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帖子,发在这里
wuxianchuangyi
2005年10月13日 01:22:40
来自于版主议事
只看楼主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219_199773_1.htm苦于无权,只能看着,在线的管理员斑竹,快删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219_199773_1.htm
苦于无权,只能看着,在线的管理员斑竹,快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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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lmar
2005年10月13日 08:11:56
2楼
如果是灌水就先-60,再删!

如果纯属发错,可以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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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henbao_jinan
2005年10月13日 08:44:36
3楼
我说说自己的看法:
这种帖子该删,如果这个ID是第一次这样警告删除(也可少扣点分).以后要多扣分,再删除.但是每次删除或扣分前,应该在回贴中通知楼主或其他回贴人,因为什么原因要删除该贴,因为什么原因要扣该ID的多少分.然后延时几天,让对方有个说话的时间,再删除,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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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host
2005年10月13日 09:18:46
4楼
涉及乱码与人权问题,删除没商量!已经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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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
2005年10月13日 10:40:48
5楼
偶昨晚已删除一个,看他分少,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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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fy
2005年10月13日 15:36:35
6楼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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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henbao_jinan
2005年10月13日 17:29:39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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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
2005年10月13日 18:19:23
8楼
我昨晚删了他两个,转了一个,扣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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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_zz
2005年10月14日 08:26:34
9楼
先-60,再删!
我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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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oler
2005年10月18日 20:10:44
10楼
我觉得没那必要扣分和删ID吧。。也许不是有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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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fy
2005年10月18日 23:19:29
11楼
是指删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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