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工业区E05-04-02地块 地块面积:20014.64m2 地理位置: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社区凤凰科技产业园内 地块用地现状:荒地 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文娱用地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股份经济联合社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现状为荒地,未来规划为商业用地+文娱用地,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工业区E05-04-02地块
地块面积:20014.64m2
地理位置: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社区凤凰科技产业园内
地块用地现状:荒地
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文娱用地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股份经济联合社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现状为荒地,未来规划为商业用地+文娱用地,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东环〔2022〕16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地块符合《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中联动监管范围第(二)条“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属于联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历史沿革清晰:该地块在2012年前主要为果林及农田,为周边居民种植果蔬使用;2012年~2013年,地块逐渐荒置,地块内原有用于休憩平房及农具房均被拆除;2013年~2017年,地块为荒地;2018年~2019年,为配合周边建设,地块中部开辟了贯穿南北工程运输道路;2020年末~2021年,因凤凰科技产业园项目开发建设,地块西部实施了边坡放坡工程。地块中部与东部则进行了清表平整,并搭建了地块外南侧企业所需的建设项目部,面积共计约8500m2。同时,西部低洼地带被平整为临时休憩工棚,于地块红线内占地面积约为450m2。平整搭建期间均不涉及外来填土;2022年,地块内临时工棚及项目部相继被拆除,随后对相关区域进行了平整。平整工程为地块内部取土平整,不涉及外来填土。地块平整后为荒地。2024年7月,为满足后续开发需求,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对地块进行清表平整。地块权属和土地使用权人始终为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股份经济联合社。
根据对地块及周边污染源影响分析,因地块历史上曾涉及多次地块内部土方平整,且地块东部及中部曾作为建设项目部使用,地块西部部分区域作为休憩工棚使用,历史使用时期涉及大量车辆运输停放,来往频繁可能产生油品跑冒滴漏,因此对相关区域识别特征污染为石油烃(C10-C40)。地块周边主要潜在污染源为地块外南侧广东新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莞市艾瑞科热能设备有限公司,考虑到该企业注塑废气排放口距地块较近,因此基于保守原则,识别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为特征因子。综合企业生产时间、产排情况,为确定地块外南侧企业生产活动对地块是否存在影响,对地块表层加测邻苯二甲酸酯类。因地块近期进行清表平整活动,对地块土方存在扰动情况,因此基于保守原则,对地块前两层样品加测邻苯二甲酸酯类因子。
综上,本次调查项目涉及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三、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31日进行,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工业区E05-04-02地块面积约20014.64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结合专业判断法及系统布点法进行布设,目标地块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目标地块周边尽量不受人为干扰的地方布设2个土壤采样对照点。
(1)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8个土壤点位(含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点),现场采集81个(包含2个对照样品,12个现场平行样)土壤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地块钻孔设计深度为6.0m~8.0m,土壤样品从非硬化表层开始向下采集,分别采集3层不同深度样品,监测项目为:pH值、含水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前两层样品加测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根据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土壤基本呈中性,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有检出,所有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标准。
(2) 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本项目布设了4个地下水监测井,2024年10月采集了5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品),采样深度为水位0.5m以下,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质量指标,包括pH、镍、汞、砷、镉、铬(六价)、铅、铜、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检测结果表明,所有检出值除浊度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及相应限制。
地块内地下水浑浊度指标在122NTU~154NTU之间,最大超标倍数为50.3倍,超标率为100%。pH、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且在东莞市地下水环境出现超限值情况较常见(具体超标情况见《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印发)》2019 年),另外本地块地下水不被开采利用,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工业区E05-04-02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要求,可进行下一步利用开发,无需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