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①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加2米;②垂直敷设管口距地面加2.5米;③穿过建筑物外墙,按基础外缘加1米;④穿过排水沟,按沟壁外缘加0.5米。请问这个加是在什么基础上?请问这个加是在什么基础上?在设计基础上加?比如电缆垂直敷设,距离地面2.5m钢管保护,设计已设计了,按这个规则做预算时还要加2.5m?那弓5m?实际上没有保护这么长,5m这不可能吧。。。。。。
①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加2米;
②垂直敷设管口距地面加2.5米;
③穿过建筑物外墙,按基础外缘加1米;
④穿过排水沟,按沟壁外缘加0.5米。
请问这个加是在什么基础上?请问这个加是在什么基础上?在设计基础上加?比如电缆垂直敷设,距离地面2.5m钢管保护,设计已设计了,按这个规则做预算时还要加2.5m?那弓5m?实际上没有保护这么长,5m这不可能吧。。。。。。
比如-22电缆,2我一般给3m钢管,3我一般给1.5m钢管
[ 本帖最后由 hjj0451 于 2009-8-31 09:5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