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环保部等三部门通过环境税征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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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9日 09: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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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最早明年出台,先对二氧化硫和废水征税记者 王涛 北京报道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环境税征收方案已获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三部门的一致通过,目前已上报至国务院。权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表示,此次上报的环境税征收方案将首先对二氧化硫和废水两个税目进行征收,采取对污染物从量计征的办法,税负水平与当前的排污费相当。接近部委的有关专家认为,眼下时机选择是难题,相关政策方案最快明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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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最早明年出台,先对二氧化硫和废水征税
记者 王涛 北京报道
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环境税征收方案已获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三部门的一致通过,目前已上报至国务院。权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表示,此次上报的环境税征收方案将首先对二氧化硫和废水两个税目进行征收,采取对污染物从量计征的办法,税负水平与当前的排污费相当。接近部委的有关专家认为,眼下时机选择是难题,相关政策方案最快明年出台。
对象 初期锁定二氧化硫和废水
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环境资源税收体系研究”的课题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介绍,此次环境税将以独立税种的形式推出,征收方案大体上就是人们所说的“费改税”,即由我国现有的排污费“改进”而来,目前出于技术层面等因素考虑,在开征初期主要税目包括二氧化硫和废水。纳税主体主要为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从量计征方式。以废水为例,此次方案可能主要针对工业企业COD(化学需氧量)排放征收。
就备受关注的税率而言,马中表示,环境税开征初期,税率设计可能比较低,测算下来,相关税负水平基本与目前的排污费相当。这一说法也得到财科所一位专家的认同:“最开始,环境税的征收力度应该不会一下子高出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具体到征管实践环节,有专家建议,可根据污染物在不同地区对环境造成的不同影响,设计差别化税率。环境税的税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也是很多OECD(经合组织)国家在制定环境税之初普遍采取的措施。资料显示,德国是对废水征税较早的国家,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征收水污染税,开征第一年的税率为每“污染单位”12马克,以后不断提高,在2007年其税率已达到了每污染单位35.9欧元。
据介绍,环境税的征收可能遵循分步“费改税”的路径,也就是初期先对排放量大且相对稳定、征收也比较容易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废水污染物等实行“费改税”,其他污染物排放仍按原规定征收排污费。马中解释说,环境税的设计既要考虑理论上的合理性,又要考虑实践中的可行性,从理论上讲,环境税应把很多污染环境的行为、产品等纳入课征范围。但是,受相关排放监测技术水平等因素的限制,需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先从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课征对象入手,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上报的环境税征收方案并未涉及碳税。此前,一部分观点认为,鉴于在国际上所面临的日趋严峻的二氧化碳减排形势,我国在制定环境税时应当将二氧化碳排放纳入环境税的调整范围之列,通过环境税来激励我国经济发展向低碳化转变。对此,多数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的专家都认为,暂时还不太可能征收碳税,“单就环境监测等技术层面的问题来说,开征碳税就远非易事。”马中提醒说。

[ 本帖最后由 jiuwolia 于 2010-12-9 09: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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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9日 09:39:51
2楼
效应 “双重红利”将逐渐显现
一般认为,环境税与其他税种一样,某种程度上都会增加课税对象的负担,于是,环境税一旦开征,对相关行业、企业产生的影响便备受关注。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有关人士透露,环境税税制设计方案充分考虑了我国排污企业实际情况和税收征管实际。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也曾对《经济参考报》表示,环境税的开征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通常情况下,环境税对企业影响的大小既取决于环境税的征收范围,也取决于环境税的税率大小。在环境税征收范围既定的情况下,环境税的税率越高,环境税对企业的影响也会越大。
马中认为,开征初级阶段环境税负与当前的排污费水平相当,从这个角度上说确实不会对企业的经营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但税收政策的出台还是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震动,“尤其税收是一项长期稳定的政策。”
一位电力行业资深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环境税的开征还是会对主要排放企业产生一定影响。比如,如果确定对二氧化硫污染物开征环境税的话,应该会给电力及相关行业带来影响。
其实,“谁污染,谁缴税”是OECD环境委员会早在上世纪70年代便提出的原则。相关研究资料表明,1972年美国率先开征二氧化硫税,当时规定二氧化硫浓度达到一定级别标准按从量课征相应税额,以引导生产者安装相应环保设备、使用含硫量低的燃料等。比如在二氧化硫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地区,每排放一磅硫课征15美分。德国开征水污染税也是坚持“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所征收的水污染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用于改善水质。
对于我国开征环境税的指导思想,相对一致的认识是通过税收加大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进而帮助解决我国环境保护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促使经济结构转型和生态环境改善,同时进一步完善税制结构,而主要不是为政府扩大税源、增加财政收入。
“虽然从目前来看,开征环境税的象征意义可能大于实际意义,但从长远角度来说,环境税的‘双重红利’将逐渐显现。”马中说,随着环境税征收范围的扩大及税率的提高,企业的收益和竞争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国家可以采取降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措施来降低环境税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从而实现环境保护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双重目的,这也就是环境税为人所称道的“双重红利”。另外,从完善税制的角度上说,环境税也将提高整个税制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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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9日 09:41:10
3楼
开征 时机选择是难题
在很多人看来,既然征收方案已经相对明确,那么距环境税落地应为时不远,不过,相当一部分专家认为,虽然环境税应该会在“十二五”期间开征,但具体征收时间需要仔细考虑,目前来看,时机选择是个难题,如果以“条例”的形式,最快可能在明年推出,如果出台一部环境税法的话,所需时间则会比较长。
事实上,环境税在过去的几年中已不止一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但往往是只闻其声,不过,最近关于开征环境税的官方正式表述明显增加,引发了新一轮期待。
2007年,为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精神和《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的“研究开征环境税”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开始进行环境税研究。
今年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将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10月底,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正式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
马中表示,一个新税种的开征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某个环节征收的税收会扩展到其他阶段,影响到经济中的各个环节,所以,开征新税种或政策的调整都应该慎之又慎。
在他看来,宏观经济形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通常对税种的出台或改革起决定性作用。“就目前的经济形势而言,开征一个新税种对决策层来说应该是一个比较艰难的决定。”一般而言,开征一个新税种的最佳时机是经济高速增长、居民和企业的收入、收益水平也保持较快增长,同时通货膨胀率又处于较低水平。“从2008年到现在,应该说都没有一个特别合适的时机,最快的话也要明年才能出台,如果准备出台一部环境税法的话,时间会更长。”况且,在税制完善的进程中,还存在各税种之间的协调问题,会依据紧迫程度不同,逐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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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9日 09:42:39
4楼
专家称环保税出台难在择机 初期影响不太大
展望“十二五”税改:环保税:唱戏先要搭好台
过去几年,有关环保税的“风吹草动”受到广泛关注,一些官员偶然发表的一点看法甚至成为媒体炒作的由头,而这个被千呼万唤寄予厚望的税种却始终难露峥嵘。近日,“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又一次将环境保护税推进公众视野。环境保护税究竟是个啥税种,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能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吗?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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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9日 09:43:25
5楼
为何要开征环境保护税
——行政手段转向市场途径的必由之路
“一般来说,环保税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指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的总称。目前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提法,实际上是将环保税作为一个税种。”环保税决策研究小组成员、财政部财科所许文博士告诉记者,虽然目前提到的环保税是单一税种,但作为环境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仍然不可忽视。
2006年4月召开的第六次环保大会上,温家宝总理第一次提出环保要实现“三个转变”,其中之一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之后,环境经济政策成为重要的手段被提上议事日程。
“我们目前虽然综合运用了多种环境手段,但依然以行政手段为主。过度依赖行政手段,不仅行政成本高,执行效果稳定性也比较差。”环保部多位领导在不同场合近乎相同的表达,反映的正是对环境经济政策的期待,环保税当然是其中重要一环。
而执行了3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的缺陷,也让环保税开征成为当务之急。“排污收费制度实际上就是参照税收制度进行设计的,是一种准税收。”许文表示由于缺乏税收征管法的强制力保障,排污收费执法刚性不足、政府和部门掣肘,并引发其他问题,影响了其调控效果。
许博士的观点有着非常多的例证。今年5月,环保部在对上市公司进行环保后督查中就曾发现,新疆天业股份公司拖欠的排污费居然高达亿元,这虽然有企业自身的问题,但是收费监管的缺位也一目了然。开征环保税,由税取代费,不仅能够增强其征管强制力,而且作为一种税收,“费改税”也是规范政府收入形式的一种要求。
当然,开征环保税的意义还不仅如此。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认为,开征环保税本身就表明了政府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心,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政府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上的积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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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9日 09:44:02
6楼
能对促进环境保护发挥作用吗
——目前对污染的威慑尚小,但平台非常重要
按照中国环境规划院等单位制定的技术路线,环保税征收的对象是企业。那么环保税一旦开征,会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马中认为,设计征收方案基本从排污费改税入手,先期征收的可能还是二氧化硫、污水等税种,由于原有排污收费征收标准低,同时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开征初期税率不会高,对企业的影响相当有限。
许文则认为,征收环境税一定会解决原有收费标准低的问题,而且如果环保税征收中包含二氧化碳税这样的新增项,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负担。
“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企业增加这方面的负担是应该的,环保内部化的要求是大势所趋。”环保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这样表示。许文认为,环保税能够调整不同企业间的负担水平,改变原有污染企业和非污染企业之间的负担差别,避免一些企业通过不治理污染的方式来取得成本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征环保税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
“长期来看,提高税负是必须的,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行业一定会受到很大影响,经历剧痛,促进节能减排,这也是环保税设置的初衷。”马中和许文不约而同地强调,税收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应该形成一揽子方案,在征收环境税的同时,应通过降低其他税种的负担来保持整体的税负水平基本不变。此外,对因征收环保税而负担加重过多的企业,可在其积极治理污染或达到一定减排标准的条件下给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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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9日 09:45:17
7楼
环保税面临哪些难题
——如何“择机”,如何解决征收难,如何保证环保部门的经费需要
瑞典1991年开征硫税后,每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估计降低1.9万吨;挪威的二氧化碳税使一些工厂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了21%——国外环保税种的显著作用,让许多人对我国环保税的开征寄予厚望。我们的环保税能有此“法力”吗?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认为,理论上环保税的对象应包括四个方面:第一部分是污染排放,建立在污染排放量的基础之上,可以从排污收费转化,相当于费改税;第二部分是污染产品,对一些有潜在污染的产品,或者一次性消费的资源产品,进行征税;第三部分是生态保护税,如一些地方的矿产资源开发涉及生态破坏的问题,应开征生态补偿税;第四部分是碳排放。然而,开征初期的环保税可能难以同时实现上述要求。依照当年课题小组报送的环保税实施方案,以排污收费整体转为环保税的做法最为简单利于实施。
“税收的作用无外乎两点,收入和调控。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排污收费制度,到去年,征收规模每年依然不足200亿,仅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1/4000。由于现有排污费规模过小,收入功能基本可以忽略,而另一方面,环境税开征之初不可能达到高税率,这就很难威慑污染企业,想指望其发挥调控拉动功能的确不现实。”马中表示。
在马中眼中,环保税出台对环保的作用在于长远。他认为,环保税的出台不仅使环境保护的地位有所加强,而且作为一个起点,搭建平台的作用更为重要。“逐步提高税率是肯定的。”马中表示,只要这个税种长期存在并调节到位,就一定能对污染产业、行业形成压力和刺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指望单一税种改变环保整体面貌确实不太可能,”许文表示,要更好地发挥环保税在遏制污染上的作用,既需要环保税制度的合理设计,也需要多种环境政策手段协同作战。同时,严格的排放标准、环保部门强有力的监管,都成为保障环保税起效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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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
2010年12月09日 09:45:59
8楼
会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征收初期不会给企业带来太大影响,但未来“两高”一定会经历剧痛
“盘子定了,就看这盘菜啥时候端上来,端上来什么了!”和基层环保工作人员聊起环保税,他们这么说。开征时机、如何征收正是环保税面临的难题。用“决策容易出台难”形容环保税,一点不为过。
在马中看来,出台难并不是环保税本身的问题,难在时机的选择。
2007年,环保税进入研究阶段,当时我国宏观经济形势与现在有很大不同。“这样的形势之下,一个新税种的出台当然要慎之又慎。”马中认为,由于总量非常小,税负低,环保税的开征并不会对企业造成实质冲击,只是对企业心理上的影响有可能放大成社会影响,值得预防和警惕。
与“择机”同样困难的还有许多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比如征收的困难。
“如果不能准确掌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则难以对企业进行征税。”许文表示,在线监测设备还没有全面推广,企业数量众多而监测力量相对不足,都会影响监测数据的质量进而影响环保税的征收。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人员缺乏环保专业知识,环保税不可能完全由税务部门征管,必须通过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之间的配合来实现。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协调,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对环保税的出台来说,还有一种隐约的不安。
“赶快出台,我们这些基层环保工作人员也可以全力搞监管,省得就像要小钱的似的,每天追着企业收排污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环保局副局长卢广这么说。然而,在环保系统内部,却有不同的声音。一位不愿具名的环保部官员告诉记者,排污收费在理论上是收支两条线,不存在环保部门吃排污费的问题,但是,许多地方财政拨款与收费多少相关联,尤其在欠发达地区,这种现象非常明显。对于资金本来就不充裕的环保部门来说,如果把收费的职能剥夺,会有不少负面的效果。“当时在设计方案时调研了多个省份,意见非常不统一。如果环保税出台后完全取消收费,肯定有很多人叫苦连天。”
对此,马中认为,在环保税征收方案设计时中央财政应该一并考虑这一问题,让地方环保部门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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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hb2003
2010年12月10日 11:20:24
9楼
从我省与税务局的协调来看,非常不好,排污税是小税种,数额小,税务部门积极性不高,如果不定任务给他们一定没戏,另外最好给国税征收,但环保部门的资金来源也是一个问题,必需搞好,总之协调机制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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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
2010年12月15日 23:19:47
10楼
恩,开始征收估计会遇到问题,需要一个各方面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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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enyuan
2010年12月19日 13:26:02
11楼
制度在不断完善中,估计实施起来有困难,不过这个决策是好的,从侧面来控制污染状况,加大对环保的整治力度、投入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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