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的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但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GB50016-2006 11.1.3规定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持续恐怕你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强条)请高人解答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的9.2.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但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GB50016-2006 11.1.3规定
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持续恐怕你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强条)
请高人解答
2楼
按要求高的做,现在很多设计院图纸说明都是90分钟,真是越来越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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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明明已经有对口的国标应急照明灯具规范,却都喜欢自己另搞一套,乱!高规里面的照明部分还在引用已经淘汰的标准呐
设计人喜欢往高里套,那是因为要确保过审图关,至于实在不实在都不管了: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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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xt9607 于 2010-2-2 13: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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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高规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适用范围不同!当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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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设计的往高里套是不好
但是市场上有这样的设备
设计就可以选用
既符合规范,又有更好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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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设计就可以选用
既符合规范,又有更好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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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高规是2005年的。建规是2006年的。编写组还不是一个。
两本规范合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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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对于一本规范就是一个编制小组,有专门的科研经费,合编了经费也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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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要合的。网上已经公布了。至于经费,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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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同意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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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为了能通过图审 还是往高的做吧 毕竟规范都是只说明不低于 高于的话都符合了啊
而且高层的时间长点 我认为是合理的 毕竟一类高层最少有十九层,时间来算的话 是应该比普通建筑要长吧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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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iger90y 于 2010-4-12 16: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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