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内容 本系统设计范围为清蒙国税配电房、分局征管档案室、区局综合档案室、计算机房超细干粉自动灭火消防工程设计。。二、设计依据 1)《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 (DB42/294-2004)。 2)《超细干粉灭火剂》 (GA578-2005)。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98)。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2001)。5)《干粉灭火装置》 (GA602-2006)。
本系统设计范围为清蒙国税配电房、分局征管档案室、区局综合档案室、计算机房超细干粉自动灭火消防工程设计。。
二、设计依据
1)《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 (DB42/294-2004)。
2)《超细干粉灭火剂》 (GA578-2005)。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98)。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2001)。
5)《干粉灭火装置》 (GA602-2006)。
三、电引发灭火系统设计
(一) 设计基础资料
1) 配电房、分局征管档案室、区局综合档案室、计算机房保护区。
2)保护对象形状及几何尺寸:
3)保护对象:档案资料、电脑机房等。火灾类别A、E类。
4)保护区内温度:常温。
(二) 设计原理
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及灭火装置两部分组成。设有自动和手动操作两种控制方式。当保护区发生火灾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经控制器或人员确认火灾后,自动或手动启动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灭火。
(三) 设计方案
1)采用电引发全淹没灭火保护方式。
2)设计选用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