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300mA漏电开关的设置
jinzita
jinzita Lv.3
2005年05月17日 17:34:15
只看楼主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第4.4.7条 相线对地标称电压为220V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未端线路,不宜大于5s; 二、供电给手握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未端线路或插座回路,不应大于0.4s。第4.4.10条 TN系统配电线路应采用下列的接地故障保护: 一、当过电流保护能满足本规范第4.4.7条要求时,宜采用过电流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
第4.4.7条 相线对地标称电压为220V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未端线路,不宜大于5s;
二、供电给手握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未端线路或插座回路,不应大于0.4s。
第4.4.10条 TN系统配电线路应采用下列的接地故障保护:
一、当过电流保护能满足本规范第4.4.7条要求时,宜采用过电流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
二、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中,当过电流保护不能满足本规范第4.4.7条的要求且零序电流保护能满足时,宜采用零序电流保护,此时保护整定值应大于配电线路最大不平衡电流;
三、当上述一、二款的保护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

审图中心依据上述条文要求所有工业民用建筑进线均应安装300mA防火漏电开关,但从以上条文可以看出TN系统配电线路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在一定条件下不是唯一的选择。目前常用的过电流保护就是塑壳断路器,如何理解第4.4.7条的规定,“不宜大于5s”对塑壳断路器来说是什么概念?是否跟系统短路容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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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鼻山
2005年05月17日 18:57:57
2楼

你们那审图的说的是个P呀!这种半懂装懂的人来审图,是最哭笑不得的,也是最可恨的(因为他一般听不懂你的解释)。

只要线路长度不是很长,过电流保护基本都可兼做接地保护啊,其动作时间是瞬时(瞬动脱扣器时),或零点几秒(短延时脱扣器),远小于5秒啊。谁说不满足4.4.7条了?请问什么时候过电流兼做接地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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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zita
2005年05月17日 21:03:48
3楼
谢谢大鼻山!但还是有疑问,相线发生接地故障不一定是金属性连接,假如电缆相线绝缘破损,导致相线导体与穿线管或金属桥架之间产生电弧放电,故障电流达不到断路器瞬时脱扣器动作电流,瞬时脱扣器不会动作,此时只能依靠断路器的过负荷保护,根据反时限的工作特性,脱扣时间与接地故障电流的大小有直接的联系,这样一来:接地故障显然不可预知, 接地故障电流也就不能确定,如何能判断“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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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zita
2005年05月18日 18:35:08
4楼
自己顶一下。请各位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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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鼻山
2005年05月18日 19:21:39
5楼
过电流保护难以防范电弧性短路(即非金属性短路),这是客观事实,但也正是目前国家规范中的一个空白点。
电气设计措施里,已经提到以RCD作为防火的重要措施之一,但国标尚未纳入。
审图人不宜把尚未成为国标的东西来作为审图依据。照他的意思稍加推广,过流保护永远不可能兼做接地故障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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