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砌体规范》3.2.1条4款中如何对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fg按3.2.3条的要求乘以γa进行调整?比如:截面面积A<0.3m2,则γa=A+0.7是去乘以 f 还是 fg 呢,个人理解应该乘以 f,不知对不对?2、《砌体规范》3.2.3条1款表述为“有吊车房屋砌体、跨度不小于9m的梁下烧结普通砖砌体、跨度不小于7.5m的梁下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砌体,γa为0.9”,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三项“有吊车房屋砌体”“跨度不小于9m的梁下烧结普通砖砌体”“跨度不小于7.5m的梁下烧结多孔砖……”是并列关系吗?如果是并列关系,就是说对所有有吊车的砌体房屋都要乘以 γa=0.9了?
2、《砌体规范》3.2.3条1款表述为“有吊车房屋砌体、跨度不小于9m的梁下烧结普通砖砌体、跨度不小于7.5m的梁下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砌块砌体,γa为0.9”,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三项“有吊车房屋砌体”“跨度不小于9m的梁下烧结普通砖砌体”“跨度不小于7.5m的梁下烧结多孔砖……”是并列关系吗?如果是并列关系,就是说对所有有吊车的砌体房屋都要乘以 γa=0.9了?
如果不是并列关系,是不是应该理解为在“有吊车房屋砌体”的前提下,当跨度不小于9m或7.5m时,梁下砌体强度需进行折减。
[ 本帖最后由 commute5089 于 2009-5-19 23:4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