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木吧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抗规修订 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名称修改为《建筑抗震设计标准》,标准编号修改为GB/T50011-2010。
来源:土木吧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抗规修订
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名称修改为《建筑抗震设计标准》,标准编号修改为GB/T50011-2010。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4月24日
抗震 专篇
3. 1.3对按规定需编制抗震设防专篇的建筑,应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抗震设防专篇,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
3.1.3本条为新增条文。按《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十条要求,对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重大建设工程、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者需要尽快恢复的建设工程,应按规定编制抗震设防专篇,并将其作为设计文件的有机组成部分。
自邢台地震以来,我国抗震防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按照规范正规设计、正规施工、正常使用的各类建筑工程,达到了预期的设防目标,在遭遇不超过预期罕遇地震影响时未发生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近年来随着建筑高度越来越高,建筑形体及平面布置日趋复杂,对抗震安全特别不利;同时,根据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全国基本烈度均为6度及以上。所有这些因素都使建筑抗震设计面临新的挑战,亟需对涉及建筑抗震性能的相关措施、实施方案的系统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专项分析论证,以最大程度保证建筑抗震安全。推进和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篇制度可以在建设初期对重大建设工程、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者需要尽快恢复的工程等,进行有效的抗震性能评估,为工程抗震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可行性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同时抗震设防专篇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对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都起到制度性的约束作用,对建设工程抗震安全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通常,按照《抗震条例》的规定,特定区域的三类建设工应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抗震设防专篇。对于实践中某些没有安排初步设计阶段的建设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图设计之前的报建审批方案或可行性研究等阶段完成抗震设防专篇编制工作。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专篇应包括工程基本情况、设防依据和标准、场地与地基基础的地震影响评价、建筑方案和构配件的设防对策与措施、结构抗震设计概要、附属机电工程的设防对策与措施、施工与安装的特殊要求、使用与维护的专门要求等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