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明确集团及所属单位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职责和各项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业务管理工作内容及程序,保证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确定、有效控制,打造工程造价管理业务优势,维护集团整体利益,提升集团创效能力,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预算结算管理、价格定额管理、施工分包管理、自建项目概算结算管理、队伍建设与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或专项业务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明确集团及所属单位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职责和各项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业务管理工作内容及程序,保证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确定、有效控制,打造工程造价管理业务优势,维护集团整体利益,提升集团创效能力,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主要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预算结算管理、价格定额管理、施工分包管理、自建项目概算结算管理、队伍建设与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或专项业务管理。
第三条 集团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统一、指导与规范相统一、协调与管理相统一、服务与监督相统一的管理方式。在具体业务运行过程中实行:工程投标报价编制、决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专业审查制;工程预算结算进度、质量考核备案制;施工分包结算政策统一制;施工分包结算审批制;价格定额信息共享制;政策性等共性矛盾和问题分析、研究、协调、解决整体推进制;队伍建设与行业管理规范制。
第四条 本办法是集团及所属单位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部门及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实施工程造价与投标报价管理应遵循的工作标准,是明确工作职责、评价工作质量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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