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监控系统作为消防安全防范的一道防线,应具备以下功能: 常闭式防火门监控: 常闭防火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并将防火门的实时状态反馈给防火门监控器(主机),当防火门人为打开或者关闭不到位的情况下,防火门监控器(主机)会报警提示,确保防火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隔烟隔火,防止火势蔓延,保证防火区域内安全;
常闭式防火门监控: 常闭防火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并将防火门的实时状态反馈给防火门监控器(主机),当防火门人为打开或者关闭不到位的情况下,防火门监控器(主机)会报警提示,确保防火门始终处于关闭状态,隔烟隔火,防止火势蔓延,保证防火区域内安全;
常开式防火门监控: 日常情况下,常开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便于人员通行及管理。火灾的时候,联动闭门器应能使防火门按顺序平稳关闭,防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
手动与自动控制: 防火门监控器(主机)可以满足手动和自动控制切换功能,工作人员还可以对安装在现场的联动闭门器进行手动控制;
信号反馈: 防火门监控系统应具备能全天候监控防火门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并将信号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主机);
报警联动: 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