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紧急呼叫点位,原设计起居室、厨房、主卧、卫生间均有设计,我们公司想:保留主卧、卫生间紧急呼叫点位,其它两个位置取消;但设计院说不可以,规范要求起居室、厨房、卧室、卫生间均设置紧急呼叫点,谁能告诉我那条设计规范上有,而且是强制性的。
住宅小区:紧急呼叫点位,原设计起居室、厨房、主卧、卫生间均有设计,我们公司想:保留主卧、卫生间紧急呼叫点位,其它两个位置取消;但设计院说不可以,规范要求起居室、厨房、卧室、卫生间均设置紧急呼叫点,谁能告诉我那条设计规范上有,而且是强制性的。
2楼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8节“呼应信号及公共显示装置”中没找到此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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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你笨啊 要是我直接和设计院的拍板 叫他 板规范 找出来啊 民用住宅 对于紧急呼叫系统 根本没有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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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没有的。什么强条,又不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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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外地不知道,但上海这里,技防验收是有这样的要求的,在客厅和主卧是必须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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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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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你那个应该是地方要求的,即使是不设紧急呼叫系统国家也没什么规范禁止。
如果是智能建筑的话根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50314-2006》 12.2.4
去见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5.2.*
里面要求的是呼叫按钮不少于1个。 依然满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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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zsunjing 于 2010-8-3 13: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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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谢谢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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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民规》JGJ 16-2008确实有提到在住宅内设置紧急求救报警装置,宜在起居室、卧室或书房不少于一处安装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具体是必须还是宜,还的看整个小区的规模(五万平方以上)及住宅的类型:基本型,先进型,提高型等。我家的房子(市区08交付),是上海联创设计院设计的,就在起居室、卧室里各设置了一个紧急求助按钮。高档的小区和规模大的,最好还是给它设置上,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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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说的是无障碍住房吧,无障碍设计参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这确实是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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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uohuan 于 2010-8-10 00: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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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主要看当地技防办或当地规范,国家规范并无强条。
可以问设计院参照那本规范!
另10楼所说的无障碍设计参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是针对公用建筑,并不针对住宅,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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