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饭局。她静静地坐在那里,一片阳光照在她身上,映得那一身大红的外衣格外诱人。 许多年了,她一点也没有变,还是那么高贵、夺目,令其它失色。我就坐在她对面,向她颔首微笑。但她却仿佛全然不认识我,没有流露一丝熟识与亲近,陌路的遥远。第一次见到她,是过年时的一次朋友聚会,她就是这样一身大红的外衣,热情、娇媚。朋友将她介绍给我的时,我还没有听过她的名字,但一眼就能感觉出她与别不同的气质。聚会中,我们玩得很开心,在和她的交流中,我渐渐感受到了她的内涵、柔情与恰到好处的顽皮。旁人时而投来的羡慕眼光,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因她而来的莫大满足。
她静静地坐在那里,一片阳光照在她身上,映得那一身大红的外衣格外诱人。
许多年了,她一点也没有变,还是那么高贵、夺目,令其它失色。
我就坐在她对面,向她颔首微笑。但她却仿佛全然不认识我,没有流露一丝熟识与亲近,陌路的遥远。
第一次见到她,是过年时的一次朋友聚会,她就是这样一身大红的外衣,热情、娇媚。
朋友将她介绍给我的时,我还没有听过她的名字,但一眼就能感觉出她与别不同的气质。
聚会中,我们玩得很开心,在和她的交流中,我渐渐感受到了她的内涵、柔情与恰到好处的顽皮。旁人时而投来的羡慕眼光,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因她而来的莫大满足。
她穿行我与朋友之中,左右逢源,玲珑八面,不知不觉便融入到我们他人难以介入的圈层世界。那年15岁的我,深深地记住了她。
后来,每年过年回家,她都会在我和朋友中出现。伴着我们一同欢笑,一同酒醉,一同豪情万丈、激扬江山
再后来,我有时候也会独自与她一起,失意时,她默默给我安慰,得意时,她静静与我分享。
与她走在路上,被邻居看到了,会意味深长地拍拍我:“小林,你长大了呀。”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笑。被同事看到了,会不怀好意地笑着:“小林,混得不错嘛。”我谦虚地笑着介绍她。
再后来,迫与生活的压力,我便很少再见到她。但我有时也很想念她。
今天,在这个饭桌上,又看到了她,在另一个男人的身边。
我不怪她,我知道她不属于我,我只是个穷小子,我不能给她长久。真正令我伤心的是,那个男人我不熟,我无法与她亲近,甚至只是一个小小的招呼。夺人所爱,非君子所为。
我只能以吃饭来转移神思,但目光不时总会投向她那里。我期盼着她的回应,但没有,始终。
饭局将至尾声,那个男人将她轻轻揽起,她默契地配合着,转瞬便如火的热情。看到他们旁若无人的亲热,我眉头紧锁,太不懂礼貌了。
霎那间,我愤怒了,今天不要抽你,对不起这一身方刚血气。
我起身走到那个男人旁边,把她拉起。也许是我的目光冷峻,也许是我的气势夺人,那个男人先是一怔,随后任由我将她攥入手中。
我从裤兜里掏出一只罗森火机,将她点燃,她的香倾刻便由嘴由鼻直入肺腑,有些陌生也有些熟悉。
云雾吞吐间,我暗下决心:软中华,将来我定要天天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