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余的话
gxtr01
gxtr01 Lv.12
2005年09月07日 12:19:21
来自于闲聊茶吧
只看楼主

我想别的家庭的状况也大体相似。不离婚的理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为了孩子!  孩子又是为了什么?孩子为了长成大人,长成大人后又是为了孩子。世代轮回,中国人的生活就是这样,似乎谁也逃脱不了这个怪圈。这个怪圈的名字叫“为了”。“为了”成了人生活的包袱、枷锁、圈套,也成了人逃避自由的口实。   有个问题是难以回避的,那就是我的家庭。家庭不可能对孩子的发展不产生影响,事实上,子轩受到的家庭影响是巨大的,以至于家长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到他今天的生活。他不见我,也没有和他母亲一起过。我们家庭中的另一位主人公到哪里去了?可能细心的读者早已察觉到子轩的母亲在故事中很少出场。为什么?因为我们事实上已经离婚了。我们至少已有五年没见过面,近两年连电话也没通过,我们没有办离婚手续,法律还在庄严地维护着那一纸毫无意义的结婚证书。

我想别的家庭的状况也大体相似。不离婚的理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为了孩子!

  孩子又是为了什么?孩子为了长成大人,长成大人后又是为了孩子。世代轮回,中国人的生活就是这样,似乎谁也逃脱不了这个怪圈。这个怪圈的名字叫“为了”。“为了”成了人生活的包袱、枷锁、圈套,也成了人逃避自由的口实。

  有个问题是难以回避的,那就是我的家庭。家庭不可能对孩子的发展不产生影响,事实上,子轩受到的家庭影响是巨大的,以至于家长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到他今天的生活。他不见我,也没有和他母亲一起过。我们家庭中的另一位主人公到哪里去了?可能细心的读者早已察觉到子轩的母亲在故事中很少出场。为什么?因为我们事实上已经离婚了。我们至少已有五年没见过面,近两年连电话也没通过,我们没有办离婚手续,法律还在庄严地维护着那一纸毫无意义的结婚证书。

  我们为什么会离婚,这是另外一个话题,因此我不想在本书中再节外生枝,再者,我也不想把个人的感情生活当做写作资源。离婚的背后总会带有一些个人恩怨,然而,毕竟拥有过美好。就当我自私,我宁愿把美好的回忆化做得意春风轻舟满帆上路。回避私人感情事件意味着我对对方人格及汉字的双重尊重,我不想用文字来排泻感情垃圾,更不想滋养以排泄物维生的屎壳郎。

  但是,我们的婚姻家庭生活对子轩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实有必要在本书中讨论,我想抛开个人的恩恩怨怨,对我之所以离婚的内外原因做些探讨。

  从现象上说,我们在事实离婚之前处于分居状态,在分居状态之前双方都已经对家庭生活感到厌倦,醒来的时候都愿意在外面过,家成了徒有其表的宿舍。其实这时候我们就应当鼓起勇气把这个家拆了,除非能找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家庭生活中的恩恩怨怨要追溯到很久以前,我想别的家庭的状况也大体相似。不离婚的理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为了孩子!

  孩子又是为了什么?孩子为了长成大人,长成大人后又是为了孩子。世代轮回,中国人的生活就是这样,似乎谁也逃脱不了这个怪圈。这个怪圈的名字叫“为了”。“为了”成了人生活的包袱、枷锁、圈套,也成了人逃避自由的口实。

  我看到过无数文献上都在不厌其烦地讲述这样一个观点:离婚是孩子心理健康成长的杀手。这个观点曾经吓唬住了我许多年。离婚之后,我留意了一些同类,发现有些单亲孩子确属问题儿童或问题少年,也亲眼见过不少的单亲孩子心理健康,甚至有的堪称心理健壮。尽管这部分人为少数,但是足以证伪离婚将导致儿童心理发展不良的论点。我怀疑持彼观点的论者都是些怕离婚的人,硬是拖出个孩子来给别人说事儿。

  我的意思是,离婚并不会必然导致孩子心理不健康,对孩子影响更严重的是家长在孩子面前互相拆台。我认为家庭对孩子的最坏的影响是将个人恩怨寄托在孩子身上,让孩子从小就学着怨天尤人乃至仇恨。这是我永远也不能接受的一种情操,也是我最为鄙视的教育手段,因为它足以让一个家庭世代堕落不能自拔。这样的教育还不如不教育。事实上,越到家庭生活后期,我越是尽量避免制造这种负教育。虽然并不情愿对子轩放任自流,但是出于无奈只能如此。

  我们曾经住在一个屋檐下,但是我们的家庭不和谐。我们的家庭在观念上是分裂的,两人有着对立的价值观和审美观。我向往卓尔不群的生活,对方希望小日子过得四平八稳;我崇尚精神富有,对方讲求物质生活实惠;我要有风险的自由,对方要有退路的自由;我对过程和问题充满兴趣,对方只看结果,她说我变了,我说她随环境一起变了……我不能说对方的价值观念就是错的,但我实难认同。

  我们的共同点是态度强硬,甚至不愿意妥协。发生冲突后互不退让,针锋相对,在原则问题上谁都不愿意改变自己,以至于在家庭的最后阶段,矛盾发展到我们双方都感到对方跌份。还有别的选择吗?有,打架、装糊涂、组建地下家庭、不回家……对我来说,这些选择都不如离婚。我们似乎都在捍卫一种生存信念,也许我们都认为各自坚守的某种信念重于婚姻。

  如果说我有什么错误,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早下决心离婚。顺便说一句,希望广大的家庭战争爱好者们别闹了,到头来没一个赢家。没能力保和平的最好也别妥协,跟上我学吧!

  我们的离婚没有仪式,但也算不辱斯文。我无意间在一本文化期刊上看到了朱学勤的一句话:不能相互欣赏,最好相互遗忘。

  “在给我们支招呢。”

  “是”。

  是,该下课了。

  遗忘有那么容易吗?忘不了怎么办?那就让我们相互可怜!

  这里我愿意为对方辩护一句,对方对我的价值判断来自于我们当时所处的大小环境,她好像更能唤起一些人的同情。我是生活中的另类,的确处在四面楚歌之中。在家庭中,我首先是一个“不成功的丈夫”,我似乎是以“不成功人士”的身份来教育孩子,这样的处境已经让孩子对我的教育合法性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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喋血东京
2005年09月07日 17:58:44
2楼
此斑竹真是灌水狂人!
我甘拜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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