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征收临时周转场临时用地 占地面积:3494.05m2。 地理位置: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龙善保安固废处理厂北侧。 土地责任单位: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未利用地。 未来规划用途:交通设施用地。 调查缘由:本项目地块历史为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的临时用地,主要用途为危废仓库。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征收临时周转场临时用地
占地面积:3494.05m2。
地理位置: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龙善保安固废处理厂北侧。
土地责任单位: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未利用地。
未来规划用途:交通设施用地。
调查缘由:本项目地块历史为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的临时用地,主要用途为危废仓库。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宝安环保固废处理厂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9月。
2000年以前:调查地块为三围村滨海地的水产养殖场,四周为土围堤,后人工填土、填砂整平。
2000-2018年:地块曾作为空地、临时板房、停车场和汽修店铺使用。
2018-2023年: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划拨了地块给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临时周转用地使用,地块内构筑物包括废油储罐、备用罐、消防水罐、废水处理设备及危废仓库。
2023年12月左右至今,所有构筑物和生产设备拆除,地块为空地。
经分析识别,将地块内废水处理站、储罐区以及危废储存仓库所在区域划为重点区域,红线范围内空地区域则为其他区域。重点区域面积为1841.26 m2,其他区域面积为1652.79 m2。调查地块内和周边50m范围内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包括:
①重金属及无机物: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铬、锑、铍、钴、钒、锰、氟化物、氰化物;
②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苯、甲苯、乙苯等)、氯代烃(四氯化碳、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苯酚类(2-甲基苯酚、2,4-二甲基苯酚、4-氯-3-甲基苯酚、2,4,5-三氯苯酚、4-甲基苯酚、4,6-二硝基-2-甲基苯酚等);
③半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等)、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等);
④持久性有机物:多溴联苯、多氯联苯(总量)、3,339;,4,439;,5-五氯联苯(PCB126)、3,339;,4,439;,5,539;-六氯联苯(PCB 169)、二噁英;
⑤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采样时间为2024年10月,调查地块内土壤共布设了5个点位,点位编号为M1~M5,采集了28个样品(含4个现场平行样);地下水共布设3个点位,共采集了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指标一致,均为《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引》(2024年版)中的附件5土壤“危险废物治理(7724)”的必测项目及特征污染物PCB 126、PCB 169、二噁英等。
(1)土壤检测结果
土壤样品重金属和无机物检出项目包括氰化物、总氟化物、铜、铬、镍、锌、锑、铅、镉、铍、砷、汞、钴、钒、锰;有机物检出项目包括二噁英、石油烃、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异丙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仲丁基苯、三氯氟甲烷、四氯化碳、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1,2,4-三氯苯、1,2,3-三氯苯、氯仿、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所有项目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和《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2)地下水检测结果
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铜、锰、铬、镍、锌、锑、铍、砷、钴、汞、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萘、苊、芴、菲、蒽、荧蒽,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引》(2024年版)中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钒检测值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通过对第一阶段信息调查和采样调查结果分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后续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土壤环境质量的角度,本项目地块用途变更为交通设施用地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