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现状--惨!惨2
guoxin8020
guoxin8020 Lv.2
2005年11月25日 11:40:36
来自于水处理
只看楼主

 二、农民没有自主的经营种植权利、没有定价权   政府长期指令农民种植某些农作物,规定农作物收获后只能卖给政府,并且 人为地把收购价格压低到零盈利、负盈利的水平。   这就是政府对农民实施“以农补工”、搞“剪刀差”的损农策略。   据《中国农业在线》所刊登的一篇专家的分析文章:仅仅在1979至19 94的16年间,中央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民手中抽取了大约 15, 000亿元的“暗税”,年均约938亿元;还有同期收取农业税“明税”,

 二、农民没有自主的经营种植权利、没有定价权

  政府长期指令农民种植某些农作物,规定农作物收获后只能卖给政府,并且
人为地把收购价格压低到零盈利、负盈利的水平。

  这就是政府对农民实施“以农补工”、搞“剪刀差”的损农策略。

  据《中国农业在线》所刊登的一篇专家的分析文章:仅仅在1979至19
94的16年间,中央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民手中抽取了大约
15, 000亿元的“暗税”,年均约938亿元;还有同期收取农业税“明税”,
总额1, 755亿元;至于乱摊派、乱收费,则无法统计。

  长期如此长时间、大剂量地抽血,农民当然被抽得油干灯灭、一贫如洗。

  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
约“的第一条第2款都规定:人民有”处置他们财产和资源“的权利。但是,在
中国,农民从来缺乏最起码的、对自己财产、资源、物品的处置权。

  可笑的是:政府居然把这种大肆掠夺农民钱财的行为,说成是“以农补工”。
可结果怎样?至今,政府抽干农民的血,补了城市“国企”几十年,补出了一个
世界上最没有效率、亏损面最庞大的、最没有竞争力的工业。要是和小小的韩国
的工业状况对比,我们得撞墙。

  从农民那里掠来的钱财,除了“补公”,还用来“援外”。用来援助贫穷的
非洲。

  这就出现了非常奇怪、非常罕见、仅中国独有的事情:中国从比非洲人过得
更穷、更悲惨的人(农民)身上榨取钱财,来接济“非洲兄弟”。

  挖自己人的肉,以补外人的疮呀……

  从“白条子”、“绿条子”到无就业权利

  一、“白条子”、“绿条子”、“农民高额负担”

  所谓“白条子”这样一类概念词,都是“中国特色”的产物,是指:即便就
是农民赔本卖出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他们也不要指望轻易取得自己急需的现金。

  对于商品交易,我们的老祖宗流传下了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一手交钱,一手
交货。可是,一些代表政府同农民打交道的供销部门,就是摆出一副流氓的德行
:“收了你的粮,偏不给你现钱,只给你一张白纸欠条”。这个问题的普遍性、
严重性,曾差点逼得全国的农民起来造反,也逼得几个首脑出面发话,警告粮食
收购部门对日趋猖獗的欺农行为要有所收敛。

  所谓“绿条子”是指:在外地靠卖苦力打工的青年,给在农村老家的老父母
寄点救命钱,基层邮局为了自己的利益揽储,不肯按时足额支付,强迫取款人把
该款存入一段时间。

  这就让农民无法保障自己财产权,等于否定了他们的财产权。在中国社会,
不单是供销社、邮政部门蔑视农民的财产权,哪一个部门都敢这么做。无数事实
教育了他们:欺负农民,不会有任何风险。

  二、农民的纳税额度高达、甚至超过180% !
中国国务院有这么一个硬性规定:农民的每年的税赋负担,不许超过该农户
前一年度纯收入的5% 。可事实远不是这样!

  通常年份,农民为国家劳役付出,到年底后的结算才回知道:一年忙到头,
非但没有什么收获,反而欠国家一屁股的债!通常,要把自家私下喂了一年的肥
猪白白交给国家抵偿债务,依旧是还不清!

  这种情况,在毛泽东时代,在我的老家的湖北农村、在全国农村普遍存在。

  我一直感到非常悲伤和不解:就是在3, 000年前的奴隶社会,奴隶主迫
使奴隶为他们劳役,也知道不让奴隶饿死。一年到头,虽然百分之百地掠夺奴隶
的劳动成果,但是也绝不会在奴隶无偿为奴隶主干了一年之后,还要宣布奴隶欠
他的债!

  也就是说:倾我的全部所得交给你,却远不足以还清“应”付你的税赋。很
明显:农民对政府支付的税率,超过了百分之百。

  我敢说:这绝对是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经济制度!

  三、农民没有最基本的就业权利

  这方面情况,我以前的文章已经提到过,这里只想点到为止。比如:对于到
城市谋生的农民,各地方城市争相发表市府文告:本市36个行业几百个工种
(甚至包括售票员、库房管理员、司机这样的职业)外地人无权染指。包括北京、
上海等一大批城市,它们的人大代表机关都制订过这样的规定,公然表达对他们
的同胞──农民──就业权利的蔑视。

  中国农民,是一个没有财产权的群体、一个世界最庞大的贫民群体、一个世
界最悲惨的群体……





                 淮生

  关于中国农民在中国全体国民中的比例,我这里采用“80% ”的通常看法。
因为,江泽民在为《中国农民基本常识读本》所作序言的开篇写道:我国有12
亿多人,9亿在农村。这里所透露的比例,也是近似于80% 。

  中国农民这个群体,是世界上最庞大的群体,其人口直逼世界人口第二大国
印度,更远远超过美、英、法等西方七个富国俱乐部成员的人口总和。我愿意在
此以具体数字说明:农民,这个占国民总数近8成的群体,他们在自己国家的权
力和权利分配格局中,拥有什么样的比例、以及什么样的分配状态。

  一、政治权利

  (一)农民在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里拥有的比例席位:

  1993~1998年度,在全体2, 978名代表中占有9. 4% ;

  1998~2003年度,在全体2, 979名代表中的比例少于9% 。

  也就是说:在中国总人口中大约占有25% 的份额的城市人口,在全国人大
里占有90. 6% 的席位;通过进一步计算,可以知道:每个城市人和农村人的
席位之比是28. 9:1!

  (二)农民在国家中高级公务员队伍中的比例:近乎0% 。

  也就是说:在中国,真正有决策权力的阶层里,基本没有农民。

  原因:除非你是一个拥有(或者取得了)城镇户口的中国人,否则,你没有
被选拔成为公务员的资格。

  对比:在世界的大多数国家,任何一个农村放牛出身的孩子,任何一个贫民
窟里擦鞋匠家里出来的孩子,都可以期待拥有这样的机会——在自己国家里成为
国家元首的机会。

  再对比:一个在中国农村出来的人,在自己国家的首都想成为一个司机、一
个公共汽车售票员的机会都没有。——不是我捏造:你在1998年11月17
日、1999年11月17日的《北京晚报》上可以找到刊载这种规定的公告。

  二、经济权利

  (一)关于农民的就业权

  前面说的“做司机”、“做售票员”的就业权利,就属于经济权利的范畴。
尽管在“劳动法”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但实际上,在建国后50多年里,农民从来没有享受到“平等就业权”。

  北京劳动保障局的扈小红,曾经公开对《中国青年报》记者闵捷表示:在北
京,外地人没有这个资格。(内容在该报1999. 1. 28)。

  (二)消费水平

  据两年前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全国83% 的消费额产生在城市。这意味着:
占全国80% 的农村人口,可供他们花销的钱不到总量的20% !

  也就是说:在花钱方面,在购买能力方面,一个农村人大约只及城市人的1
/ 15!

  (三)经济赔偿权

  两年前,对重庆的綦江虹桥垮塌遇难者进行的赔偿中,有权的人施行了一种
公然羞辱农民的赔法:城市身分者每人赔4. 845万元;农民出身者则仅赔2
. 2万元!

  对比:在此期间,新加坡006航班失事。其赔偿标准为:每人40万美元。
在这里,对遇难者没有国别、出身的差别对待!

  三、教育权利

  1999年《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项调查,这则调查报告在对北京多所高
校2, 000余名学生的抽样调查中发现:

  这些学生里,28% 来自北京,30% 来自北京以外的城市,24% 来自全
国各地不出名的城镇,只有18% 来自农村。

  调查显示:在中国这个城乡两阶层人口比为2:8的国家,人民上大学的机
会比是8:2!也就是说:农民受大学教育的机会,只有城市人的1/ 16!

  另外中国财经报今年4月26日对10000学生调查,得出的这个值是1
/ 13。

  这种畸形的局面,是怎么造成的呢?原因是:在“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资源
分配与运作里,长期存在着人为设置的歧视性门槛。

  (一)收费门槛

  比如北京前些年对小学生的收费:北京孩子每年收400~500元的话,
外地来的农民的孩子则收2, 000~3, 000元,甚至更高。

  (二)分数线门框(高考、中考各举一例)

  大学招考:1999年,北京一般理科院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是这么划的:
北京考生421分;湖北考生(包括农民考生)535分,相差114分!

  高中及中专招考:1998年7月,山西省太原市公布本年度的中专分数线
的录取公告显示:城镇考生录取线为376分,农村考生的录取线为532分,
相差的额度竟然达到了156分!(据《中国财经报》,1998. 8. )

  决策者为什么这么做?山西太原市有关“部门”和“人士”的解释说:大幅
度优惠城镇考生的现象“年年如此”,这么做的理由是“减轻城市就业压力”,
“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免费打赏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