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看看这个审查意见
zhangwq8200
2008年10月30日 10:01:35
只看楼主

三、结构: (一)违反“强条”之处: 1、住宅未按GB50368-2005中6.2.2条对“所有结构材料”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提出要求。 2、未说明管桩的受力类型,未按GB50007-2002中8.5.10条验算桩基沉降,且给出计算值应满足GB50368-2005中6.3.2条要求。 3、未提供阳台、楼梯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值。(GB50009-2001中4.5.2条) 4、未明确提出基槽验收。(GB50007-2002中10.1.1条)

三、结构:

(一)违反“强条”之处:

1、住宅未按GB50368-2005中6.2.2条对“所有结构材料”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提出要求。

2、未说明管桩的受力类型,未按GB50007-2002中8.5.10条验算桩基沉降,且给出计算值应满足GB50368-2005中6.3.2条要求。

3、未提供阳台、楼梯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值。(GB50009-2001中4.5.2条)

4、未明确提出基槽验收。(GB50007-2002中10.1.1条)

5、未按GB50007-2002中8.5.19条,对管桩顶部承台砼的局部受压进行验算。

(二)违反“强标”之处:

1、未提供±0.00所对应的绝对标高(总图上亦未给出)。

2、高层住宅未设地下室,违反JGJ3-2002中4.4.7条。

3、桩基验收未按GB50202-2002中5.1.6条要求进行桩身质量检验。

4、宜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以Ⅲ级钢筋为主导钢筋,且现浇板中不宜Ⅱ、Ⅲ级钢筋混用。(GB50010-2002中1.0.1条)

5、现浇板板上部无筋区段宜加设防裂钢筋网,端部开间配筋宜加大(≮ 8a100双层双向)。—DGJ32/J16-2005中7.1.1条

(三)设计深度:

1、计算书不完整:无悬挑构件的计算;单桩承载力计算;承台计算;桩基沉降计算;墙、柱底内力计算结果,超筋、超限信息等。

2、计算书未见设计人、校对人签字。设计人员应对电算成果作分析、判断;校、审应有书面意见书;并应对计算结果的完整、正确、合理及有效性加以确认。

3、上阁楼的户内楼梯应出施工图,其构造应符合规范要求。

4、剪力墙底部加强区范围应在高程表上注明。

5、未说明电梯井道的墙体材料,无井道剖面图,门套详图及电梯机房平面详图。

6、剪力墙连梁应有明细表格。

(四)其他:

1、图纸由“xxxxxxxxxxxxxxxxx”出图,应有该院设计编号,且应由该院校、审签字。

四、抗震:

(一)违反“强条”之处:

1、工程不应采用含少量框架柱(如Z2、Z3等)的剪力墙体系,且未按框—剪要求说明这些框架柱的抗震等级。(GB50011-2001中6.1.2条)

(二)违反“强标”之处:

1、墙肢(柱)截面的高度与厚度之比<3时,应按柱设计,一字形柱的宽度应≮300。(GB50011-2001中6.3.6-1)且此类柱应按GB50011-2001中6.4.9条设计。

2、房屋南侧两端角部园形平面凹出,造成扭转不规则,宜比照角窗抗震要求做综合加强。(GB50011-2001中3.4.2及3.4.3条)

3、一字形柱侧面不宜支承直交的楼面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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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hud
2008年10月30日 13:41:01
2楼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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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baozhou163
2008年10月30日 14:21:00
3楼
总体来讲属于边角内容(个别除外),有的不恰当(如不应采用含少量框架柱(如Z2、Z3等)的剪力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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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13790438
2008年10月30日 15:01:34
4楼
有些可以说是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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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babyxe
2008年10月30日 20:13:48
5楼
这么牛逼,审图审得真够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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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bjxxyjd
2008年10月30日 21:27:13
6楼
典型的老毛说的教条主义,按审图的设计最终是要脑按图索骥的笑话的.规范是标准没错,但处处死扣规范,就会失去创造力,规范为什么过一段时间会改,就是因为它是一定阶段的技术理论和经验的总结,具有指导性,但又必须和各个具体工程设计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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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yzhhb
2008年11月03日 23:21:58
7楼
牛,这个审图的比校对的还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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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jc
2008年11月06日 01:30:03
8楼
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客观的:)
比如框剪结构对柱子承受剪力是有比例要求的,柱子不宜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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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zqf-058
2008年11月06日 09:00:47
9楼
分的太细了,而且看图也很自习,长了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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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ong80
2008年11月07日 10:43:40
10楼
比校对的还详细,佩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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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lee131
2008年11月07日 15:19:53
11楼
有部分纯粹属于没事找事型意见,不过又不能不提,走走过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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