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规范中的有关电梯的条文
yanyan20332033
2010年06月10日 14:27:59
只看楼主

 第3.5.6条 高度超过32m的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一台消防电梯(可与客、货梯兼用),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不应小于6.00m2,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面积不应小于10.00m2;  二、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在底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三、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第3.5.6条 高度超过32m的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一台消防电梯(可与客、货梯兼用),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不应小于6.00m2,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面积不应小于10.00m2;
  二、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在底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三、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四、消防电梯间前室,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五、消防电梯,应设电话和消防队专用的操纵按钮;
  六、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注:①高度超过32m的设有电梯的高层塔架,当每层工作平台人数不超过2人时,可不设消防电梯。
  ②丁、戊类厂房,当局部建筑高度超过32m且局部升起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m2时,可不设消防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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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yice
2010年07月08日 09:22:46
2楼
没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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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yawen
2010年07月29日 14:46:35
3楼
标题有点夸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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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yan20332033
2010年08月09日 16:20:42
4楼
4.1 楼梯和电梯
4.1.1 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4.1.2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可不小于1m。
注: 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4.1.3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宜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4.1.4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并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过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
4.1.5 楼梯井宽度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4.1.6 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注:①底层作为商店或其它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②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③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项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时,可不设电梯;
④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
4.1.7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1.8 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台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连通。
4.1.9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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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yan20332033
2010年08月28日 11:54:33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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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adww
2010年09月08日 07:58:45
6楼
不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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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yllen
2010年09月08日 12:25:09
7楼
怎么没有写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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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nel
2010年11月05日 12:03:52
8楼
应该把高规2005版中要求包括进去,比如1500m2一台消防梯,3000m2内2台,超出3台,应每个防火分区设置,速度60s到最远端,电梯厅、井道防火要求,火灾时控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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