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城镇生活污泥养殖蚯蚓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污水处理率逐年提高,产生的城镇生活等综合污泥量也急剧增加。目前污泥的处置方法主要是填埋和焚烧,这些方法不但产生二次污染,而且占地多、能耗高,污泥处置已经成为各地环保部门面临的一大难题。 污泥是经污水处理后产生的废弃物,含有大量的有机物,经多项国家研究试验证明是养殖蚯蚓的优质饲料。蚯蚓体内有数百个腔体结构,每一节腔肠就相当于一个独立的消化工厂,每个体节会分泌不同的消化酶,污泥通过上百次甚至几百次的消化,最终成为无害、无味的有机肥。
利用城镇生活污泥养殖蚯蚓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污水处理率逐年提高,产生的城镇生活等综合污泥量也急剧增加。目前污泥的处置方法主要是填埋和焚烧,这些方法不但产生二次污染,而且占地多、能耗高,污泥处置已经成为各地环保部门面临的一大难题。
污泥是经污水处理后产生的废弃物,含有大量的有机物,经多项国家研究试验证明是养殖蚯蚓的优质饲料。蚯蚓体内有数百个腔体结构,每一节腔肠就相当于一个独立的消化工厂,每个体节会分泌不同的消化酶,污泥通过上百次甚至几百次的消化,最终成为无害、无味的有机肥。
蚯蚓吞食污泥后产生的排泄物即蚯蚓土,比普通土壤中的N(氮)素多5倍,P(磷)素多7倍,(钾)素多11倍,Mg(镁)多3倍,酸碱度为中性,并含有丰富的铜、锌、钼、硼等植物生长所需的微量元素,是一种良好的生物有机肥。此外,蚯蚓本身兼有饲料、药引等多种价值,它富含动物蛋白,具有抗菌和抗病的医药功能,生物工程技术开发前景广阔。蚯蚓处理污泥工艺简单、管理方便,能源消耗少,运营成本低,可以满足城镇生活等综合污泥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积极推广。
2、产业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3条“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污泥处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3、关于利用污泥养殖蚯蚓的资质和手续问题
3.1关于利用污泥养殖蚯蚓的资质问题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项目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管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还要符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中列明的综合利用技术条件要求和国家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暂未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行政许可,但是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3.2 蚯蚓养殖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
养殖蚯蚓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有:
养殖场备案登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
养殖档案包含:畜禽品种、数量、种苗来源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一系列问题等。
蚯蚓养殖是有补贴的,因为这是一种特种养殖,所以养殖户可以申请林下经济补贴。如果利用动物粪便进行养殖,可以申请粪污处理的补贴。
4、蚯蚓养殖的基本条件
蚯蚓的代谢繁殖除了需要消耗大量的有机质,还需要生物必需的基本养份和合适的生长环境条件,包括:适度的水分、适宜的温度、足够的空气等。城镇、生活污泥可以满足蚯蚓繁殖代谢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只要对污泥的结构进行适当的改造,在正常的情况下就完全能够保证蚯蚓的繁殖并分解污泥。
5、污泥运输过程及进驻场地前应具备的条件
(1)污泥运输单位应当具有相关运营资质,不得委托给个人运输。污水处理厂或处理处置单位自行运输的,其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四周槽帮牢固可靠、无破损、挡板严密。
(2)污泥运输原则上应采用陆路运输,且污泥含水率不得超过60%,污泥运输应按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线路和时间段行驶,运输线路尽可能避开居民聚居点、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在离居民住宅区域较近的地点运输污泥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间段。
(3)运输单位应对污泥运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防止二次污染。运输过程中不得停靠和中转,严禁将污泥向环境中倾倒、丢弃、遗洒,运输过程中若发现污泥泄漏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污染。
(4)污泥在跨市、市区内转移处置时,应填写城镇污泥处理厂委托处置交接单,由污水处理厂按季度向当地环保部门报送交接单汇总信息。接收污泥时,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建立污泥接收、处置、最终产物的台账,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上报。
(5)污泥成分应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抽样检查,需根据其环评报告中工艺和固废判定结论确定污泥的基本成分,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污泥进行分析、化验。禁止接收列入危废名录的污泥以及被鉴定具有危险性的污泥。
6、蚯蚓处置城镇、生活污泥的方法
通过蚯蚓养殖处置城镇、生活污泥项目工艺流程为:
原料(城市生活污泥、牛粪、有益菌)→混合搅拌→生物养殖(蚯蚓幼苗)→筛分→成品(蚯蚓粪有机肥、蚯蚓生物体)等。具体步骤为:
(1)在生活污泥中加入微生物菌种进行发酵处理,其中,所述的微生物菌种添加量为生活污泥重量的10%~25%,发酵处理温度为10℃~40℃,发酵处理时间为3h~8h;
(2)蚯蚓品种的选用:选用赤子爱胜蚯蚓、微小双胸蚯蚓中的一种或两种按1∶1的重量比混合后待用;
(3)投喂污泥:在温度为10℃~20℃、湿度为70%~80%条件下,按每天每公斤蚯蚓投喂脱水污泥0.4~0.5公斤计,一次投喂7天的量;当投喂的污泥全部成为蚓粪时,在进行投喂。
7、项目风险
在利用污泥养殖蚯蚓项目中,注意不能以养殖蚯蚓之名,行非法倾倒污泥之实情况的发生。
2021年9月,“养蚯蚓”企业首次被中央环保督查通报。通报指出,四川遂宁县某公司作为一家采用好氧发酵—蚯蚓养殖—蚓粪筛分生产有机肥的方式处置生活污泥的企业,在未采取任何无害化措施的情况下,将10.51万吨污泥直接填埋或倾倒于租用土地内。自2015年以来,共遭群众投诉举报14次。
该事件发生后,四川省、市领导第一时间要求严肃处理,5名涉案人员皆被依法逮捕,另有3人被刑事拘留。
中央环保督查发现,河北某有限公司自2017年10月以来,以养殖蚯蚓为名与一家单位违规签订污泥处置合同,非法接收生活和工业污泥8.8万余吨。
期间,该公司仅以少量污泥养殖蚯蚓,其余大量污泥非法倾倒堆放在耕地上,面积超过226亩。由于未采取任何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污泥产生大量黑褐色、粉红色高浓度渗滤液进入土壤,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从上述案例不难发现,河北某公司、遂宁某公司本可以利用蚯蚓处理污泥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但却妄图以养殖蚯蚓为名,挂羊头卖狗肉,堂而皇之地倾倒、填埋未进行处理的污泥,一步步走上犯罪之路。
8、结论
(1)利用蚯蚓分解消化城镇、生活污泥可以获得很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这是城镇、生活污泥消解的首选途径,建设自动控制的蚯蚓处理污泥装置,把污泥消解、蚯蚓培育和有机肥生产三者融为一体,可望使蚯蚓处理城镇、生活污泥成为一个新的产业。
(2)推广蚯蚓处理城镇、生活污泥的技术,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处置城镇、生活污泥的处置的环境保护项目,政府应该在产业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优惠,鼓励企业投资蚯蚓处置城镇、生活污泥项目,使得蚯蚓的养殖和城镇、生活污泥的消解均能获得良好的效果。
(3)该项目可以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新鲜污泥通过与畜禽粪便拌合,并添加特制益生菌类物质,抑制有机物氧化,避免发霉、发臭,同时抑制并杀灭原料中寄生虫卵及病原微生物的生长,防止了有害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扩散;在蚯蚓消化过程中污泥中的有机质得到降解,污泥中的重金属被蚯蚓体吸附溶解,避免重金属遗留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
(4)该项目可以实现污泥减量化处置。蚯蚓消化能力强,经蚯蚓消化后的污泥重量会减少到原来的1/5。
(5)项目可以实现污泥资源化处置。污泥经蚯蚓消化后产生蚯蚓粪,蚯蚓粪含有丰富的有机质、腐殖酸、多种有益微生物、氨基酸和丰富的微量元素,可作为优质的土壤改良剂,是园林绿化,花卉种植的有机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