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职能外包
tangpy1986
tangpy1986 Lv.2
2011年02月11日 10: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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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没有遇到过政府质量安全监督职能外包给监理公司等去管理的?

请问有没有遇到过政府质量安全监督职能外包给监理公司等去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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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einren
2011年02月11日 10:50:32
2楼
肯定是违法、违规的!政府可以将其委托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后者性质通常是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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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einren
2011年02月11日 11:01:07
3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2010年8月1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管部门实施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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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einren
2011年02月11日 11:02:49
4楼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
监督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依法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并对工程质量监督承担监督责任。
第十二条 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监督人员。人员数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
(三)有健全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第十三条 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
(二)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
监督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 监督机构可以聘请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每两年对监督人员进行一次岗位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并适时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第十七条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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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einren
2011年02月11日 11:11:29
5楼
自治区建设行政执法委托规定
2000年4月29日 新建法[2000]6号
第一条 为了严格建设行政执法委托,保障和监督受委托组织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建设行政执法委托,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行政执法委托,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委托机关),依法将其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具备法定条件的组织(以下称受委托组织)实施的行为。
第四条 建设行政执法委托应当遵循依法委托、责权明确、监督与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委托机关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权,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并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委托的,委托机关不得自行决定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委托机关不得将不属于其法定权限内的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
第六条 行政执法的委托机关必须是各级建设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委托。
城市人民政府将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房地产等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单独设置,或者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独立设置的,该部门可以作为委托机关将其行使的行政执法权依法委托。
第七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委托机关不得委托企业或者个人行使建设行政执法权。
第八条 委托事项应当是委托机关因受时间、人员等条件限制不能及时有效实施的行政执法权。
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一般应当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作出的较轻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 建设行政执法委托应当签订书面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共同签订。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机关和受委托组织的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委托依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委托时间等内容。
建设行政执法委托书应当附受委托组织批准成立的文件。
第十条 建设行政执法委托书及其附件由委托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存档备查。委托机关应当将建设行政执法委托书及其附件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在委托的事项、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权。
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行使行政执法权。
第十二条 委托机关依法对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受委托组织违反委托规定,超越委托权限或者不履行受托义务,委托机关可以依法收回或者撤销委托。
第十四条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超越法定权限委托以及将建设行政执法权委托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行使的,由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撤销委托决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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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einren
2011年02月11日 11:12:26
6楼
建设行政执法委托书
编号:
委托机关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组织名称
地址 主要负责人
委托依据
委托事项
委托权限
委托期限 委托时间
委托机关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机关盖章 受委托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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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py1986
2011年02月11日 11:12:30
7楼
那危房鉴定呢?我觉得是没可能可以外包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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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py1986
2011年02月12日 14:59:29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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