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保专业工程设计人员管理,保证环保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财产安全,环境保护部和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布了《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为促进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勘察设计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中规定的内容,中华环保联合会将举办“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考试课程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1、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培训对象
1、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环保专业毕业学生和立志于从事环保工程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
三、培训方式
此次培训将邀请业内专家、教授现场授课,安排课堂交流互动。培训班结束将进行综合测评。最后安排考察,自愿参加。
四、培训师资
届时将邀请环保系统有关领导、知名高校教授、环保行业资深专家进行授课。
五、培训教材
《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复习教材》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5月19日—5月24日(5月19日全天报道)
地点:北京
七、有关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2200元/人,包含资料费。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开具报销凭证。
2、请各单位学员提前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寄至:北京朝阳区和平里十四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100013)
联系人:魏爱新 王培培 范丽燕
电 话:(010)51266665-309/310/311
传 真:(010)51230016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在开班前8天传真或邮寄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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