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主要修订内容介绍
李兴龙机电科技
2005年06月13日 12: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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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主要修订内容介绍 2005-6-10 赵建平 张绍纲 李景色 任元会 摘要:对新修订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主要修订内容作了梗概介绍,包括照度标准值、照明质量、照明功率密度值等方面的变化。关键词:照度 照明质量 照明功率密度 管理与监督 新修订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现已发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新编标准是原《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92,以下简称《工业标准》)和原《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l33-90,以下简称《民用标准》)合并后经修订而成。新标准的照度水平有大幅度提高;照明质量标准水平已与国际标准接轨,对各房间或场所的眩光限制和显色性已定量化;增加了居住、办公、商业、旅馆、医院、学校和工业等七类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LPD)的最大允许值;还有其他一些技术变更。总体上新标准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标准的水平。现就新编标准中的主要修订内容予以梗概介绍。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主要修订内容介绍
2005-6-10
赵建平 张绍纲 李景色 任元会
摘要:对新修订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主要修订内容作了梗概介绍,包括照度标准值、照明质量、照明功率密度值等方面的变化。
关键词:照度 照明质量 照明功率密度 管理与监督


新修订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现已发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新编标准是原《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92,以下简称《工业标准》)和原《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l33-90,以下简称《民用标准》)合并后经修订而成。新标准的照度水平有大幅度提高;照明质量标准水平已与国际标准接轨,对各房间或场所的眩光限制和显色性已定量化;增加了居住、办公、商业、旅馆、医院、学校和工业等七类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LPD)的最大允许值;还有其他一些技术变更。总体上新标准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标准的水平。现就新编标准中的主要修订内容予以梗概介绍。

1 照度标准值
1.1 照度标准大幅度提高
一些主要房间和场所照度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一般照明的平均照度标准值提高约为50%-200%。应当指出,从制订的照度标准上看;是十多年来的一个突变。如原标准的办公室照度值为1501x,而新标准普通办公室为3001x,提高了一倍。实际调查数据说明,近年来照度水平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照度标准的提高是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许多房间和工作场所的照度已达到此水平,从而证明新标准是切实可行的。
1.2新标准规定一个照度标准值
原标准对每个场所规定了高、中、低三档照度值,并规定一般情况下采用中间值,而新标准只规定一个固定照度标准值,从而执行标准更准确,而且与最新CIE(国际照明委员会)照度标准值的规定一致。但也具有一定灵活性,根据视觉工作条件的不同以及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高低的不同要求,可以提高或降低一级照度标准值,但无论符合几种提高或降低的条件,只能提高或降低一级。这是为了适应视觉工作条件以及各地区经济条件和功能等级的不同而作出的规定。
1.3 只规定了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
原《工业标准》规定了混合照明或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对于精密视觉工作场所均规定了混合照明照度。考虑到照明设计时只设计一般照明的照度,对于局部照明,有一部分是设备配置(如机床灯),另一部分可能是设计配置,由于灯泡功率变更以及灯距工作面距离可调等因素,较难以确定准确的照度值。考虑到与CIE标准规定一致,只规定一般照度标准值,而对局部照明规定了宜按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3.0倍选取。
1.4 规定作业面邻近周围照度标准值
新标准增加了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可以比作业面照度低一级(作业面照度小于2001x的除外)的规定。邻近周围是指作业面外0.5m范围之内。这是因为邻近周围的照度与作业面的照度有关,若作业面周围照度分布迅速下降,照度变化太大,会引起视觉困难和明暗不适应的不舒适感。
1.5 规定了设计照度值偏差
考虑到照明设计布灯的需要和光源功率和光通量的变化非连续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情况,规定了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此偏差只适用于装有10个灯具以上的照明场所;当小于10个灯具时,允许适当超过偏差。
1.6 新标准填补了原标准的空白
新标准补充了原标准的缺项,如公共建筑中的医院、学校、博物馆、展览馆、航空港等建筑的照明标准;而在工业建筑中,补充了纺织和化纤、制药、橡胶、电力、钢铁、制浆造纸、食品及饮料、玻璃、水泥、皮革、卷烟、化学和石油、木业和家具制造等工业的主要场所的照明标准,填补了原标准的空白。

2关于照明质量
2.1 灯具的遮光角
新标准对原标准的灯具遮光角作了修订。原标准是按灯具的出光口平均亮度和直接眩光的限制等级(《工业标准》分五等,《民用标准》分三等)来规定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而新标准按光源平均亮度范围来规定遮光角大小。本标准等同采用CIE新标准的规定。
2.2 室内照明的统一眩光值(UGR)
原工业和民用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室内一般照明的直接眩光,是根据亮度限制曲线进行限制的,这种限制方法只是针对单个灯具的眩光,并不能表征室内所有灯具产生的总的眩光效应。因此,CIE在综合各国眩光计算公式的基础上提出了统一眩光值(UGR)的计算公式。适用于简单的立方体形房间的一般照明设计,灯具均匀等间距布置,灯具为双对称配光,观测位置一般在纵向和横向墙的中点,视线水平朝前观测。本标准对主要房间和场所均规定UGR的数值。
2.3 室外体育场照明的眩光值(GR)
原《民用标准》并未对体育场的眩光标准作出规定,新标准为限制体育场照明眩光,规定了最大允许GR值不应大于50。在标准中给出了CIE的GR值的计算公式。本眩光限制方法适用于常用条件下,满足照度均匀度时的体育场各种布灯方式,用于视线方向低于眼睛高度,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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