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人,2010版抗规12.2.3条第一款“隔震支座在.....的极限水平变位,应大于其有效直径的0.55倍和支座内部橡胶总厚度3倍二者的较大值”,而其条文说明“橡胶支座......的水平变形不大于0.55D和300%的较小值”(D为支座的有效直径)。 我有如下问题请教: 1.该条文与其说明是否矛盾,应以哪种解释为正解? 2.“300%”是否是指“支座内部橡胶总厚度的3倍”?
请教高人,2010版抗规12.2.3条第一款“隔震支座在.....的极限水平变位,应
大于其有效直径的
0.55倍和支座内部橡胶总厚度
3倍二者的
较大值”,而其条文说明“橡胶支座......的水平变形
不大于0.55D和300%的较小
值”(D为支座的有效直径)。
我有如下问题请教:
1.该条文与其说明是否矛盾,应以哪种解释为正解?
2.“300%”是否是指“支座内部橡胶总厚度的3倍”?
先谢谢各位大侠了!
2楼
应该是“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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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没有研究过隔震的东西。
但这条从文字和逻辑上我认为并不矛盾。
正文里说的是材料性能,条文说明里说的是作用效应;
作用效应小于两者较小值,而材料性能大于两者较大者,那么较小者和较大者之间的区间便
成了作用效应和材料性能之间的安全裕度。比单值控制的的可靠度更高。
你说的第二个问题我想就是你说的那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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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恕我直言,标题的错别字先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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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应该是隔振支座的那条是对的
[
本帖最后由 jjjun331 于 2011-4-9 09: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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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谢谢各位大侠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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