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明起施行 嫖娼被抓将要通知老婆
sunhan327
sunhan327 Lv.2
2006年02月28日 14:17:16
来自于闲聊茶吧
只看楼主

据南京晨报报道,1986年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今天将走完20年的施行道路,明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施行。  “从3月1日开始,警方在查获卖淫嫖娼违法人员时,一律要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并通知其家人,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拘留但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江苏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张兰青介绍,在此之前,一些民警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一般都是采取统一罚款5000元,这样会造成民警为了罚款而办案。

据南京晨报报道,1986年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今天将走完20年的施行道路,明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施行。

  “从3月1日开始,警方在查获卖淫嫖娼违法人员时,一律要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并通知其家人,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拘留但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江苏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张兰青介绍,在此之前,一些民警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一般都是采取统一罚款5000元,这样会造成民警为了罚款而办案。




  “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起不到惩罚作用,因为他们可以交钱走人。”张处长说,以前警方只是对一些多次卖淫嫖娼人员作拘留,但他们一般要求警察不要通知其家人和单位,有的家属还以为他出差了,有的还到派出所报案说失踪了。而现在则规定,卖淫嫖娼一经查获,就必须拘留并通知其家人。只有是情节轻微的,才可以不处拘留但要处500元以下罚款。

  “什么叫情节轻微?我们现在正在准备出台详细的指导意见,初步是卖淫嫖娼违法人员年龄不满14周岁并且是第一次;谈好价格但还没有实施;在桑拿和其他娱乐场所异性之间手淫等。只要进行并实施了具体行为,那就不属于轻微范围了。但具体区分以及处罚标准我们正在酝酿。”张处长解释说。(沈宫轩王业全)
免费打赏
sandy_dangdang
2006年02月28日 14:58:32
2楼
又前进一步......
回复
t800
2006年02月28日 15:24:30
3楼
怎么没有感觉那里进步了?要是政府设立了红灯区我就感觉进步了。
回复
大胡子
2006年02月28日 15:25:18
4楼
这不是要挑拨家庭矛盾嘛……
回复
遵义
2006年02月28日 15:35:18
5楼
严重抗议!
侵犯个人稳私权!!!!
回复
t800
2006年02月28日 15:36:49
6楼
说实话,现在的社会有几个女人因为男人找小姐而离婚的?
回复
lm888
2006年02月28日 16:05:47
7楼
楼上怎么说话呢?
回复
lizhenbao_jinan
2006年02月28日 17:02:53
8楼
现在zhengfu说话就想放屁.还不如放屁.说的和做的是不一样的.
回复
jiu
2006年03月01日 08:56:44
9楼
政府不提倡嫖娼?干吗强制要求从今天起娱乐场所必须放置安全套啊?留给小孩吹气球?
回复
zuoxaomin
2006年03月01日 09:05:35
10楼
不用说,现在照样罚款5000,不信走着瞧!!!!!!!!
不然今年警察年终奖哪里拿?
回复
石大头
2006年03月01日 10:36:09
11楼
楼主转帖的解释不符合于今天实行的治安法精神!应该是这样理解:处以拘留处罚的要通知家人,而单处以罚款的则不必通知家人!!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