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中,计价方式有总价方式、单价方式和成本加酬薪方式三种。虽然在清单计价的推行下,总价包干的合同越来越少,但并不是没有! 现在我们碰到的施工合同,包干计价的多数是部分包干,我今天以一个项目为例,谈谈我对包干计价方式合同的理解! 具体项目的情况如下: 合同形式产生的争议
施工合同中,计价方式有总价方式、单价方式和成本加酬薪方式三种。虽然在清单计价的推行下,总价包干的合同越来越少,但并不是没有!
现在我们碰到的施工合同,包干计价的多数是部分包干,我今天以一个项目为例,谈谈我对包干计价方式合同的理解!
如图可见,本项目在施工中的工程为一条3.2km的临时施工便道,该临时施工便道在招标时有明确做法和要求。而实际施工中,中标单位没有修建临时便道,直接给当地农民点儿补偿,从农田直接进入施工场地。
问题产生了,结算时,由于没有修建施工便道,到底是按照包干计算还是只计算补偿费用还是不计算?产生了争议。
1、若按照包干计算,施工单位并没有修建便道,没有实施的内容还要计算费用,似乎不合理;
3、如不计算,实际上又发生了部分补偿的费用。即虽无便道,但却发生了费用。
首先,查看了招标时的设计施工方案,该方案仅提供了修建临时便道的一种选择,没有提供其他备选方案。
其次,预算评审没有踏勘现场,没有对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仅参照设计提供的方案,采用了修建临时便道这一种措施。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采用的是以往固定模板,即主体工程单价承包,临时工程总价承包。
实际上,施工单位仅赔偿了几户农民的青苗费用就完成了该项目,并没有修建便道。相比于修便道,赔偿费用要少数十万。
在此基础上,我查阅了造价师考试的教材,在教材了找到了合同计价方式选择的内容,具体如下:
(页码和教材名称都截图下来,就是告诉大家这张图的来源)
由上图可知,总价合同对建设单位来说是相对有利的,但是造成现在不利局面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翻遍了这一页中关于合同计价形式选择的内容,只有两条是可以采用总价包干的,具体如下:
原因为:合同签订是公平合理的,若没有修建便道,还按照总价承包计算显然有失公平,违背了合同签订的本意。
当然,在结算中执行总价包干也不能说错,毕竟合同为大!在这种情况下,签订单价合同更合理些。毕竟按照总价承包的形式,损害了国家部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