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规》7.1.3 多层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m。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底部,层高不应超过4.5m;当底层采用约束砌体抗震墙时,底层的层高不应超过4.2m。注:当使用功能确有需要时,采用约束砌体等加强措施的普通砖房屋,层高不应超过3.9m。《抗规》7.1.1第三条3 非空旷的单层砌体房屋,可按本章规定的原则进行抗震设计。问题:是不是不管工业还是民用建筑,只要是单层砌体结构,层高都不能超过3.9m。这个地方有点纠结。
《抗规》7.1.3 多层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m。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底部,层高不应超过4.5m;当底层采用约束砌体抗震墙时,底层的层高不应超过4.2m。注:当使用功能确有需要时,采用约束砌体等加强措施的普通砖房屋,层高不应超过3.9m。《抗规》7.1.1第三条3 非空旷的单层砌体房屋,可按本章规定的原则进行抗震设计。问题:是不是不管工业还是民用建筑,只要是单层砌体结构,层高都不能超过3.9m。这个地方有点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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