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中4.8.5:“.......;地下室中超出上部主楼范围且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其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而在《抗规》中6.1.3条第三款:“.....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等级。”两规范表达不同,相比而言,抗规简洁易懂,而高规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不知大家怎么理解。
“.......;地下室中超出上部主楼范围且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其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而在
《抗规》中6.1.3条第三款:“.....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等级。”
两规范表达不同,相比而言,抗规简洁易懂,而高规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不知大家怎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