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建规的疑问
zhang05142320
2010年04月13日 10: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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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新建规是这样写的:8.1.3 室外消防给水当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管道的供水压力应能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0m;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MPa。注:1 在计算水压时,应采用喷嘴口径19mm的水枪和直径65mm、长度120.0m的有衬里消防水带的参数,每支水枪的计算流量不应小于5L/s;

2006年新建规是这样写的:8.1.3 室外消防给水当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管道的供水压力应能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0m;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MPa。
注:1 在计算水压时,应采用喷嘴口径19mm的水枪和直径65mm、长度120.0m的有衬里消防水带的参数,每支水枪的计算流量不应小于5L/s;
2 高层厂房(仓库)的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压力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消防设备水压的要求;
3 消火栓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一、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消防用水量,火场上不需要使用消防车或其它移动式水泵等消防设备加压,直接由消火栓接出水带,就可满足水枪出水灭火要求的给水系统。
根据火场实践,扑救建筑物室内火灾,当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时,消防车可采用沿楼梯铺设水带单干线或从窗口竖直铺设水带双干线直接供水扑灭火灾。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则立足于室内消防设备扑救火灾。因此,当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时,室外高压给水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生产、生活、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生产、生活用水量按最大小时流量计算,消防用水量按最大秒流量计算),且水枪布置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以防止消防人员受到辐射热和坍塌物体的伤害和保证有效地扑灭火灾。此时高压管道最不利点处消火栓的压力可按下式计算:
H栓=H标+h带+h枪
式中:H栓—管网最不利点处消火栓应保持的压力,m水柱;
H标—消火栓与站在最不利点水枪手的标高差,m;
h带—6条直径65mm水带的水头损失之和,m水柱;
h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0m、流量不小于5L/s时,口径19mm水枪所需的压力,m水柱。



水带单干线和水带双干线什么意思?
为什么计算6条直径65MM水带的损失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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