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水政监察队伍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管理水利行政事务,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地方实际执法需要,陆续开展了水政监察队伍改革,取得了一定实效。其中,北京市作为执法改革的典型,其先进的理念和务实的做法,对于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前 言
Part
Ⅰ
北京市水行政执法队伍改革情况
十八大以来, 北京市水行政执法队伍改革主要经历了以下两个阶段。
北京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早期由水务、城管两个部门共同承担。2013年,为落实中央推进水行政综合执法要求,北京市政府批准由市水务局负责涉水事 务水政监察和执法工作,城管部门不再行使涉水事务行政执法权。改革后 ,北京市水行政执法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和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相结合的形式,市级共有20家水利单位承担行政执法职能,各区水务局负责本辖区内执法,并受市级指导。
多单位、分专业执法在北京市水行政执法部门化、精细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但随着执法力度的增强和执法任务的增多,特别是首都城市新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生态文明建设、“水十条”、海绵城市建设等一系列重大任务的实施,北京市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标准不一,难以形成强大合力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全市水行政执法整体效能的提升。
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进一步提升首都水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北京市水务局主动求变、锐意改革,在充分研究谋划的基础上,大力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支持,科学整合原有执法队伍,新组建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再次对北京市水行政队伍进行结构优化。
2020年11月,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文件,同意整合组建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次年2月,总队正式挂牌成立。总队在整合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和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以及市水务局相关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总队以北京市水务局名义执法,为市水务局管理的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为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各区水务执法工作。
人员编制方面,在保留原水政监察大队105名、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35名行政执法编制的基础上,调剂市水务局相关事业单位编制180名,核定总队行政执法专项公务员编制320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正5副。
机构设置方面,总队内设5个科室,下设6个支队、16个分队。即: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执法督察科;中心城区一支队,下设东城分队、西城分队、朝阳分队;中心城区二支队,下设海淀分队、丰台分队、石景山分队;行政副中心支队,下设通州分队;综合执法东北支队,下设密云分队、怀柔分队、平谷分队、顺义分队;综合执法西南支队,下设房山分队、大兴分队、门头沟分队;综合执法西北支队,下设延庆分队、昌平分队。
Part
Ⅱ
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举措
总队在解决“立起来”的问题后,开始着力解决 “立得住”的问题,围绕如何将总队打造成一支有力有效的“水务铁军”持续发力。
立行之本,在乎规矩。总队成立后先立规矩,再行水事,让工作各个环节都处在规范制度的监督保障下有序运行。
一是理顺职能,建立规范。总队组建后,首先对原执法单位承担的各项执法职能进行了全面整合,理顺水行政执法职能414项,然后围绕各项职能完善体制机制,规范业务流程,进而实现对16个行政区域、14项领域的执法全覆盖,建立执法外部制度6项,内控制度8项,同时持续推进执法地标规范建设,统一执法标准。
二是明确权责,良性衔接。总队全面接管执法职能后,为避免和系统内其他单位的职权和业务形成交叉冲突,实现有效配合,高效协同,积极与兄弟单位沟通协调,形成共识,出台《总队与市属管理单位权责及案件移交规定》《密云及水库库区执法、管理权责划分和工作衔接实施方案》《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工作方案》《市、区水务综合执法权责分级分类办法》《水务执法下沉乡镇街权责清单》等制度,厘清权责划分,建立良好的横向衔接、纵向联动的三级协作机制。
三是以执促立,参与立法。总队还以执法视角积极配合立法工作,参与制定《北京市节水条例》《北京市水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北京市水行政执法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北京市水事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北京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等一批法律法规,完善一批水务执法裁量标准,不断丰富举报奖励内容条款,在推进总队执法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运行的同时,也推动了首都水行政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队伍强不强,人是核心因素,总队围绕打造“铁军”,优选精兵强将,持续练兵,队伍作风和素质不断提升。
一是严中选优,依法履职。总队组建在人员选择上可谓苛刻,所有人员都需通过两次资格考试、档案严审、岗位竞聘、双向选择等任职环节,同时严格落实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每位执法人员有能力胜任岗位,保证队伍具有充足的战斗力。
二是强化一线,促进流动。总队采用“小机关、大基层”的组织架构,机关人员仅占12%,建设9个执法驻地,将执法主力倾斜基层分队,强化一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针对远郊区分队人员开展年轻干部轮岗制度,促进人员交叉流动,多岗历练,激发执法人员远赴艰苦地区工作的动力。
三是持续练兵,实务指引。注重日常业务培训,打造“周技术大讲堂”培训模式、“师傅带徒弟”传帮带品牌及典型案件剖析交流会机制,定期开展脱产培训和竞赛,编制《水务综合执法实务手册》《执法文书常见问题汇编》,将执法全流程规范化、细致化,为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提供直观、明晰的执法指导。
四是技能比武,激发干劲。为鼓舞执法人员工作干劲,增强队伍凝聚力,总队2022年申办了市总工会技协杯首届水政执法技能大比武,市、区387名执法人员参赛,前十名优胜选手获市级表彰,2023年申办技协杯市、区水政队伍团体赛,形成每年一赛的轮替机制,选拔4名选手代表北京赛区参加水利部、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举办的“人水和谐·美丽京津冀”执法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总队依据执法事项清单和履职要求,坚持执法必严原则,大力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保障水法规全面严格实施。
一是利刃出鞘,长牙带电。总队成立后,全市水务执法范围被重新划定为东北、西北、东南、西南以及两个中心城区共6大片区,全面突出综合性执法功能,一改过去“管理为主,执法为辅”的工作方式,重拳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让首都水务执法工作“长牙带电”。根据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数据,总队成立两年以来,北京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3975件,占全国案件总数的34.5%,高居首位,超第二位10634件,同时结案率高达99.9%,现场制止违法行为7.8万次,同样位居榜首。
二是专项执法,铸就蓝盾。总队在日常执法的基础上,还持续打造“蓝盾系列”执法品牌,开展冬奥蓝盾、南水蓝盾、安全质量蓝盾、防汛蓝盾、密云流域蓝盾、永定河流域蓝盾等15项专项执法行动,采取突查、夜查、重点抽查、蹲守等方式,创新“点穴”式执法、错时制执法,遗留问题清单销号式专项执法,监督考核注重执法领域覆盖面、执法权责履行率、一般案件占有率、联合执法率、办案效率等质与效的指标,对水环境、水资源、水工程、供排水类涉水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压茬重拳打击,有力维护了首都良好稳定的水事秩序。
总队1个机关、16个分队、300余人的执法力量,相较全市的执法范围和任务而言,是非常有限的,如何让总队这个“小单位”做好“大执法”,是总队面临的一大突出问题。为破解难题,总队采取了纵横联合的工作策略。
一是三级联动,共建提升。纵向上,联合区县街道形成市区街三级联动,下放22项涉水行政执法职权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时为确保基层能将这些执法权“接得住、管得好”,各分队通过平台共享、理论培训、现场办案、以干代训、执法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持续开展联动共建,基层执法水平和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横向上,深化水务执法与各领域行政执法全面联动,与城管、生态环境、环食药旅、农业等执法队伍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五百余次,查处违法案件千余件,有效解决了多头管理、部门推诿、重复执法等问题,实现了执法效能最大化、成本最优化,有力改善了水事和营商环境。
三是公检法水,协同合作。此外,总队各分队均与北京市公安局联合设立执法警务站,密云分队与水库周边各乡镇均建立驻镇水务执法站,强化与检察院的检查公益诉讼协作,门头沟分队创新“行政执法+司法审判”衔接机制,与门头沟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签署合作协议,实现涉水执法与公检法联动协同,在行刑衔接、生态赔偿上多次取得突破。
执法工作不但要会“干”,还要够会“讲”,总队将执法与普法相融合,传统媒介与新兴渠道相结合,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显著提升了首都水务执法的社会曝光度和影响力。
一是善于总结,官媒推介。总队创新性总结“普、执、宣、服、总、长”执法六字诀模式,着力体现社会共治、执法为民、标本兼治、改善营商的执法新理念,入选学习强国平台,得到水利部肯定,并刊登在《中国水利报》和“中国水利”公众号予以推广交流,进一步扩大了总队执法工作的影响力。
二是拓展渠道,广泛宣传。总队与北京电视台知名节目《法治进行时》建立合作机制,多期专辑在电视、抖音等平台介绍水务执法活动及成效;举办水务执法新闻发布会,与网红的郭守敬纪念馆举办系列普法活动,在市水务局“水润京华”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小兵说法”“曝光台”专栏;编制《小兵蓝盾侠说水法规》等多本寓教于乐的漫画普法读物;联合街道开展“普法进社区”等活动,借助北京日报、首都之窗等媒体平台开展水务执法有奖知识问答、直播互动,创新水务执法驻社区,赋能基层微治理的“执法为民”品牌,获2022中国基层治水10大经验荣誉。
三是深入团体,治宣并进。总队采用边执法边宣法的全过程普法方式,利用行业协会或团体监督自律的属性,协同餐饮、洗车、洗浴、建筑等用水大户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检查,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普法宣传+行业治理”同时发力,既宣传震慑,又督促行业自律,取得了良好效果。
Part
Ⅲ
经验与启示
北京市水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对提升首都水行政执法整体效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总队执法工作举措也有诸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先进经验。
在国家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大势下,水行政执法队伍相较国务院六大行政综合执法队伍而言,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很多地方水行政执法队伍被裁撤、划转。面对这种被动局面,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对水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特殊性、专业性的认可和重视,努力保证队伍和人员稳定,力争改革朝着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利的方向发展。
充分认识法规制度在执法工作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执法配套制度的建设及标准化规范化顶层设计,依法执法,将法治思维和依规思维全面应用、贯穿在水行政执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水法规和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整体谋划、系统推进,聚焦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制约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的堵点,立足本地区、本单位水行政执法实际,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制定法规和制度,切实解决执法和工作中的问题。
对内苦练内功,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准入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人员的专业性和战斗力。加强日常业务培训,争取更多更大的技能交流平台,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增强执法人员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执法人员用于担当、敢于作为。对外主动作为,在保持现存机构和人员稳定的基础上,加强与当地编办、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获取支持,提升执法人员待遇和经费保障力度,提高装备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各级水行政执法部门应切实履行执法责任,严格执法办案,加强常态化执法巡查,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风险行业加密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置水事违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立案查处,从严处罚。对发案多、影响大、危害重的违法行为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执法力量予以打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在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的同时,提升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持续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模式,不断提升执法社会效益。
健全完善跨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积极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合作,明确各部门职责界限和协作方式,大力、持续开展执法行动,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同时,与乡镇街道做好职权下放和联动共建工作,与人民检察院做好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构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执法工作体系。
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做好宣传的同时,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应用短视 频、公众号、主播直播等网络新媒体增强水行政执法在年轻群体中的影响力和能见度,广泛宣传本地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的好措施好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取得的执法成效,努力将水务执法融入大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体系,为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舆论氛围,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社会形象。
来源:参阅报告 总第86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