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震烈度表(Japanese seismic intensity scale)是日本根据本国情况制定的地震烈度表。在制订时除根据宏观地震现象外,还考虑了地震时地面的最大水平加速度。日本地震烈度表划分为从零度到七度的八个等级(如下表)。 它和一般划分为12个等级的地震烈度表差别较大。[1] 日本地震烈度表 烈度 名称 说明 加速度/cm·s-2 0 无感觉 人无感觉,地震仪可以记录到。 <0.3
0 无感觉 人无感觉,地震仪可以记录到。 <0.3
Ⅰ 微震 静止的人或对地震特别注意的人能感到有地震。 0.8~2.5
Ⅱ 轻震 多数人可感到,屏风仅有轻微的震动。 2.5~8.0
Ⅲ 弱震 房屋摇动,屏风咔咔响,电灯等垂吊物在摇动,容器内水面发生波动。 8.0~25.0
Ⅳ 中震 房屋强烈摇动,放置不稳的花瓶等倾倒,器内水外溢,行人有感,人逃屋外。 25.0~80.0
Ⅴ 强震 墙壁裂缝,墓碑、石灯笼倒塌,烟囱毁坏。 80.0~250
Ⅵ 烈震 房屋倒塌30%以下,山崩、地裂、多数人无法站立。 250~400
Ⅶ 激震 房屋倒塌30%以上 山崩、地裂、有断层发生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