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人防内能否设置变电所?规范上有无明确规定?如设在人防区内穿越楼板处如何处理?
如题 人防内能否设置变电所?规范上有无明确规定?如设在人防区内穿越楼板处如何处理?
2楼
规范有的,不能穿越楼板,可以改在侧墙,这样可以做防护密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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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也有问题,人防外配电房给人防配电,电缆怎么走?穿墙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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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如果由室外引来,要经过防爆波井的,如果都是室内,穿墙时做防护密闭处理,具体见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人防设计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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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以下是引用指尖年华在2005-07-06 12:03:38.0发表的内容:
请明示规范条文,以说服甲方和人防部门。顺便介绍一下该工程,该工程为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层,地下二层为设备用房(含变电所),原设计地下二层为人防六等人员掩蔽(设备房除外),人防面积不符合要求(应与首层面积同),但甲方号称可以做工作或交异地建设费,现已设计完毕,但事情发生了变化,因此甲方要求将设备用房均作为人防面积,但各种图籍仅有穿墙密闭做法,穿 楼板时也应在墙内暗敷,但作为高层建筑此做法恐不得当,因此要有充分理由说服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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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见《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3.1.6条规定,电气管线是不可以穿的。
平时设备可以做为战时人防,但电气线路由室外进入人防工程的做法见我4楼的回复。
至于人防面积的要求是当地人防办根据各地人防、城市建设情况安排的,不是某个设计院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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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让我看啊,如果当地人防部门同意,不做人防岂不更省事,呵呵。
玩笑了,现在的高层大多都有人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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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谢谢指尖年华!我也是用此规范试图说服甲方,但另我诧异的是人防部门居然说可以,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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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甲方还以为设计院不想给他们改图,冤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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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看来当地人防部门的水平很低,那就没办法了。
人防办也算是衙门,同情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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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昨天着急回家,忘告诉楼主了。
还有个解决的办法,你把上面的配电井落到配电室,井四周、门做防护密闭(如果没有井,可以单独做个小间),管线由侧墙引入,然后穿楼板就满足规范了,配电井在战时要求填死。
这样你们双方都可以满足,个人建议,供楼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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