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表态:环评机构将与环保部门彻底脱钩脱利
sdu8848
sdu8848 Lv.7
2008年11月05日 17: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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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岳表态:环评机构将与环保部门彻底脱钩脱利 --------------------------------------------------------------------------------http://law.dahe.cn 2008-11-4 12:10:36 来源:法制日报 --------------------------------------------------------------------------------

潘岳表态:环评机构将与环保部门彻底脱钩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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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dahe.cn 2008-11-4 12:10:36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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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存在的问题

从法理上说各环评机构是独立法人,他们与环保部门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但由于天然血缘关系,环保系统的环评机构与其所从属的环保部门,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些环评机构与建设单位之间存在着不正常的关系,“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不重质量重利益。有的环评机构紧盯建设单位的钱袋子,顺从业主的意愿,把法律要求的独立环评,完全变成业主建设愿望的合理性论证,丧失客观、公正、科学立场。

 ●潘岳对上述问题的表态

下大决心,从改革体制入手,让环评机构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彻底脱利”,确保环评审批不受利益干扰。

对环评机构存在的问题,首先是严格淘汰机制,其次是推行“黑名单”制,第三是制定环评质量标准考核体系,最后是建立诚信体系。>>详细报道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发现,我国环评审批公正性有待加强
行政部门环境影响监管存在三大问题
“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现象仍存在
陈至立:环评法实施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建立环评责任追究制和审批行为考核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尽快启动重点地区和重点流域的规划环评
我国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全面实施

没有一部法律的执行可以掀起风暴,但环境影响评价法却是个例外。

从2003年9月1日环评法开始实施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年多。“五年来,通过严格项目环评,我们抑制了高达两万亿元投资的‘两高一资’(指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行业———编者注)项目无序扩张。”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今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了这一最新数字。

有心人不难发现,两万亿元恰恰是环评风暴刮掉的大项目。对此成绩,几天前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表示了肯定,但也指出了环评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管环评工作的潘岳今天对这些问题给予了正面回应。此外,对于环评法实施以来公众关心的敏感问题,他也一一作出了回答。

环评公正性科学性受质疑

潘岳:不回避问题下决心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认为,环评法在执行中比较尖锐的问题是环评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对此,潘岳解释说,环评法实施的这5年,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5年,是环境形势非常严峻、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的5年,也是群众环境维权意识日益提高、环境维权要求越来越多的5年。5年来,环评法成为社会公众熟悉的一部环境法律。

“从事物发展的规律看,前进得越快,关注得越多,应用得越广,激发的矛盾就越尖锐,暴露的问题就越多。”潘岳说,这同样适用于环评制度。他告诉记者,随着参与宏观调控程度的加深,协调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力度的加大,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广度的拓宽,环评相应的体制、机制和能力等也日益显示出滞后性,有些原来不明显、不突出的问题,可能就变成了影响全局、长远的尖锐矛盾,成为了这项制度发展的制约。

“应该说,这些问题都是前进中的问题。我们对此不应回避,而应下决心解决。”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问题,潘岳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利益关系影响审批公正

潘岳:环评机构将与环保部门脱钩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还认为,环保部门与环评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影响环评审批公正性。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现有环评机构中,环保系统从事环评的科研机构占甲级环评机构的24.7%,占乙级机构的48%。”潘岳在交出这样一个底后明确表示,尽管从法理上说各环评机构是独立法人,他们与环保部门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但由于天然血缘关系,环保系统的环评机构与其所从属的环保部门,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潘岳说,他的态度是,必须下大决心,从改革体制入手,让环评机构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彻底脱利”,确保环评审批不受利益干扰。

他还透露了具体的改革设想。“我们将以事业单位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环评业务与环保系统所属的科研院所脱离,逐步解决环科院变成‘环评院’、监测站变成‘环评站’的问题。”他表示,环评业务必须由真正独立的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独立的市场主体来承担。

潘岳特别强调,严格禁止环保部门在环评机构参股分利,更不允许环保部门以各种明示、暗示方式,推荐、介绍、指定环评机构,索取、收受各种名目的“回报”。“对此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我们将鼓励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环评机构,建立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制度。”他说。

有观点认为,有的环评机构受经济利益左右,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受到影响。

“这类问题确实存在。”潘岳说,一些环评机构与建设单位之间存在着不正常的关系,“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不重质量重利益。有的环评机构紧盯建设单位的钱袋子,顺从业主的意愿,把法律要求的独立环评,完全变成业主建设愿望的合理性论证,丧失客观、公正、科学立场,使得环评报告质量不高,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环境状况,这就必然带来很多问题。

今年前9个月,环保部直接受理的群众行政复议案件总数比2006年递增了170%,其中一半以上涉及环评质量问题。潘岳表示,行政复议案件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评问题导致的。

对这些问题,潘岳提出了四条整治措施:首先是严格淘汰机制,对弄虚作假、环评质量低劣的,要坚决予以淘汰,对机构吊销其资质,对人员注销其登记;其次是推行“黑名单”制,对严重违规的,3年内禁止其从业;第三是制定环评质量标准考核体系,使检验环评质量和效果、考核环评机构和相关专家具有统一的标准,提高环评的客观公正性;最后,要建立诚信体系,对分析指标不完整、评价方法不科学、措施建议不可行、环评结论不明确的,要依法降低环评机构的资质等级。

“有法不依”依然普遍存在

潘岳:严格问责制加大处罚力度

环评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有法不依”。对此,潘岳表示,将通过依法强化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来解决有法不依的问题。他说,环境保护部将做好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信息互通,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违法违规部门和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同时,还将健全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评估的环评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扭转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前评价轻事后评估的局面。

潘岳认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他表示,环境保护部将以推动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环评审批民主决策不到位

潘岳:减少随意性压缩腐败空间

环保部门在环评审批中存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完全到位的问题,这是公众的一种看法。

对于公众的批评,潘岳的态度同样认真。经过梳理,他提出,环境保护部将考虑构建促进环评审批科学民主决策的长效机制。

他说,这个机制将真正实行集体决定、民主决策。凡环境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环评,都必须提交部务会或者部常务会审批。坚持实行环评的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审批的条件、过程、结果“三公开”。此外,吸收驻部纪检监察局参加审批,将监察机制引入环评全过程。

据透露,环境保护部将清理规范各级专家库,明确专家的准入门槛和责任制度,建立规范统一的专家库。针对不同行业和区域的特点,提高环评科学性和环评文件的质量,一切按规矩办事,减少环评环节的随意性和腐败空间。

公开透明是环评报告审批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此,潘岳说,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公众参与保障机制,对具有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要更加广泛地征求公众意见。

“‘十一五’已过去两年多,但‘十一五’确定的污染减排任务仅完成了三分之一,在剩下不到三年的时间还有近三分之二的任务需要完成。”潘岳说,完成任务的压力非常大。不仅如此,他认为,当前,全国环境整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减排任务相当艰巨,同时,群众对环境污染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对环评的期望值也是与日俱增。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正逐步显现,这些都给环保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变数。

“环评作为与经济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环境管理制度,必须顺应新形势,再拓新思路,从体制和制度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路径。”潘岳表示,环境保护部将以人大执法监督为动力,用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改革体制、完善机制,使环评真正成为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希望全社会来对我们的改革进行监督,帮助我们推进改革,完善制度。”潘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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