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自喷系统的公共建筑,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配电室等没有设置喷头的房间是否应该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第7.1.9条、第97页条文说明、第98页图示,在不设喷头的房间门洞正上方单独再设置一个喷头,且此喷头的溅水盘与门洞上沿的距离不大于150mm,不小于75mm;与门洞的水平距离为300~450mm。可是这些房间门外的走廊已经按规范设置了喷头,而且门洞正上方单独设置的喷头这么低,实际安装后很影响建筑内部的整体装修美观。
设有自喷系统的公共建筑,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配电室等没有设置喷头的房间是否应该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第7.1.9条、第97页条文说明、第98页图示,在不设喷头的房间门洞正上方单独再设置一个喷头,且此喷头的溅水盘与门洞上沿的距离不大于150mm,不小于75mm;与门洞的水平距离为300~450mm。可是这些房间门外的走廊已经按规范设置了喷头,而且门洞正上方单独设置的喷头这么低,实际安装后很影响建筑内部的整体装修美观。
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再设置,请教大家是如何理解和应用的。
2楼
我一直没有设喷头,消防审查也通过了。但是在高层的地下配电间设了气溶胶灭火装置。依据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的第7.6.7.6,条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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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提出要设喷头的是审图公司,而且很强硬,但是消防审查却没有说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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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首先,规范上讲的是门外,就是走道上对着不设喷头的房间增设一个喷头,个人认为这种属于加密喷头,功能类似于水幕,但实际设计中,好像大家都没有这样做.再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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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规范不是这个意思吧,规范说的是连通走道、连通开口,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配电室都有甲级防火门,用喷头保护谁?保护甲级防火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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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审图公司的回答:规范上说的是连通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没有说什么类型的门,门外增设一个喷头是加强保护的作用。 其实一个水泵房里面除了水箱就是两三台泵,也没有什么可燃易燃的物品,个人认为审图公司的解释有点以偏概全了,但是规范说的也不够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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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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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审图公司意见太牵强了
个人觉得要是将近100m的一类高层的话,还是在泵房设了吧(因为不差那点喷头),消防控制室就禁设了
至于喷规的7.1.9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注意:“局部场所”!~ 此情况不套此条吧?
该条意思是两个建筑相连通,一场所设,通道相邻场所不设
或同一建筑物不同使用场所,局部需设喷淋,与此相连部分的门窗、走道等
以上2种情况使用此条。
楼主说自喷系统的公共建筑,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配电室等 该不适用此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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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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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图集上是指局部应用场所设置喷淋,规范条文解释又是两个厂房,应该以规范为准吧,而且地下室配电房也不适应局部应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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