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类的大跨度工业厂房,按照防火规范只需要在门上做安全出口灯就可以了。但是按照照明设计规范 3.1.2条,是不是就得做上了?问题是厂房跨度很大,跨度均超过了24米,高度约10米,如何保证跨度方向的疏散照明灯具间距和照度?地面安装的话设计上没什么问题,实际上都是进重卡的厂房,地面设灯显然不合理啊。另外厂房安全出口灯数量少、极分散、间距大。审图要求从厂房总的照明配电箱引出专用的应急照明回路或配电箱。除了总的入户配电箱外,应急照明回路不能和普通照明共用配电箱。
但是按照照明设计规范 3.1.2条,是不是就得做上了?
问题是厂房跨度很大,跨度均超过了24米,高度约10米,如何保证跨度方向的疏散照明灯具间距和照度?
地面安装的话设计上没什么问题,实际上都是进重卡的厂房,地面设灯显然不合理啊。
另外厂房安全出口灯数量少、极分散、间距大。审图要求从厂房总的照明配电箱引出专用的应急照明回路或配电箱。除了总的入户配电箱外,应急照明回路不能和普通照明共用配电箱。
如果从总的配电箱引出专用疏散照明回路,最长的距离近200米,如果设应急照明配电箱,那么这个箱子也就接2-3个安全出口灯.......晕了。
[ 本帖最后由 sunjian009a 于 2010-9-16 14:3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