搞好此项工作。
2.各相关企业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顺利颁发。
3.各地接到通知后,请抓紧组织考核报名,并将考核报名表与4月30日前报省建设厅考核领导小组。
电 话:0371— 63820848 63924717
联系人:肖家连 张 琰 张秀琳
4.各省辖市要指定一名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联络员,负责与省建设厅联络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请各市将联络员姓名、电话、职务于3月25日前报省建设厅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71—63924717)。
5.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由各省辖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安全管理能力评价意见后,于3月31日前报省建设厅考核领导小组。
6.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