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未按基本风压的 1.1 倍采用。 相关规范: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4.2.2条 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
问题一:
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未按基本风压的 1.1 倍采用。
相关规范: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4.2.2条
第4.2.2条条文说明
对风荷载是否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体型、结构体系和自振特性有关,目前尚无实用的划分标准。一般情况下,对于房屋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风荷载计算可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对于房屋高度不超过60m的高层建筑,风荷载取值是否提高,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专家解读:
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以及自重较轻的钢木主体结构,这类结构风荷载很重要,计算风荷载的各种因素和方法还不十分确定,因此基本风压应适当提高。
对于结构物中的围护结构,其重要性与主体结构相比要低些,可仍取50年重现期的基本风压。
02
问题二:
高度大于45米的矩形建筑,风载体型系数未按1.4取值。
相关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第8.3.1 条第31项
专家解读:
03
问题三:
地下室挡土墙基本组合未考虑永久荷载控制的基本组合;地下室底板抗水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误取1.2。
相关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3.2.4条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专家解读:
04
问题四:
相关规范: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未进行水平承载力验算。
相关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第5.5.2 条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8.1.6条
专家解读:
(1)考虑到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在紧急情况下对人身安全保护的重要作用,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等栏杆顶部水平荷载提高至 1.0kN/m。
(2)对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等的栏杆,除了将顶部水平荷载提高外,还增加竖向荷载1.2kN/m。
(3)参照《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 77-98对桥上人行道栏杆的规定,计算桥上人行道栏杆时,作用在栏杆扶手上的竖向活荷载采用 1.2kN/m,水平向外活荷载采用 1.0kN/m。两者应分别考虑,不应同时作用。
(4)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中规定了栏杆顶部水平推力的荷载为1.0kN/m。由于学生平日嬉闹或应急疏散时,集中挤压、推搡栏杆的人数常超过2人/m,《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加大为1.5kN/m,并应加强对防跌落栏杆的构造及安装设计,以防拥挤时跌落。
05
问题五:
对非固定隔墙荷载按永久荷载考虑,或等效荷载取值错误。
相关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第5.1.1条
对固定隔墙的自重应按永久荷载考虑,当隔墙位置可灵活自由布置时,非固定隔墙的自重应取不小于1/3的每延米长墙重(kN/m)作为楼面活荷载的附加值(kN/m2)计入,且附加值不应小于1.0kN/m2。
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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