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工程行业在日益竞争激烈的今天,“成本为王”、“精细化管理”、“多元化发展”这些企业管理理念,已经越来越受各个企业的重视。粗放式管理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在当下,造价行业只有加深自身专业深度、宽度才能在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以下列举几个其他专业领域与造价专业的结合,希望能给造价同行一点启发。
工程行业在日益竞争激烈的今天,“成本为王”、“精细化管理”、“多元化发展”这些企业管理理念,已经越来越受各个企业的重视。粗放式管理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在当下,造价行业只有加深自身专业深度、宽度才能在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以下列举几个其他专业领域与造价专业的结合,希望能给造价同行一点启发。
在最近的建设工程当中,在合同执行之中,发承包双方就合同相关问题产生了诸多争议,尤其是在造价方面的争议特别突出,发承包双方不能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最终双方走上了仲裁或诉讼的道路。最终使得造价问题变成法律问题。下面就举例说明造价+法律知识化解争议进行案例分析。
在一个施工总承包的项目招标中,招标控制价以财政评审后的预算价格为基准,采用总价合同。后期结算阶段,审计提出,“合同量比图纸量少则按合同结算,合同量比图纸量多,则按图纸结算。”据此,审计与施工单位发生争议。
这个问题关于总价合同,关于总价合同价格的调整原则,除有合同约定外的调价外,总价是不予调整的,如果后期有采用据实结算,那么投标总价就失去意义,在这个案例中对施工单位显失公平。《民法典》第136条明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但是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来说,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地改变原合同约定,所以固定总价就是固定总价,从行政审计监督的角度来说,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总价合同需要当事人共同遵守。政府部门的审计行为仅仅是对建设单位的审计监督,不会改变双方合同效力,也不会变更具体的条款。所以总价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合同价款。
一个正常的施工招投标项目,在施工阶段发包方因为某种原因取消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一部分合同内容交由另一家分包单位实施,发包方认为,在施工合同履行阶段,自己有权力进行工程变更,而施工总承包单位则认为发包方的行为不是构成工程变更的要素,据此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包方发生争议。
这个问题关于施工索赔而不是正常的工程变更,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10.1.(2)工程变更的情形:“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应当判定发包方该行为不属于正常的工程变更,根据《民法典》第777条的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该条款,应该判定发包方属于违约行为,若发包方强行取消合同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可以主张损失的。发包方该行为应当赔偿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关于该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利润。
2022年3月9日下午,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樊地建、执行主任徐荣兰、工程总承包部副部长赵家伟律师等一行到我司交流,我司副董事长余程吉、审计税务公司总经理王忠俊、评估公司总经理吴岳东、建咨公司常务副总金勇、总监林香、徐利祥等人参与了此次交流会,本次交流从双方专业优势,争议解决、工程总承包法律服务领域、司法鉴定等业务进行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合作共识。
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来,国家经过多次增值税税率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赋税,使得企业经营变得灵动起来。
与传统的营业税模式的工程造价计价比较,现在增值税模式下计价要想获取更多的收入,那么就需要进行税务筹划。根据量本利模型,利润=收入-成本,要实现利润最大化,有两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在成本不增的情况下,增加收入或在略微提高成本的情况下实现收入高幅度增长;第二种途径是,在很难实现收入提升的情况下,大大降低成本。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会发生很多采购项目,其中工程材料占比较高,采购材料的时候会发生很多的进项税额,这一部分进项税额又可以参与成本抵扣,对降低综合赋税有很大帮助,所以实现“价税双控”就能够实现更多的利润。以下举例说明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根据表一某材料采购比价表,我们不难发现在不同的计税模式或发票性质不同的情况下,材料价格的选择上就不同。这个也是为什么有些甲方选择专业分包单位时,会选择材料+安装的模式采购,因为材料采购可以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进而获得更高的项目利润。所以进行税务筹划是必要的。
BIM技术具有可视化、协调性、模拟性、优化性、可出图性等优点,在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在BIM技术的支持下,利用三维模型对规则或不规则的构建等进行准确计算,消除人为的误差、漏算等因素影响,其技术的应用改变了工程量计算的繁琐,在效率、准确性、客观性上均有保障,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让造价师摆脱了繁琐复杂的算量工作,并且得到的数据更精准,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及精力投入到高价值工作中。BIM技术的支持下,模型赋予工程量时间信息,提供精确、完善的数据信息,确保各类计划的合理编制(如人力计划、材料计划、资金计划等),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更高效率的利用人力、物力及控制资金成本。
现阶段各算量软件厂商出售使用的使用BIM技术的算量软件,其功能仅能实现工程量提取的初级阶段,软件使用流程见图二,现目前BIM技术的算量软件并不直接与传统的造价清单软件发生关联,能通过固定的格式文件进行数据导出,例:Excel表格,在通过倒出的工程量数据在传统造价软件上进行组价、上量、计算各项费用;
随着BIM技术的应用及相应技术的成熟,基于工程造价咨询专业的需求,未来应用BIM的技术软件将得到更近一步的发展,能提取更多的信息,融合传统的造价清单软件功能,增加信息库,并结合云处理平台,保证算量、组价更精准,达到智能造价阶段,截止目前此阶段受困于技术发展及市场接受程度限制暂时无法达到,若将该阶段设想作为BIM技术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应用的发展方向,当这种模式来临,必然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带来变革。
4.1 工程造价咨询和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和职责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和服务。其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审核工程造价、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而监理则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两者在工程建设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协同作用,达到更好的效果。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造价咨询和监理的职责和分工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般而言,工程造价咨询的职责主要包括编制造价咨询报告、审核工程造价、提供咨询服务等;而监理的职责则包括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具体而言,在合同中应明确两者的职责边界和协同作用,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专业领域开始交叉融合,需要跨专业领域合同来协调各方利益。跨专业领域合同可以有效规避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解、纠纷等问题,有利于提高合作效率和质量。因此,跨专业领域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
造价+监理合同是一种跨专业领域合同,其特点在于将工程造价咨询和监理两个专业领域进行整合。通过一份合同,可以同时约定两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和分工,实现协同作用。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需要同时考虑造价和监理问题的工程项目,具有较高的经济适用性。
4.5 跨专业领域合同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应对方法
跨专业领域合同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因此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不同专业领域之间存在沟通障碍、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沟通、明确职责边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等。同时,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对方的专业背景和能力水平,以确保双方能够顺利合作。
工程造价咨询和培训在工程建设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工程造价咨询主要是为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而培训则是为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专业技能培训。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一方面,工程造价咨询可以为培训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培训可以为工程造价咨询提供人才储备和技术支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
5.2 跨专业领域合同在工程造价咨询与培训中的应用和意义
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专业领域开始交叉融合,需要跨专业领域合同来协调各方利益。在工程造价咨询和培训中,跨专业领域合同的应用可以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保障合同履约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跨专业领域合同还可以促进行业内不同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造价+培训合同是一种典型的跨专业领域合同,其特点在于既包括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又包括了专业技能培训。在签订这类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1) 合同中应明确造价和培训的具体内容、范围和标准;
2) 合同中应明确造价和培训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问题;
3)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等条款。
5.4 跨专业领域合同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和解决方法
跨专业领域合同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挑战,如合同内容不清晰、责任界定不明确、合同履约难度大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在签订合同时,尽可能明确合同内容、责任界定等问题;
2) 加强双方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合同履约中出现的问题;
3) 在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规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等问题。
大多数造价行业碰到的问题不仅仅是造价专业本身的问题,也可能涉及到其他专业问题,只有不断完善自身知识框架体系和拓宽自身专业宽度及深度的情况下,才能在造价咨询行业中解决更多的问题,为业主提供更好的造价咨询服务,以提高造价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中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