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坚持要50平米的住宅户型,只设卧室(兼起居室),厨房,卫生间,违反《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每套住宅应设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要求。若在卧室中间加一道隔断,卧室靠外窗,起居室改为过厅,起居室又不能满足直接采光的要求。还是将此户型改为公寓式住宅?想即满足建设单位要求,又可以符合规范,请问大家有啥好办法吗?
建设单位坚持要50平米的住宅户型,只设卧室(兼起居室),厨房,卫生间,违反《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每套住宅应设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要求。若在卧室中间加一道隔断,卧室靠外窗,起居室改为过厅,起居室又不能满足直接采光的要求。还是将此户型改为公寓式住宅?想即满足建设单位要求,又可以符合规范,请问大家有啥好办法吗?
2楼
上传户型图片gif传不上去,只好描述一下,南向为卧室兼起居室(宽4500,长5100),北向为厨房(宽3000,长3600),起居室与厨房间为卫生间及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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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现在有很多的廉租房 面积控制十分严格 (50平米以内 )这样一梯三户的户型 开间一般较小 不可能每户都能够做到卧室客厅 厨房全部直接通风采光 规范规定 卧室可以兼做起居室 但是要增加可以放置一组沙发的面积 这样看来只要满足每套房子居住房间的个数即最少为两个以及采光1/7房间面积的要求 就应该是被允许的。 否则就只能说是政府政策不顾国家规范 故意不想给咱穷人房子住 不给好房子住也就罢了 还口口声声要求满足舒适需求 我看有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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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其实这种形式就是公寓式住宅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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