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规JGJ16-2008 13.1.3 1 (2)大家是如何理解的
l13591991255
2011年03月10日 10:29:52
只看楼主

按照该条规范 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何24m以下的比24m以上要严格。

按照该条规范 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为何24m以下的比24m以上要严格。
免费打赏
hbsjzsjy
2011年03月10日 10:58:55
2楼
编制者的语文水平问题,就当此条不存在吧,已经讨论了N次了
回复
dqyy-123
2011年03月10日 11:00:40
3楼
注意关键字: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属人员密集型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回复
boeing_s
2011年03月10日 11:49:41
4楼
对于24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往上面看一点点不就有条文了么?在同一页上
怎么叫24米以下的比24米以上的更严格?
而且就像3楼说的,24米以上和24米以下定义的对象根本就不一样,一个是民用建筑,一个是公共建筑,到底哪个更严格?
回复
whatr
2011年03月10日 14:04:10
5楼


推翻这条最简单的反例就是公共厕所了。。。。

公共建筑 的定义——————目前尚无定论。公共厕所肯定是公共建筑,而人员不密集,是否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回复
l13591991255
2011年03月10日 14:44:29
6楼
是我没弄清楚公共建筑多层与高层的分类,像住宅一样按楼层区分多层与高层了,还以为有超过24m的多层公共建筑。
不过还是觉得这条规范有问题,就像5楼举得例子,公共厕所要不要设置。而且这一条说低于24m的单层需要设置,下一条又说高于24m的公共建筑要设置。住宅有多余24的单层吗,两条完全可以说成单层民用建筑都要设置。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