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幢丙类高层厂房,高度42米,需设消火栓和喷淋系统,消火栓用水量为25L/S,喷淋系统用水量为30L/s,根据建规(GB50016-2006)8.4.1条,是否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半为12.5L/s?
现有一幢丙类高层厂房,高度42米,需设消火栓和喷淋系统,消火栓用水量为25L/S,喷淋系统用水量为30L/s,根据建规(GB50016-2006)8.4.1条,是否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半为12.5L/s?
2楼
怎么没有高手回复啊?急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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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不可以减半,规范说的减不是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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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能减少!规范指的是:丁、戊类高层厂房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10L/S,即同时使用水枪数量可减少2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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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什么情况可减半呢?能否说的详细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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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2012给排水案例考题,减还是不减?我觉得还是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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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可以减并不是一定要减,很地方消防局就不让减,个人理解为用水缺少的地方也许可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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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一般是不能减的,《江苏省给排水技术问答》上明确回答是不行的,《江苏省民用建筑水消防系统设计规范》上明确当同时存在喷淋和消火栓系统时不能减少,其它地方看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不过建规该条的直观意思是应该要有雨淋、水幕、大空间等用水量便得很大时可以减少消火栓的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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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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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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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实际设计中一般不减少消火栓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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