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栋房,地下室连作,但是是两设计院出图,有一边作了400地下室底版,一边每做。(因地下水位低于地下室底版,且勘探也没有提供抗浮系数),施工图也顺利通过审查。现一碰到雨水多,地下大量积水。这种情况设计人员责任有多大?
有两栋房,地下室连作,但是是两设计院出图,有一边作了400地下室底版,一边每做。(因地下水位低于地下室底版,且勘探也没有提供抗浮系数),施工图也顺利通过审查。现一碰到雨水多,地下大量积水。
这种情况设计人员责任有多大?
2楼
设计人员应该发现问题
既然水位低于地下室那应该提出来
勘察提供抗浮数据
主要没协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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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勘察期间,可能也是没有地下水,你所说的情况,可能地层中只是存在上层滞水,分布在上层的填土中,如果地下室周边排水效果好的,可以不产生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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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设计有责任,既使勘察期间无地下水,设计也应按规范提出耍求勘察单位提供抗浮水位及设防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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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这种情况,设计人员的责任是不小的,本来应该设计放水的,可能放水都没有做啊!具体多少责任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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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现在正为要不要勘查提供抗浮设计水位和防水设计水位发愁呢(第一次做地下室),正好抗了这个帖,给了我启发,感谢各位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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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这种情况真是一个笑话呀,设计院好笑,甲方更好笑,施工单位和监理都好笑。谁的责任我不清楚,只感觉到非常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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